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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立了档案馆,负责全系统档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在中心机关和下属22个基层单位建立了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组织推动和指导协调,定期接收本单位各部门档案,并在各部门配备了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从而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保存”的档案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