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代清政府对外国人西藏活动的管制政策是其对西藏行使主权的重要内容之一。该政策经历了明令禁止、有限解禁、弛禁三个阶段。第二次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对入藏的外国人实施驱逐政策。《天津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开始对入藏外国人的管制出现了松动的迹象,但仍对其进行劝阻和防范。《烟台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清政府放弃了禁止外国人入西藏活动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清地方官员对该政策进行了变通。清政府在兑现外国人入藏承诺的同时,也试图防范列强对西藏的觊觎,这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列强对中国西藏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