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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笔者认为,在试点推行的过程中,地方政策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值得怀疑,地方政策的差异性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而国家层面法律规范的缺失是目前乱象的主因;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理想模式是保证金加基金的模式,这种点对点的模式市场导向更明确,激励机制更有效,与行政许可的结合也可以更好地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