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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出台以来,按规定,中央投资项目中有一部分资本金需由地方政府承担,但由于地方财政收入有限,加之刺激计划实施以来,各类、各种名义的上马项目较多,资本金缺口之痛已如影随形。
日前央行表示,我国将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社会关注已久的民间借贷问题有望得到重大突破,企业和个人都可能成为“只贷不存”的放贷人。此举将有望盘活数万亿的资本。
突破:允许个人成立放贷机构
央行表示,目前正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将明确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主体的法律地位,通过规范民间金融,使其尽快浮出水面,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民间金融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竞争主体。
据了解,《放贷人条例》的最大突破将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以自有资金注册成立“只贷不存”的放贷机构,从而打破被银行垄断的信贷市场。但注册门槛和具体约束条件还没有明确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说:“《放贷人条例》一旦推出,会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有助于只贷不存的专业贷款机构的发展,这些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
截至1月末,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已超过48万亿元,并且同比增长20%以上,储蓄率仍呈现居高不下的局面,另一方面,我国民营企业约80%的资金需求来自自我积累和民间融资,缺乏贷款支持。由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往往门槛高、服务不周到,很多中小企业便转而向非正规渠道寻求资金来源,但往往风险较高,并且不受法律保护。央行表示,推出《放贷人条例》,有助于规范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专家:借钱灵活化应时应景
尽管一直缺乏准确的统计,但无疑民间借贷的总量是很大的,专家认为,在当前保增长压力不减,而社会投资相对不足的背景下,释放民间融资是适时之举。
专家认为,当前国家推出4万亿元投资计划,近几个月信贷猛增,但资金大部分仍然流向大企业、大项目,对发展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不利。
据专家估算,民间资金总量至少在2万亿元左右,现在释放民间融资的活力,对拉动民间投资,保经济增长意义很大。但政策也要把握好规范和激励的尺度,以真正起到疏导民间融资的效果。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说:“就看《放贷人条例》,国家对这一类的限制和优惠政策到底是什么样,如果说这方面限制比较严,监控比较严,或者说税收比较高,那有可能不见得他愿意去登记成正规的,或者说注册成正规的放贷人。”
专家还建议,央行个人信用报告应当尽快市场化,这也有利于各级贷款机构和公司凭借信用放款。
事实上,民间金融“阳光化”早有先例。如我国香港地区就有《放债人条例》,其中规定:任何人经过注册都可以从事放债业务,利率、金额、借款时间和偿还方式由借放款双方自行约定,但利率不得超过规定的年息上限6厘以上。如南非《高利贷豁免法》规定,机构或个人只要是发放5000美元以下的贷款,不管其利率高低,只要到管理机构登记就算合法。
地方投融资平台先行
3月23日,央行和银监会公布了其3月1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将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吸引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上述《指导意见》明确表示,除了支持合规的投融资平台向银行进行间接融资,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
今年初,地方投融资平台发债规模更是明显加快。以企业债市场为例,年初以来,已有13家地方城建投资类企业发债,规模达到179亿元,已达到去年全年发行量的40%;品种也从企业债扩展至中期票据,目前已逾300亿元。发债主体也由从过去省、直辖市级的控股企业扩展至计划单列市、普通省会城市、地级市甚至县级市一级的企业。
日前央行表示,我国将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社会关注已久的民间借贷问题有望得到重大突破,企业和个人都可能成为“只贷不存”的放贷人。此举将有望盘活数万亿的资本。
突破:允许个人成立放贷机构
央行表示,目前正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将明确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主体的法律地位,通过规范民间金融,使其尽快浮出水面,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民间金融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竞争主体。
据了解,《放贷人条例》的最大突破将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以自有资金注册成立“只贷不存”的放贷机构,从而打破被银行垄断的信贷市场。但注册门槛和具体约束条件还没有明确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说:“《放贷人条例》一旦推出,会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有助于只贷不存的专业贷款机构的发展,这些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
截至1月末,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已超过48万亿元,并且同比增长20%以上,储蓄率仍呈现居高不下的局面,另一方面,我国民营企业约80%的资金需求来自自我积累和民间融资,缺乏贷款支持。由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往往门槛高、服务不周到,很多中小企业便转而向非正规渠道寻求资金来源,但往往风险较高,并且不受法律保护。央行表示,推出《放贷人条例》,有助于规范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专家:借钱灵活化应时应景
尽管一直缺乏准确的统计,但无疑民间借贷的总量是很大的,专家认为,在当前保增长压力不减,而社会投资相对不足的背景下,释放民间融资是适时之举。
专家认为,当前国家推出4万亿元投资计划,近几个月信贷猛增,但资金大部分仍然流向大企业、大项目,对发展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不利。
据专家估算,民间资金总量至少在2万亿元左右,现在释放民间融资的活力,对拉动民间投资,保经济增长意义很大。但政策也要把握好规范和激励的尺度,以真正起到疏导民间融资的效果。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说:“就看《放贷人条例》,国家对这一类的限制和优惠政策到底是什么样,如果说这方面限制比较严,监控比较严,或者说税收比较高,那有可能不见得他愿意去登记成正规的,或者说注册成正规的放贷人。”
专家还建议,央行个人信用报告应当尽快市场化,这也有利于各级贷款机构和公司凭借信用放款。
事实上,民间金融“阳光化”早有先例。如我国香港地区就有《放债人条例》,其中规定:任何人经过注册都可以从事放债业务,利率、金额、借款时间和偿还方式由借放款双方自行约定,但利率不得超过规定的年息上限6厘以上。如南非《高利贷豁免法》规定,机构或个人只要是发放5000美元以下的贷款,不管其利率高低,只要到管理机构登记就算合法。
地方投融资平台先行
3月23日,央行和银监会公布了其3月1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将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吸引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上述《指导意见》明确表示,除了支持合规的投融资平台向银行进行间接融资,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
今年初,地方投融资平台发债规模更是明显加快。以企业债市场为例,年初以来,已有13家地方城建投资类企业发债,规模达到179亿元,已达到去年全年发行量的40%;品种也从企业债扩展至中期票据,目前已逾300亿元。发债主体也由从过去省、直辖市级的控股企业扩展至计划单列市、普通省会城市、地级市甚至县级市一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