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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根本任务到基本任务,表明我国对文化建设不仅有宏观上的规划,而且开始了微观上的考虑;对文化建设的任务的理解不再停留在抽象层面,而是真抓实干;不仅体现了对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认识不断具体化,而且体现对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教育由外部培育到内部引导;同时也表明我国对意识形态建设的认识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转变。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根本任务 基本任务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第一次正式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明确表述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是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思考的,解决的是“社会主义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来建设,如何培养造就这样的人”的问题。①
而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正式提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把“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发展成果—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己经基本得到满足,而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推动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作出的选择具体而明确的现实选择。
对比上述“根本任务”和“基本任务”,可以发现,两者在表面上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意义却有明显的不同。
从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到提出基本任务,表明我国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仅有宏觀上的规划,而且有微观上的考虑。
“根本任务”侧重于从宏观看社会主义,立足社会主义的根基,着眼于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解决的是“社会主义需要什么样的人来建设、来守望”的问题,体现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对我国公民在整体上的要求,强调的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建设问题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属性。
“基本任务”则淡化了文化的意识形态,体现的是一种普世价值,突出强调了我国社会主义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实践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即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己经基本得到满足和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凸显,我国目前的文化建设还远远不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解决这对矛盾是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
二者结合起来,“根本任务”从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来谈文化建设的任务,而“基本任务”则深深扎根于中国老百姓的生活现实,从人们具体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的角度来谈文化建设的任务。前者在宏观上发挥着导向作用,后者着眼微观,体现脚踏实地的精神,宏观和微观结合,二者相得益彰。
从“培育四有公民”到“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表明我国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任务的理解不再停留在抽象层面,而是真抓实干。
就“培育四有公民”而言,无论是哪一项,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具体的规定。长期以来,我国在文化建设问题上突出把人培养成勇于献身的战士和具有远大理想的接班人。这样“过多地强调社会需要,而作为教育对象的个人需要则往往被忽视。”②因而对受教育的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文化建设似乎变成了抽象概念。对自己的文化需求,人民群众都是有明确而具体的感知和体会。因此,只有重视人民群众的具体感知和体会,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这种需求,才能调动人民群众对“培育四有公民”这一抽象概念理解的积极性,才能使其自觉地向“培育四有公民”的目标看齐。
由此看来,提出将“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的重大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了迫切的现实问题,更做到了“抽象”和“具体”的紧密结合。
文化建设的任务从“培育四有公民”到“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体现了我国对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认识不断具体化。
“四有”标准是对社会主义公民素质的整体要求,具有全面性、层次性和重点性的特点。全面性指公民既要具备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又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层次性指“四有”标准对不同的公民的要求是不同的;重点性指在“四有”标准中,“有理想”尤其是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最为重要。这是站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来强调的,而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对“四有”的追求并非是普遍的,相较而言,对人民群众来说,“基本文化需求”的满足更加具有普遍性,它可以说是人民群众对文化建设的最低要求。
对于人民群众而言,“根本任务”是一座高高的灯塔,指引人们前行,但短期内又让人感到遥不可及。而“基本任务”立足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且渴望得到解决的“基本文化需求”问题,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最低要求出发,推动着我国文化建设。虽然“基本任务”的提法比“根本任务”的提法高度明显降低,但让人们感觉到我国文化建设的任务更加明确和具体。
文化建设的任务从“培育四有公民”到“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体现对我国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教育由外部培育到内部引导。
“培育四有公民”和“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任务的两种提法,虽然在理论是统一的,但在现实中并非完全融洽。这主要表现为,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现实中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还存在着更高的期望。因此说到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任务就是着眼于解决好社会主义制度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培育四有公民”侧重社会主义事业巩固和发展的一面,探讨人民群众应当达到什么要求,对人民群众来说,这是一种外部要求;而“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毫无疑问侧重于人民群众,考虑到人民群众的需求,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对人民群众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内在需求。
无论从外部要求着眼还是从内在需求着手,都突出了一个问题,即建设好、巩固好和发展好社会主义必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同时要认识到,仅仅从人民群众的外部要求着眼是远远不够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这就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的重视。因为“从物质需要出发进而追求精神满足,这是人的本性的需要具有的内在规定性”。③就我国现阶段来说,只有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得到重视和满足,人民群众才能自觉主动地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之中。 把“培育四有公民”和“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结合起来看,对人民群众来说,前者是从外部要求的角度进行培育,而后者是从满足内在需求的角度进行引导,前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方向,后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动力,二者内外结合,相得益彰。
文化建设的任务从“培育四有公民”到“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表明我国对意识形态建设的认识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转变。
以往,我们仅仅把文化建设的任务定为“培育四有公民”,而且强调是根本任务,这显然表明我们把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当作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手段,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则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目的。但“当意识形态建设本身被提高到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以全部精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时,所宣扬的意识形态精神已经开始背离人们的意志,或者已经引起人们的反感了”。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们以往搞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尽管一再强调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强调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强调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等,但在激发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积极性方面收效甚微。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的提出表明我们已经认识到,虽然文化建设不可能不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不是意识形态建设,而应当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如此,“意识形态所内涵的精神实质和价值信念已经悄悄深入人们的心灵深处,慢慢向人们靠近了”。⑤而“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的提出就意味着我们对意识形态建设的认识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转变。
综上所述,我国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的前提下,又提出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二者角度不同,各有侧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
注释:
①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培育‘四有’新人: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命题”,《求是》,2004年第17期。
②赵琼:“建构主义视野下的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教书育人》,2006年第6期。
