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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他结合审议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联系吉林省人大工作的实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意见。
记者:米主任,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3月11日下午,代表们听取了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请问您对这个报告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有何评价?
米凤君: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提出了新的一年的主要任务,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是一个很好的报告,我完全赞同。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是开拓创新、富有成效的。立法工作有新进展,共审议了24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通过了14件,成绩明显。特别是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起草审议过程历时13年,常委会7次审议,本届就审议了6次。法律草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现阶段党的基本经济政策,强化了国有资产保护,重点规范了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明确的又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我赞成本次会议通过。监督法的出台,为推进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这些工作成果,对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实现本届常委会的立法目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监督工作有新成效,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同时在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整改落实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代表工作成绩更为明显,我认为,加强代表工作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个亮点,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此外,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也都迈上了新的台阶。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一点,在于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履行职责,使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与“一府两院”工作的协调开展,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这是一条重要而宝贵的經验,对各级人大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记者:米主任,今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最后一年,您认为在新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该在哪些方面改进和加强自己的工作?
米凤君:2007年将迎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是重要的一年。报告提出了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完全符合党中央的总体要求,也完全符合现阶段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这些工作做好了,就一定能够为本届常委会的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还需要从多方面做出努力。结合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三点建议:
一是要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上下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总的形势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发展进程中还有很多制约因素,包括环境、资源等等。所以,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注重发挥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履行职责,在保障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做出新的贡献。从我们吉林的情况看,近年来,由于我们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省大局开展人大工作,为建设和谐吉林、富民强省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我们还要继续努力,把人大工作更好地融入到全省发展大局当中,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保障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推进法治进程是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不论是立法、监督还是决定重大事项,都是在消除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不和谐因素的同时,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因此,立法工作要突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全面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两个重点。这些年,经济立法进展较快,社会领域的立法相对慢了一些,因此,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是十分必要的。今年计划安排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反垄断法、循环经济法等立法项目就非常好,是社会领域中所急需的。社会领域立法,必然会关系到更多社会阶层和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所以要继续加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工作力度,通过专题研讨、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向社会公布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人民群众对法律草案的意见。监督工作要切实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前一阶段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情况是不错的,应该说开局比较顺利,效果也很明显。但是从整体上看,在思想认识和工作上,还有不够平衡的问题。全国人大要把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作为一个工作重点,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工作交流、推广经验、纠正错误做法等手段,保障和推进监督法的全面正确实施,使监督法的法律效力得到更好地发挥。代表工作要进一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重点放在发挥代表作用上,以推动人大的各项工作。
三是要搞好对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省级人大和市州级人大进行换届选举是今年人大工作的一个特点,也是我们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契机。建议全国人大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这项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好代表,为做好下一届人大工作奠定基础。
记者:米主任,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3月11日下午,代表们听取了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请问您对这个报告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有何评价?
米凤君: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提出了新的一年的主要任务,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是一个很好的报告,我完全赞同。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是开拓创新、富有成效的。立法工作有新进展,共审议了24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通过了14件,成绩明显。特别是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起草审议过程历时13年,常委会7次审议,本届就审议了6次。法律草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现阶段党的基本经济政策,强化了国有资产保护,重点规范了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明确的又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我赞成本次会议通过。监督法的出台,为推进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这些工作成果,对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实现本届常委会的立法目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监督工作有新成效,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同时在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整改落实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代表工作成绩更为明显,我认为,加强代表工作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个亮点,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此外,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也都迈上了新的台阶。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一点,在于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履行职责,使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与“一府两院”工作的协调开展,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这是一条重要而宝贵的經验,对各级人大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记者:米主任,今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最后一年,您认为在新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该在哪些方面改进和加强自己的工作?
米凤君:2007年将迎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是重要的一年。报告提出了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完全符合党中央的总体要求,也完全符合现阶段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这些工作做好了,就一定能够为本届常委会的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还需要从多方面做出努力。结合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三点建议:
一是要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上下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总的形势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发展进程中还有很多制约因素,包括环境、资源等等。所以,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注重发挥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履行职责,在保障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做出新的贡献。从我们吉林的情况看,近年来,由于我们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省大局开展人大工作,为建设和谐吉林、富民强省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我们还要继续努力,把人大工作更好地融入到全省发展大局当中,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保障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推进法治进程是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不论是立法、监督还是决定重大事项,都是在消除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不和谐因素的同时,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因此,立法工作要突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全面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两个重点。这些年,经济立法进展较快,社会领域的立法相对慢了一些,因此,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是十分必要的。今年计划安排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反垄断法、循环经济法等立法项目就非常好,是社会领域中所急需的。社会领域立法,必然会关系到更多社会阶层和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所以要继续加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工作力度,通过专题研讨、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向社会公布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人民群众对法律草案的意见。监督工作要切实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前一阶段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情况是不错的,应该说开局比较顺利,效果也很明显。但是从整体上看,在思想认识和工作上,还有不够平衡的问题。全国人大要把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作为一个工作重点,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工作交流、推广经验、纠正错误做法等手段,保障和推进监督法的全面正确实施,使监督法的法律效力得到更好地发挥。代表工作要进一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重点放在发挥代表作用上,以推动人大的各项工作。
三是要搞好对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省级人大和市州级人大进行换届选举是今年人大工作的一个特点,也是我们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契机。建议全国人大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这项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好代表,为做好下一届人大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