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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传专栏 离婚后父母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问:我和丈夫离婚时,法院将孩子判给了我丈夫。现在,前夫不让我看孩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我国《婚姻法》第38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