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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处理好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于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中原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中牟县为例,探讨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实现保护耕地资源和保障经济发展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