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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双下岗,女儿考取大学须支付大笔入学费用。于是,丈夫张正走上犯罪道路,入室抢劫。得手之后由于害怕又将钱还了回去,并拨打“110”找警察咨询,最终被捉拿归案,北京房山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该抢劫犯有期徒刑lo年,并处罚金2万元(1月8日《法制周刊》)。
在大家为案犯是否自首而争议不休之时,我却想对法院的2万元罚金提出质疑:非得判得这么重不可吗?就不怕这个贫穷的家庭因为罚金再出一个抢劫犯吗?
不错,依据《刑法》的规定,有入户抢劫等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罚金属于附加刑,虽然实施处罚具有法定性,但在标准确定上有一定弹性,《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可见法院大可不必判得那么重,完全可以判得少些、再少些。2万元,对普通家庭可能不算什么,可对张正这个家庭则是“天文数字”:夫妻双双下岗,女儿刚考上大学。也正是不堪家庭经济窘困和生活压力沉重,张正才铤而走险做出傻事来。
关于因贫犯罪的轻判,有一个久传不衰的经典案例:一个母亲也是因为贫穷偷了食物给她的孩子们吃,结果被起诉了。法官的判决是这样的,他说:“这个女人因盗窃有罪,判罚xx元。而我们所处的社会里还有这样一个母亲需要去偷窃来养活儿女,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因为我们的冷漠有罪,每人判罚1美元。”并第一个站了起来,掏出1美元放在审判台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震惊了,人们自发地排起了长队,交出了让每一个人终身难忘的一笔罚金。哪条法规定冷漠是罪,并可以处罚了?没有,但这位法官却能够判罚,还得到公众的自觉认罚,这只能说明一个道理:法律之外还有道义——每个人心中认可的“法”,谁都可以是是执行的“法官”。
法规制定常留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它的使用最能体现法官的人性、法性与德性,每个法官应以道义为“心中的法律”,用自由裁量权惩恶扬善、除暴安良。落实在文首那起案件上,最好是判以最低限度的罚金。
在大家为案犯是否自首而争议不休之时,我却想对法院的2万元罚金提出质疑:非得判得这么重不可吗?就不怕这个贫穷的家庭因为罚金再出一个抢劫犯吗?
不错,依据《刑法》的规定,有入户抢劫等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罚金属于附加刑,虽然实施处罚具有法定性,但在标准确定上有一定弹性,《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可见法院大可不必判得那么重,完全可以判得少些、再少些。2万元,对普通家庭可能不算什么,可对张正这个家庭则是“天文数字”:夫妻双双下岗,女儿刚考上大学。也正是不堪家庭经济窘困和生活压力沉重,张正才铤而走险做出傻事来。
关于因贫犯罪的轻判,有一个久传不衰的经典案例:一个母亲也是因为贫穷偷了食物给她的孩子们吃,结果被起诉了。法官的判决是这样的,他说:“这个女人因盗窃有罪,判罚xx元。而我们所处的社会里还有这样一个母亲需要去偷窃来养活儿女,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因为我们的冷漠有罪,每人判罚1美元。”并第一个站了起来,掏出1美元放在审判台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震惊了,人们自发地排起了长队,交出了让每一个人终身难忘的一笔罚金。哪条法规定冷漠是罪,并可以处罚了?没有,但这位法官却能够判罚,还得到公众的自觉认罚,这只能说明一个道理:法律之外还有道义——每个人心中认可的“法”,谁都可以是是执行的“法官”。
法规制定常留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它的使用最能体现法官的人性、法性与德性,每个法官应以道义为“心中的法律”,用自由裁量权惩恶扬善、除暴安良。落实在文首那起案件上,最好是判以最低限度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