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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在全社会的普遍展开,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面对各种结算方法一时间无从下手,在了解了各种基金回款制度以后,医院的财务部门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对策。
[关键词] 医疗保险;结算;财务;对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0. 19. 011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 0194(2010)19- 0025- 02
随着医疗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全国已经完成了从公费医疗、老保医疗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性转变,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等,在各种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和约束下,医院作为载体,必须及时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财务核算体系,以满足各种核算和管理的需求。
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医保基金风险,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现在很多省、市医疗管理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先预留保障金,然后均值结算、定额结算、发生额与均值相结合结算等办法,最后年底通过考核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汇算返回保障金。
一、均值结算
这种结算方法是将全部当月同级别的医院出院人员形成的费用总额除以全部出院人数而形成的人均住院费用,于次月按核算月份的均值乘以核算月份每个定点医疗机构的人数结果拨付。这种拨付方式,缺点是会导致每个定点医疗机构收到的补偿基金或多于发生额或小于发生额,不方便管理,对资金的回收额度不能准确预测。
二、定额结算
这种结算方法是年初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给定点医疗机构下达出院人员结算费用拨付定额,以后按每月发生的出院人员人次乘以定额标准来拨付。这种结算办法的缺点是同样也会导致发生的医疗支出与得到的补偿不符;优点是便于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医疗支出,预测资金回收额度。
三、发生额与均值相结合结算
这种结算方法是出院患者费用总额剔除自费和自负的部分,余额部分的50%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另外50%按均值结算。这种结算方法缺点是财务核算复杂,难以控制未来得到的基金补偿;优点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更趋于合理。
四、结算方法在财务核算中的问题
以上的结算方式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实际回款额与实际发生额不相等,通常在住院患者办理完出院手续后,我们就确认收入,形成对医疗保险部门的应收账款。具体做法如下:
患者住院时:
借:现金
贷:医疗预收款——住院患者押金(×××)
住院期间发生费用时:
借: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贷:药品收入
医疗收入
其他收入
在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
借:应收账款——省医保局
——市医保中心
预收住院患者押金——×××
贷: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收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省医保局
应收账款——市医保中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以上的结算办法,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不能流入医院,就不应该确认收入。同时,应收账款中,有一部分应收账款在当期就知道在以后会计期间也无法收回,可是却不符合确认坏账的要求,因此以上的会计处理既违背了收入的确认原则,也违背了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五、会计处理的需求和对策
各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在不断探索和改进结算方法,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明显感到会计准则需要修改和补充,为了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针对医疗保险患者核算的需求,应考虑设置一个待确认会计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具体做法如下:
患者住院时:
借:现金
贷:医疗预收款——住院患者押金(×××)
住院期间发生费用时:
借: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贷:待确认收入——药品收入
——医疗收入
——其他收入
在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
借:应收账款——省医保局
——市医保中心
预收住院患者押金——×××
贷: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同时借记或贷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收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省医保局
应收账款——市医保中心
同时按收到款数冲减待确认收入。
借:待确认收入(药品收入)
(诊疗收入)
(其他收入)
贷: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
( 诊疗收入)
(其他收入)
设立待确认收入科目,此科目不作为真正意义上的收入,而是作为一个待结转的收益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这样做既能反映医院的真实收入情况,也能反映尚未确认的收入,同时也符合会计准则中关于收入的确认条件。
[关键词] 医疗保险;结算;财务;对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0. 19. 011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 0194(2010)19- 0025- 02
随着医疗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全国已经完成了从公费医疗、老保医疗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性转变,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等,在各种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和约束下,医院作为载体,必须及时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财务核算体系,以满足各种核算和管理的需求。
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医保基金风险,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现在很多省、市医疗管理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先预留保障金,然后均值结算、定额结算、发生额与均值相结合结算等办法,最后年底通过考核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汇算返回保障金。
一、均值结算
这种结算方法是将全部当月同级别的医院出院人员形成的费用总额除以全部出院人数而形成的人均住院费用,于次月按核算月份的均值乘以核算月份每个定点医疗机构的人数结果拨付。这种拨付方式,缺点是会导致每个定点医疗机构收到的补偿基金或多于发生额或小于发生额,不方便管理,对资金的回收额度不能准确预测。
二、定额结算
这种结算方法是年初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给定点医疗机构下达出院人员结算费用拨付定额,以后按每月发生的出院人员人次乘以定额标准来拨付。这种结算办法的缺点是同样也会导致发生的医疗支出与得到的补偿不符;优点是便于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医疗支出,预测资金回收额度。
三、发生额与均值相结合结算
这种结算方法是出院患者费用总额剔除自费和自负的部分,余额部分的50%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另外50%按均值结算。这种结算方法缺点是财务核算复杂,难以控制未来得到的基金补偿;优点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更趋于合理。
四、结算方法在财务核算中的问题
以上的结算方式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实际回款额与实际发生额不相等,通常在住院患者办理完出院手续后,我们就确认收入,形成对医疗保险部门的应收账款。具体做法如下:
患者住院时:
借:现金
贷:医疗预收款——住院患者押金(×××)
住院期间发生费用时:
借: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贷:药品收入
医疗收入
其他收入
在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
借:应收账款——省医保局
——市医保中心
预收住院患者押金——×××
贷: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收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省医保局
应收账款——市医保中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以上的结算办法,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不能流入医院,就不应该确认收入。同时,应收账款中,有一部分应收账款在当期就知道在以后会计期间也无法收回,可是却不符合确认坏账的要求,因此以上的会计处理既违背了收入的确认原则,也违背了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五、会计处理的需求和对策
各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在不断探索和改进结算方法,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明显感到会计准则需要修改和补充,为了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针对医疗保险患者核算的需求,应考虑设置一个待确认会计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具体做法如下:
患者住院时:
借:现金
贷:医疗预收款——住院患者押金(×××)
住院期间发生费用时:
借: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贷:待确认收入——药品收入
——医疗收入
——其他收入
在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
借:应收账款——省医保局
——市医保中心
预收住院患者押金——×××
贷: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同时借记或贷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收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省医保局
应收账款——市医保中心
同时按收到款数冲减待确认收入。
借:待确认收入(药品收入)
(诊疗收入)
(其他收入)
贷: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
( 诊疗收入)
(其他收入)
设立待确认收入科目,此科目不作为真正意义上的收入,而是作为一个待结转的收益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这样做既能反映医院的真实收入情况,也能反映尚未确认的收入,同时也符合会计准则中关于收入的确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