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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新农合制度是党和政府对农民健康的关心,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措施,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实现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新农合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效减轻了参合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总结经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 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1宣传不够深入的问题 部分群众参合不积极,主要表现在:外出务工人员与家乡失去联系,不知道新农合政策和缴纳基金时间;还有部分偏远农户仍存在宣传工作“死角”,有些年轻力壮、身体好的农民存在一定侥幸心理,不愿参加新农合,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不会得病,白交冤枉钱;还有部分乡村干部对新农合政策抱着完成任务的思想,导致“新农合”宣传走过场、不广泛、不深入。
1.2基金征收难度大的问题 新农合惠民政策应该说很受百姓欢迎,但在实际工作中,多少有些困难。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对健康的认识不到位,风险意识差;另一方面由于乡(镇)新农合办不成立,后续服务工作没有跟上,还不够便民、利民,导致上年参合,下年退合的现象发生。每年人口增减变动较大,都影响基金征收难度。另外参合基金收缴时间过短也是影响基金征收难度大的因素,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难以联系,影响整个家庭参合。
1.3体制不顺监管不力的问题 新农合工作是由卫生部门主管,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新农合办是在县新农合办主管下开展工作,工作人员从乡(镇)卫生院和乡镇财经所抽来组成,人员工资由原单位自行负担,没有办公经费。乡(镇)新农合办已形成了人员不固定、无工作经费、工作难开展,管办不分离,医疗审核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局面。加之医疗机构不支持、不配合,发现问题,没有较好的处理措施,导致监管工作较难开展,医疗监管手段欠缺,不合理支出严重,医患串通弄虚作假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病人入院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身份难以核定,加之部分村委会领导证明不实事求是,造成外伤病人性质难以确定。
1.4补偿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由于宣传不到位,住院报销 “封顶线”、“分级按比例报销”、“有些药品不能报销”等设置,参合群众不知晓。有些医院和医生为了追求经济效益, “小病大养”、“短病长治”等现象比较突出,导致参合农民小病过度消费,同时增加了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也给住院基金带来了风险。目前县、乡医院病人成倍增长,一方面反映老百姓就医观点大大转变,另一方面折射出医院追求效益、滥收病人入院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得了重大疾病到县级以上的医院治疗的人,外报医疗补偿费用形成“三高三低”,即总费用高、检查材料费用高、报销起付线太高、报销比例低、用药目录低、最高报销封顶线低。从住院人次和基金支出结构分析,说明新农合只解决了小病,而大病没有得到较高的补偿,农民因病致贫现象依然严重。
1.5配套改革慢,迟滞原因多 实施新农合应由政府牵头,卫生、财政、农业等部门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卫生部门唱独角戏,其他部门积极性不高,督促监督力度不够。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也没有真正建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农村药品配送网还没有建立,城乡之间、乡镇之间药价混乱;县、乡、村药价虚高,恶性竞争等都不同程度地对定点医疗机构产生影响。
2.完善新农合的对策和建议
2.1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广泛动员,持续宣传 熟悉新农合的政策、作用和意义是广大农民参加新农合前提和基础,开展新农合,宣传要到位。工作人员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要领,清楚“新农合”现阶段主要是解决大病救治,防止因病返贫,而不是全面实行免费医疗;宣传不仅面向农民,还要面向涉及“新农合”的领导、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宣传方式上注意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走村进户把道理讲清;把政策宣传与服务指导相结合,从而增强农民自觉参合的主动性;要帮助农民消除参加新农合的顾虑,增强农民的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对群众应该知道的报销程序、转诊程序、报销比例、不报销的诊疗项目、不报销的药品要进行公示,给群众一个明白交代,接受群众监督;还要通过发生在农民身边的因病致贫现象和参合后得以缓解的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觉参加新农合的行动;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2.2要改进基金征收办法,做好配套服务 在新农合基金征收过程中,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多征求农民意见,改进征收方法,在征收时间上可以实行常年征收,还可以在乡(镇)设立惠农窗口,开办新农合基金征收服务大厅,做到随到随收,确保参合率。
2.3要理顺体制,加强对新农合的监管 要落实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公开招聘,择优录用;要强化管理,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取信于民。要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合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实行管办分离,规范运作,监管到位,县级新农合办要集中精力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违纪查处力度,做到定期与不定期到乡镇医院检查。乡(镇)新农合办必须做到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和收费许可项目,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现象,杜绝住院基金不合理支出,做好查房制度,验明身份,制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引导参合农民就近就医,提高门诊使用率。
2.4抓住机遇,促进发展 我国提出,启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5年内国家财政将投入200多亿元,改造乡镇卫生院和部分县医院,中央财政将增加42亿元,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国家资金,铺村级卫生室这个网底,修乡镇卫生院这个枢纽,补县级医院这个中心,大力兴建农村医疗卫生网,不断加强村级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建设,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整合医疗资源,确保“新农合”高效运转。
2.5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推进“新农合”工作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由卫生、财政、农业、食品药监、物价、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各部门要协调共进,互相配合,如卫生部门做好新农合的医疗服务;财政部门负责中央、省、县三级新农合配套经费落实;民政部门负责特困户、五保户农民的参合资金交纳等,从而在各部门之间形成一个高效、精干、统一的工作机构。此外,各地党政一把手都要把新农合工作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亲自协调,务求实效。
2.6要明确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的方向 建立新农合,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虽然新型农合作医疗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足,只有通过长期摸索,不断完善,让中央这一惠民好政策落实到实处,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新农合政策带来的健康和实惠。
