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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贸易自由共生于市场,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一方面产生了财产制度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产生交易行为秩序的需求。知识产权的发展,始终围绕着扩大贸易自由这一直接目标。但在践行目标时,由于市场资源配置的失灵,知识产权制度自身产生了阻碍贸易自由的非结构性障碍:权利扩张进程中民主程序的缺位以致共识文化断裂、私权与公共资源对抗、市场竞争秩序削弱。对此,强调公共利益原则、完善政策性制度设计、构建对话协商的政治机制无疑是重要且可行的,而“天下”思维的导入则有利于打开所述障碍的思想困境并寻求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