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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文化馆的作用十分重要。对于文化馆来说,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提高群众的整体文化素质是其主要的职能,文化馆一直处于基层文化建设的最前沿,是人民群众行使文化权利最主要的服务机构之一。所以,如何使文化馆的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保证公民文化权利的行使,是值得认真探讨的主要课题。本文在深入分析文化馆实施公共服务时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从文化权利的视角,提出了促进文化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策略,希望对文化馆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 文化权利;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中图分类号】 G64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089(2016)36-00-01
作为人民群众组织和开展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文化馆的公共服务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好的公共服务建设,可以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舒适的文化活动环境,丰富群众的文化活动内容,使人民群众在积极、健康的文化环境中行使文化权利,陶冶情操,从而对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了全面部署。所以,文化馆应该充分重视公共服务建设工作,力争将其建设成为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要平台,特别要积极地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丰富优质的文化活动,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行使。
一、文化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评估监督体系不完善
均等化服务质量的优劣应该有一套完善的评估体系,以保证文化馆均等化服务的质量[1]。但是一直以来,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文化馆的均等化服务规范进行约束和规定,虽然文化部在此前出台过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也制订了相应的均等化评估考核标准,但是这些考核标准大多流于形式,比如说都是一些举办文化活动次数之类的指标,这就导致评定的结果并不能充分反映均等化服务的水平,最终导致文化馆的公共服务也流于表面形式,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二)服务形式过于传统,缺少必要的创新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于文化的需求变得逐年增多,文化活动的形式也变得丰富多彩,传统的文化活动形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但是,由于文化馆建设和管理的相对滞后,提供的文化服务还是一些较为传统的形式,這些服务形式单一,相对新形势下的文化活动来说过于僵硬和陈旧,内容形式也过于传统,根本无法适应新时期的文化活动需求。文化馆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变文化服务的形式,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文化活动需求,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行使。
(三)文化馆缺乏自觉服务的意识
文化馆的主要工作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但是在现实的文化馆管理过程中,不少管理干部缺少必要的公共服务意识,甚至以权谋私,不但不给人民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反而利用文化馆的便利条件谋取私人利益,从而忽视了文化馆的职能作用[2]。文化馆公共服务意识的缺乏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最为根本性的问题,这将直接导致文化馆无法行使其有效的职能作用,无法承担起公共文化建设的责任,对于文化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甚至和谐社会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文化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有效策略
(一)强化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的监管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文化建设的重视,文化场馆的建设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硬件设施和文化场馆的整体面貌都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这就为文化场馆提供更优质的文化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就笔者所在文化馆而言,2013年全面启动文化馆维修改造工程。新增文化活动场所3000多平米,设立了综合舞蹈排练中心、书法美术摄影培训中心、戏剧表演厅、非遗展厅、多媒体活动室等,文化功能实施焕然一新。国家和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文化场馆的目的在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地文化服务,让所有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文化设施带来的福利,促进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建设,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充分行使[3]。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和监督文化馆服务的质量,应该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制定出标准、健全的公共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以此来督促文化馆的公共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一定的保障。
(二)丰富文化服务提供形式,满足多样化需求
随着生活质量的改善和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传统的文化活动形式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针对这个问题,文化馆应该及时的更新文化服务的提供形式,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拓宽单一的服务形式,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有效行使。
(三)强化文化馆的公共服务意识
作为文化建设的重点单位,文化馆的公共服务意识对于文化建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要针对老年人、未成年、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文化服务,保障这一群体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以,文化馆应该树立正确的公共服务意识,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馆的积极作用。
三、结语
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中,文化馆应该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以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行使,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促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丽霞.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探索[J].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6(2):187-188.
[2]刘学哲.文化馆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策略思考[J].参花,2016(17):157-158.
[3]龙胜兰.构建现代新型文化馆开启文化馆服务新时代[J].艺海,2014(9):151-154.
【关键词】 文化权利;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中图分类号】 G64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089(2016)36-00-01
作为人民群众组织和开展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文化馆的公共服务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好的公共服务建设,可以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舒适的文化活动环境,丰富群众的文化活动内容,使人民群众在积极、健康的文化环境中行使文化权利,陶冶情操,从而对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了全面部署。所以,文化馆应该充分重视公共服务建设工作,力争将其建设成为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要平台,特别要积极地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丰富优质的文化活动,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行使。
一、文化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评估监督体系不完善
均等化服务质量的优劣应该有一套完善的评估体系,以保证文化馆均等化服务的质量[1]。但是一直以来,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文化馆的均等化服务规范进行约束和规定,虽然文化部在此前出台过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也制订了相应的均等化评估考核标准,但是这些考核标准大多流于形式,比如说都是一些举办文化活动次数之类的指标,这就导致评定的结果并不能充分反映均等化服务的水平,最终导致文化馆的公共服务也流于表面形式,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二)服务形式过于传统,缺少必要的创新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于文化的需求变得逐年增多,文化活动的形式也变得丰富多彩,传统的文化活动形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但是,由于文化馆建设和管理的相对滞后,提供的文化服务还是一些较为传统的形式,這些服务形式单一,相对新形势下的文化活动来说过于僵硬和陈旧,内容形式也过于传统,根本无法适应新时期的文化活动需求。文化馆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变文化服务的形式,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文化活动需求,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行使。
(三)文化馆缺乏自觉服务的意识
文化馆的主要工作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但是在现实的文化馆管理过程中,不少管理干部缺少必要的公共服务意识,甚至以权谋私,不但不给人民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反而利用文化馆的便利条件谋取私人利益,从而忽视了文化馆的职能作用[2]。文化馆公共服务意识的缺乏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最为根本性的问题,这将直接导致文化馆无法行使其有效的职能作用,无法承担起公共文化建设的责任,对于文化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甚至和谐社会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文化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有效策略
(一)强化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的监管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文化建设的重视,文化场馆的建设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硬件设施和文化场馆的整体面貌都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这就为文化场馆提供更优质的文化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就笔者所在文化馆而言,2013年全面启动文化馆维修改造工程。新增文化活动场所3000多平米,设立了综合舞蹈排练中心、书法美术摄影培训中心、戏剧表演厅、非遗展厅、多媒体活动室等,文化功能实施焕然一新。国家和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文化场馆的目的在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地文化服务,让所有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文化设施带来的福利,促进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建设,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充分行使[3]。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和监督文化馆服务的质量,应该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制定出标准、健全的公共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以此来督促文化馆的公共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一定的保障。
(二)丰富文化服务提供形式,满足多样化需求
随着生活质量的改善和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传统的文化活动形式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针对这个问题,文化馆应该及时的更新文化服务的提供形式,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拓宽单一的服务形式,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有效行使。
(三)强化文化馆的公共服务意识
作为文化建设的重点单位,文化馆的公共服务意识对于文化建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要针对老年人、未成年、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文化服务,保障这一群体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以,文化馆应该树立正确的公共服务意识,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馆的积极作用。
三、结语
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中,文化馆应该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以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行使,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促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丽霞.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探索[J].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6(2):187-188.
[2]刘学哲.文化馆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策略思考[J].参花,2016(17):157-158.
[3]龙胜兰.构建现代新型文化馆开启文化馆服务新时代[J].艺海,2014(9):15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