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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岸创投事业发展概况
台湾地区在1982年就从美国引进创投制度,并根据岛内的实际模式探索出一套具有特色的创业投资模式,是世界上创业投资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发达程度仅次于美国。经过30年的发展,台湾地区的创投事业投资项目将近14000件,累计投资金额超过2600亿元新台币,扶植400家企业上市。
大陆于1986年成立第一家创业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但由于经济体制的制约及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直到1999年创投事业才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截至2010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增加到706家,投资资产规模达到1502.89亿元。
二、两岸创投事业对比
(一)创投机构数量及投资案件数的对比分析
如表1所示,虽然起步晚,但大陆创投机构总数已明显多于台湾地区,历年投资案例数也在稳步攀升,大陆创投发展迅速,潜力较大。但累计投资案件数与台湾仍差距较大,平均每家创投当年投资案件数不足台湾的一半,可见大陆创投的发展程度仍不如台湾地区。究其原因,台湾创投起步早,伴随岛内经济发展,加之政府扶持,前期发展良好,基础雄厚;而大陆创投发展滞后,随着近年来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才开始呈现迅猛发展势头,差距逐年缩小。
(二)资本来源对比分析
目前,中国大陆与台湾创投资金的主要来源有: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法人、个人等渠道。
两岸创投在资本来源方面的相同点在于,法人公司是创投最大的投资者,均占到40%左右,个人投资者比重均较小,均占到10%左右。不同点在于大陆创投的资本来源中政府资金所占比例远大于台湾,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则小于台湾。究其原因,与台湾相比大陆创投仍处于发展初期,政府干预较多,加之法令限制及发展的不稳定性,金融机构参与较少。
另外,两岸立法对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创投业均有较大约束,邮政储蓄金、退休基金比较少,且缺乏长期性资金注入,影响创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扩大资本来源,优化资本结构是大陆和台湾创投市场共同面临的问题。
(三)组织形式对比分析
创投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虽然有限合伙制具有税收优惠、设立灵活及筹资快等优点,但受法律限制较多,加之退出渠道不畅,国内有限合伙人市场不够成熟,发展受到阻碍。而台湾地区立法没有承认有限合伙制,只给予公司制创投大量的税收优惠,故与美国创投机构绝大多数采用有限合伙制不同,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主要以公司制为主。
公司制由于其良好的约束机制有利于降低风险,增加投资者信心,更符合我国大陆创投市场不够发达、民间资本承受能力弱等现状。
(四)管理模式对比分析
创投机构的基金管理模式主要有: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创投机构自行管理及委托其他创投机构管理。
大陆在创投发展初期,缺乏可信赖的专业管理机构,多采取自聘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近年来,随着创投行业逐步发展,市场上已经涌现出专业管理机构,采取委托管理模式的创投机构正逐年增加。从创投企业数量看,截至2010年末,采取自聘管理团队的占比降至76.58%,委托其他创投管理的占比上升至2.69%,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占比上升至20.73%,两类委托管理型占比已达到23.42%。与大陆不同,台湾地区的创投机构普遍采用由创投基金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模式,2010年采用该种管理模式的占到79.37%。
(五)投资行业分布对比分析
2010年中国大陆创投市场投资共涉及20个行业,互联网、IT、制造业及医疗健康行业皆占据10%以上投资案例数量比例;互联网行业融资总额最高,达18.31亿美元,占年度创投总额的32%(见图1)。
2010年在台湾创投市场,光电产业蝉联最高投资额宝座,排名二至五的依次为电子工业、半导体、其他制造业和生物科技与制药,前五名共占总投资额的75.99%(见图2)。
可见,高新技术产业仍是目前两岸创投的投资重点,值得注意的是,绿色能源行业均挤入前六,表明两岸创投对能源与环保产业已予以重视,预计将成为未来投资新主流。
(六)投资阶段对比分析
2009年至2011年大陆和台湾创投各投资阶段的投资案件数占其所投资总案件数的比重如表2。
从不同投资阶段的案例分布看,大陆的投资阶段主要集中在发展期和扩张期,在早期和成熟期相对较少,体现出了与国际成熟创投业相同的特点。从2009到2011年,对扩张期的投资上升了11.33%,而对发展阶段的投资占比下降了22.50%,对早期的投资占比上升了8.86%,表明由于市场竞争逐渐激烈,投资者更关注兼具高风险与高成长性的新兴企业,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2010年数据显示,台湾地区创投投资于扩张期的比例最高,其次是成熟期,投资于早期的比例仅占2.30%,与2009年相比并未发生较大变化。近年来台湾产业的改变及创投募资难度增加,使台湾创投多投资于中、晚期以规避及降低投资风险,寻求资本稳定。
(七)创投资本退出对比分析
2011年大陆创投市场共发生456件退出案件,其中IPO退出312件,占68.40%,仍然是最主要的退出方式(见图3)。
台湾创投已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退出机制,资本市场较为完善,除了公开上市及并购外,还有发达的柜台市场(OTC)、“店头市场”及“灰市交易”(gray market)等。公开上市由于其高回报率已成为台湾创投资本最理想也是最主要的退出方式。2010年台湾创投支持上市总家数为33家,虽然远少于大陆市场,但占台湾全年新上市家数的比例却高达60%。
三、结语
就当前来看,大陆与台湾地区创投事业的竞争与合作将长期并存。台湾岛内资本市场低迷,投资案源不断减少,台湾创投发展还未走出低谷,急需向岛外投资;大陆以地理优势及丰富的投资资源必定成为台湾创投对外投资的首选,这无疑会加大大陆与台湾创投市场的竞争。另外,大陆创投市场基础薄弱,发展仍不稳定,未来更加需要与台湾市场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借鉴台湾优秀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优势资源,推动创投市场的良好发展。
