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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舞弊”,《内部审计准则》是这样定义的:组织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如今的舞弊行为不仅内外勾结、损公肥私,已由最初参与者仅为一个或几个人仅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的造假,演化为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会计人员集体参与,甚至有政府主管部门或人员参与,从原材料、商品采购,到产品销售、货款回笼及资产评估、重组或置换等全过程舞弊。方式更为多样,往往从内外沟通到关联方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