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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制度通过对期限的法律效力制限,达到劳资利益平衡的目的。法律通过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订立和解除权限制来维护劳动关系静态平衡。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通过灵活的解除权制度来维持劳动关系动态长期的平衡,其意在维护大多数一般劳动者的就业稳定利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虽然与其他国家劳动合同期限制度有一定出入,但是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运行的功能上与后者并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