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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切实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对于保障高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就如何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提出五点建设性意见。
[关键字]高等院校;廉政建设
当前,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抓手,狠抓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党委、行政会议等制度,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精简文件,努力提高公文质量和办事效率。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党务公开,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完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预防腐败案件、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修订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廉洁从教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2.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化
加强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完善专项资金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基建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推进基建工程阳光管理,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和基建管理人员的行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严格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科研经费绩效考核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后勤规范化管理,以规范学校后勤市场为重点,强化后勤日常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加强教材管理,教务、图书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教材准入制度,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发生。加强办学行为监管。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的通知》,完善学校招生、成人教育的管理。
3.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力度。运用执法监察、廉政监察、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认真检查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权力运行情况,着力推进管理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依法加强和规范学校监察工作,积极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围绕考试、招生、收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按照工作职责权限落实工作责任和考核要求,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师生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切实执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
4. 完善和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
4.1 健全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办法,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坚持和完善对拟任职人选广泛征求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拟任职人选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述职和考察内容以及廉政问题一票否决的制度;坚持党委会在任免干部时的票决制度。
4.2 严格财经管理和规范采购行为。严格财经管理,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推动学校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及重大开支预决算情况以及和师生经济利益的有关财务事项;完善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津贴补贴。严格实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办法,建立财务、资产采购、监察审计等部门相互制约机制,完善预算编制、计划执行、资金支付和信息统计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仪器设备、图书、服务保障项目等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建立预防商业贿赂工作机制。
5. 推进学校行风建设,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
5.1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和学校服务性收费行为。
5.2 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学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在部署部门业务工作时必须同时部署行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机制,建立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收集、测评、预警、反馈、整改的制度,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5.3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深入推进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诚信教育。■
[作者简介]刘冬芳,女,(1980——)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政工师.本科;
陈勇,男,(1956——)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副书记 高级政工师;王英栋,沧州医学高等专科
[关键字]高等院校;廉政建设
当前,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抓手,狠抓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党委、行政会议等制度,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精简文件,努力提高公文质量和办事效率。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党务公开,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完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预防腐败案件、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修订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廉洁从教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2.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化
加强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完善专项资金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基建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推进基建工程阳光管理,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和基建管理人员的行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严格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科研经费绩效考核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后勤规范化管理,以规范学校后勤市场为重点,强化后勤日常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加强教材管理,教务、图书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教材准入制度,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发生。加强办学行为监管。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的通知》,完善学校招生、成人教育的管理。
3.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力度。运用执法监察、廉政监察、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认真检查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权力运行情况,着力推进管理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依法加强和规范学校监察工作,积极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围绕考试、招生、收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按照工作职责权限落实工作责任和考核要求,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师生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切实执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
4. 完善和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
4.1 健全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办法,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坚持和完善对拟任职人选广泛征求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拟任职人选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述职和考察内容以及廉政问题一票否决的制度;坚持党委会在任免干部时的票决制度。
4.2 严格财经管理和规范采购行为。严格财经管理,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推动学校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及重大开支预决算情况以及和师生经济利益的有关财务事项;完善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津贴补贴。严格实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办法,建立财务、资产采购、监察审计等部门相互制约机制,完善预算编制、计划执行、资金支付和信息统计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仪器设备、图书、服务保障项目等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建立预防商业贿赂工作机制。
5. 推进学校行风建设,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
5.1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和学校服务性收费行为。
5.2 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学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在部署部门业务工作时必须同时部署行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机制,建立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收集、测评、预警、反馈、整改的制度,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5.3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深入推进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诚信教育。■
[作者简介]刘冬芳,女,(1980——)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政工师.本科;
陈勇,男,(1956——)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副书记 高级政工师;王英栋,沧州医学高等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