③牙韩高、王华:“需要的多样性与人的全面发展”,《广西大学學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0期。
④⑤李英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历史启示”,《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根本任务 基本任务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第一次正式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明确表述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是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思考的,解决的是“社会主义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来建设,如何培养造就这样的人”的问题。①
而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正式提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把“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发展成果—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己经基本得到满足,而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推动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作出的选择具体而明确的现实选择。
对比上述“根本任务”和“基本任务”,可以发现,两者在表面上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意义却有明显的不同。
从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到提出基本任务,表明我国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仅有宏觀上的规划,而且有微观上的考虑。
“根本任务”侧重于从宏观看社会主义,立足社会主义的根基,着眼于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解决的是“社会主义需要什么样的人来建设、来守望”的问题,体现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对我国公民在整体上的要求,强调的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建设问题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属性。
“基本任务”则淡化了文化的意识形态,体现的是一种普世价值,突出强调了我国社会主义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实践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即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己经基本得到满足和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凸显,我国目前的文化建设还远远不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解决这对矛盾是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
二者结合起来,“根本任务”从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来谈文化建设的任务,而“基本任务”则深深扎根于中国老百姓的生活现实,从人们具体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的角度来谈文化建设的任务。前者在宏观上发挥着导向作用,后者着眼微观,体现脚踏实地的精神,宏观和微观结合,二者相得益彰。
从“培育四有公民”到“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表明我国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任务的理解不再停留在抽象层面,而是真抓实干。
就“培育四有公民”而言,无论是哪一项,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具体的规定。长期以来,我国在文化建设问题上突出把人培养成勇于献身的战士和具有远大理想的接班人。这样“过多地强调社会需要,而作为教育对象的个人需要则往往被忽视。”②因而对受教育的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文化建设似乎变成了抽象概念。对自己的文化需求,人民群众都是有明确而具体的感知和体会。因此,只有重视人民群众的具体感知和体会,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这种需求,才能调动人民群众对“培育四有公民”这一抽象概念理解的积极性,才能使其自觉地向“培育四有公民”的目标看齐。
由此看来,提出将“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的重大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了迫切的现实问题,更做到了“抽象”和“具体”的紧密结合。
文化建设的任务从“培育四有公民”到“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体现了我国对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认识不断具体化。
“四有”标准是对社会主义公民素质的整体要求,具有全面性、层次性和重点性的特点。全面性指公民既要具备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又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层次性指“四有”标准对不同的公民的要求是不同的;重点性指在“四有”标准中,“有理想”尤其是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最为重要。这是站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来强调的,而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对“四有”的追求并非是普遍的,相较而言,对人民群众来说,“基本文化需求”的满足更加具有普遍性,它可以说是人民群众对文化建设的最低要求。
对于人民群众而言,“根本任务”是一座高高的灯塔,指引人们前行,但短期内又让人感到遥不可及。而“基本任务”立足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且渴望得到解决的“基本文化需求”问题,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最低要求出发,推动着我国文化建设。虽然“基本任务”的提法比“根本任务”的提法高度明显降低,但让人们感觉到我国文化建设的任务更加明确和具体。
文化建设的任务从“培育四有公民”到“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体现对我国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教育由外部培育到内部引导。
“培育四有公民”和“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任务的两种提法,虽然在理论是统一的,但在现实中并非完全融洽。这主要表现为,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现实中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还存在着更高的期望。因此说到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任务就是着眼于解决好社会主义制度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培育四有公民”侧重社会主义事业巩固和发展的一面,探讨人民群众应当达到什么要求,对人民群众来说,这是一种外部要求;而“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毫无疑问侧重于人民群众,考虑到人民群众的需求,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对人民群众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内在需求。
无论从外部要求着眼还是从内在需求着手,都突出了一个问题,即建设好、巩固好和发展好社会主义必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同时要认识到,仅仅从人民群众的外部要求着眼是远远不够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这就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的重视。因为“从物质需要出发进而追求精神满足,这是人的本性的需要具有的内在规定性”。③就我国现阶段来说,只有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得到重视和满足,人民群众才能自觉主动地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之中。 把“培育四有公民”和“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结合起来看,对人民群众来说,前者是从外部要求的角度进行培育,而后者是从满足内在需求的角度进行引导,前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方向,后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动力,二者内外结合,相得益彰。
文化建设的任务从“培育四有公民”到“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表明我国对意识形态建设的认识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转变。
以往,我们仅仅把文化建设的任务定为“培育四有公民”,而且强调是根本任务,这显然表明我们把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当作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手段,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则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目的。但“当意识形态建设本身被提高到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以全部精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时,所宣扬的意识形态精神已经开始背离人们的意志,或者已经引起人们的反感了”。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们以往搞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尽管一再强调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强调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强调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等,但在激发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积极性方面收效甚微。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的提出表明我们已经认识到,虽然文化建设不可能不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不是意识形态建设,而应当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如此,“意识形态所内涵的精神实质和价值信念已经悄悄深入人们的心灵深处,慢慢向人们靠近了”。⑤而“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的提出就意味着我们对意识形态建设的认识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转变。
综上所述,我国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的前提下,又提出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二者角度不同,各有侧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
注释:
①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培育‘四有’新人: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命题”,《求是》,2004年第17期。
②赵琼:“建构主义视野下的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教书育人》,2006年第6期。
③牙韩高、王华:“需要的多样性与人的全面发展”,《广西大学學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0期。
④⑤李英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历史启示”,《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