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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在此过程中,大多数企业都能够从事积极的、真实的经营活动,但其中也难免有些企业出于避税的考虑在避税地成立一个受控外国公司(CFC)从事虚假的海外投资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首次制定了CFC专门立法以打击利用避税地避税的行为,很好地保护了我国的税基,但也存在立法过于原则和简单的问题,还有改进和完善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