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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个国家走向发达的必由之路。在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进程中,如何扬长避短,对城市化涉及的核心群体——农民权益的“得”与“失”是不容不认真考虑的问题.在城市化中,农民总体上属于弱势群体,如果政府及相关部门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其“失”甚至可能更重于“得”。城市化的社会经济特点、强势群体的掠夺以及政府利益介入、农民自身的缺失等都有可能成为农民权益“失”的原因。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化与农民受益的一致性,并通过立法规范土地利益的分配制度,进而提高农村的聚集效应、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等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