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现代村民自治的推行,在农村出现了村党支部、村委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家族势力等多种力量管理公共事务的局面,其中家族力量不容忽视,迫切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把家族力量纳入有效政策监督和管理的范围,对家族的活动和运作加以规范和指导,对农村家族势力进行控制和引导,以塑造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良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