摘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
新农合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效减轻了参合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总结经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 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1宣传不够深入的问题 部分群众参合不积极,主要表现在:外出务工人员与家乡失去联系,不知道新农合政策和缴纳基金时间;还有部分偏远农户仍存在宣传工作“死角”,有些年轻力壮、身体好的农民存在一定侥幸心理,不愿参加新农合,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不会得病,白交冤枉钱;还有部分乡村干部对新农合政策抱着完成任务的思想,导致“新农合”宣传走过场、不广泛、不深入。
1.2基金征收难度大的问题 新农合惠民政策应该说很受百姓欢迎,但在实际工作中,多少有些困难。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对健康的认识不到位,风险意识差;另一方面由于乡(镇)新农合办不成立,后续服务工作没有跟上,还不够便民、利民,导致上年参合,下年退合的现象发生。每年人口增减变动较大,都影响基金征收难度。另外参合基金收缴时间过短也是影响基金征收难度大的因素,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难以联系,影响整个家庭参合。
1.3体制不顺监管不力的问题 新农合工作是由卫生部门主管,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新农合办是在县新农合办主管下开展工作,工作人员从乡(镇)卫生院和乡镇财经所抽来组成,人员工资由原单位自行负担,没有办公经费。乡(镇)新农合办已形成了人员不固定、无工作经费、工作难开展,管办不分离,医疗审核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局面。加之医疗机构不支持、不配合,发现问题,没有较好的处理措施,导致监管工作较难开展,医疗监管手段欠缺,不合理支出严重,医患串通弄虚作假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病人入院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身份难以核定,加之部分村委会领导证明不实事求是,造成外伤病人性质难以确定。
1.4补偿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由于宣传不到位,住院报销 “封顶线”、“分级按比例报销”、“有些药品不能报销”等设置,参合群众不知晓。有些医院和医生为了追求经济效益, “小病大养”、“短病长治”等现象比较突出,导致参合农民小病过度消费,同时增加了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也给住院基金带来了风险。目前县、乡医院病人成倍增长,一方面反映老百姓就医观点大大转变,另一方面折射出医院追求效益、滥收病人入院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得了重大疾病到县级以上的医院治疗的人,外报医疗补偿费用形成“三高三低”,即总费用高、检查材料费用高、报销起付线太高、报销比例低、用药目录低、最高报销封顶线低。从住院人次和基金支出结构分析,说明新农合只解决了小病,而大病没有得到较高的补偿,农民因病致贫现象依然严重。
1.5配套改革慢,迟滞原因多 实施新农合应由政府牵头,卫生、财政、农业等部门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卫生部门唱独角戏,其他部门积极性不高,督促监督力度不够。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也没有真正建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农村药品配送网还没有建立,城乡之间、乡镇之间药价混乱;县、乡、村药价虚高,恶性竞争等都不同程度地对定点医疗机构产生影响。
2.完善新农合的对策和建议
2.1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广泛动员,持续宣传 熟悉新农合的政策、作用和意义是广大农民参加新农合前提和基础,开展新农合,宣传要到位。工作人员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要领,清楚“新农合”现阶段主要是解决大病救治,防止因病返贫,而不是全面实行免费医疗;宣传不仅面向农民,还要面向涉及“新农合”的领导、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宣传方式上注意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走村进户把道理讲清;把政策宣传与服务指导相结合,从而增强农民自觉参合的主动性;要帮助农民消除参加新农合的顾虑,增强农民的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对群众应该知道的报销程序、转诊程序、报销比例、不报销的诊疗项目、不报销的药品要进行公示,给群众一个明白交代,接受群众监督;还要通过发生在农民身边的因病致贫现象和参合后得以缓解的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觉参加新农合的行动;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2.2要改进基金征收办法,做好配套服务 在新农合基金征收过程中,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多征求农民意见,改进征收方法,在征收时间上可以实行常年征收,还可以在乡(镇)设立惠农窗口,开办新农合基金征收服务大厅,做到随到随收,确保参合率。
2.3要理顺体制,加强对新农合的监管 要落实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公开招聘,择优录用;要强化管理,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取信于民。要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合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实行管办分离,规范运作,监管到位,县级新农合办要集中精力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违纪查处力度,做到定期与不定期到乡镇医院检查。乡(镇)新农合办必须做到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和收费许可项目,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现象,杜绝住院基金不合理支出,做好查房制度,验明身份,制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引导参合农民就近就医,提高门诊使用率。
2.4抓住机遇,促进发展 我国提出,启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5年内国家财政将投入200多亿元,改造乡镇卫生院和部分县医院,中央财政将增加42亿元,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国家资金,铺村级卫生室这个网底,修乡镇卫生院这个枢纽,补县级医院这个中心,大力兴建农村医疗卫生网,不断加强村级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建设,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整合医疗资源,确保“新农合”高效运转。
2.5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推进“新农合”工作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由卫生、财政、农业、食品药监、物价、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各部门要协调共进,互相配合,如卫生部门做好新农合的医疗服务;财政部门负责中央、省、县三级新农合配套经费落实;民政部门负责特困户、五保户农民的参合资金交纳等,从而在各部门之间形成一个高效、精干、统一的工作机构。此外,各地党政一把手都要把新农合工作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亲自协调,务求实效。
2.6要明确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的方向 建立新农合,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虽然新型农合作医疗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足,只有通过长期摸索,不断完善,让中央这一惠民好政策落实到实处,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新农合政策带来的健康和实惠。
摘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