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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聘任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在遵循《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订立教师聘用合同应体现教育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为此,订立教师聘用合同应遵循公开、民主,按照编制聘任等特有的原则;在教师聘任合同的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法定内容和试用期、服务期等约定内容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在合同的效力方面与一般劳动合同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特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