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合理配置职务犯罪的侦查管辖权,必须从我国宪政体制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职务犯罪的特点和侦破职务犯罪所需要的条件。由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进行侦查有其内在的合理根据,既是我国职务犯罪监督的传统,也是我国现行宪政体制的必然要求。现行立法关于职务犯罪侦查管辖范围的划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检察管辖中的互涉案件,以及与职务犯罪侦查紧密相关的其他刑事犯罪应当统一由检察机关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