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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83年开始对公共场所、食品以及化妆品从业人员实行健康证明制度,实行这一制度为完善我国的卫生法律法规,推动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预防某些传染病的流行,保障人民健康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不同的法规对职业禁忌的规定不一致,健康证明的有效时限不一致,健康证明不能实现全国互相认可等,需要在未来的工作中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