台湾地区在1982年就从美国引进创投制度,并根据岛内的实际模式探索出一套具有特色的创业投资模式,是世界上创业投资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发达程度仅次于美国。经过30年的发展,台湾地区的创投事业投资项目将近14000件,累计投资金额超过2600亿元新台币,扶植400家企业上市。
大陆于1986年成立第一家创业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但由于经济体制的制约及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直到1999年创投事业才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截至2010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增加到706家,投资资产规模达到1502.89亿元。
二、两岸创投事业对比
(一)创投机构数量及投资案件数的对比分析
如表1所示,虽然起步晚,但大陆创投机构总数已明显多于台湾地区,历年投资案例数也在稳步攀升,大陆创投发展迅速,潜力较大。但累计投资案件数与台湾仍差距较大,平均每家创投当年投资案件数不足台湾的一半,可见大陆创投的发展程度仍不如台湾地区。究其原因,台湾创投起步早,伴随岛内经济发展,加之政府扶持,前期发展良好,基础雄厚;而大陆创投发展滞后,随着近年来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才开始呈现迅猛发展势头,差距逐年缩小。
(二)资本来源对比分析
目前,中国大陆与台湾创投资金的主要来源有: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法人、个人等渠道。
两岸创投在资本来源方面的相同点在于,法人公司是创投最大的投资者,均占到40%左右,个人投资者比重均较小,均占到10%左右。不同点在于大陆创投的资本来源中政府资金所占比例远大于台湾,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则小于台湾。究其原因,与台湾相比大陆创投仍处于发展初期,政府干预较多,加之法令限制及发展的不稳定性,金融机构参与较少。
另外,两岸立法对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创投业均有较大约束,邮政储蓄金、退休基金比较少,且缺乏长期性资金注入,影响创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扩大资本来源,优化资本结构是大陆和台湾创投市场共同面临的问题。
(三)组织形式对比分析
创投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虽然有限合伙制具有税收优惠、设立灵活及筹资快等优点,但受法律限制较多,加之退出渠道不畅,国内有限合伙人市场不够成熟,发展受到阻碍。而台湾地区立法没有承认有限合伙制,只给予公司制创投大量的税收优惠,故与美国创投机构绝大多数采用有限合伙制不同,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主要以公司制为主。
公司制由于其良好的约束机制有利于降低风险,增加投资者信心,更符合我国大陆创投市场不够发达、民间资本承受能力弱等现状。
(四)管理模式对比分析
创投机构的基金管理模式主要有: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创投机构自行管理及委托其他创投机构管理。
大陆在创投发展初期,缺乏可信赖的专业管理机构,多采取自聘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近年来,随着创投行业逐步发展,市场上已经涌现出专业管理机构,采取委托管理模式的创投机构正逐年增加。从创投企业数量看,截至2010年末,采取自聘管理团队的占比降至76.58%,委托其他创投管理的占比上升至2.69%,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占比上升至20.73%,两类委托管理型占比已达到23.42%。与大陆不同,台湾地区的创投机构普遍采用由创投基金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模式,2010年采用该种管理模式的占到79.37%。
(五)投资行业分布对比分析
2010年中国大陆创投市场投资共涉及20个行业,互联网、IT、制造业及医疗健康行业皆占据10%以上投资案例数量比例;互联网行业融资总额最高,达18.31亿美元,占年度创投总额的32%(见图1)。
2010年在台湾创投市场,光电产业蝉联最高投资额宝座,排名二至五的依次为电子工业、半导体、其他制造业和生物科技与制药,前五名共占总投资额的75.99%(见图2)。
可见,高新技术产业仍是目前两岸创投的投资重点,值得注意的是,绿色能源行业均挤入前六,表明两岸创投对能源与环保产业已予以重视,预计将成为未来投资新主流。
(六)投资阶段对比分析
2009年至2011年大陆和台湾创投各投资阶段的投资案件数占其所投资总案件数的比重如表2。
从不同投资阶段的案例分布看,大陆的投资阶段主要集中在发展期和扩张期,在早期和成熟期相对较少,体现出了与国际成熟创投业相同的特点。从2009到2011年,对扩张期的投资上升了11.33%,而对发展阶段的投资占比下降了22.50%,对早期的投资占比上升了8.86%,表明由于市场竞争逐渐激烈,投资者更关注兼具高风险与高成长性的新兴企业,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2010年数据显示,台湾地区创投投资于扩张期的比例最高,其次是成熟期,投资于早期的比例仅占2.30%,与2009年相比并未发生较大变化。近年来台湾产业的改变及创投募资难度增加,使台湾创投多投资于中、晚期以规避及降低投资风险,寻求资本稳定。
(七)创投资本退出对比分析
2011年大陆创投市场共发生456件退出案件,其中IPO退出312件,占68.40%,仍然是最主要的退出方式(见图3)。
台湾创投已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退出机制,资本市场较为完善,除了公开上市及并购外,还有发达的柜台市场(OTC)、“店头市场”及“灰市交易”(gray market)等。公开上市由于其高回报率已成为台湾创投资本最理想也是最主要的退出方式。2010年台湾创投支持上市总家数为33家,虽然远少于大陆市场,但占台湾全年新上市家数的比例却高达60%。
三、结语
就当前来看,大陆与台湾地区创投事业的竞争与合作将长期并存。台湾岛内资本市场低迷,投资案源不断减少,台湾创投发展还未走出低谷,急需向岛外投资;大陆以地理优势及丰富的投资资源必定成为台湾创投对外投资的首选,这无疑会加大大陆与台湾创投市场的竞争。另外,大陆创投市场基础薄弱,发展仍不稳定,未来更加需要与台湾市场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借鉴台湾优秀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优势资源,推动创投市场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