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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兰组长,您好。2011年11月,广西选择南宁市武鸣县、柳州市柳城县作为试点,开始推行“阳光社保”工程。请问推行“阳光社保”工程是出于什么考虑?
兰利娥:社会保险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关系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开展“阳光社保”基于三点考虑:一是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的迫切需要。《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未来五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实施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任务很繁重,我们必须探索保证任务落实的办法。实施“阳光社保”,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对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将是一个很重要的改革,对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目标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开展“阳光社保”是适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转折期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的扩大,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越来越多,2011年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合计为3035.64万人次。要服务好庞大的参保人群,管理好庞大的社保基金,必须加快转变管理模式,由过去重视征缴工作转向重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上来。实施“阳光社保”工程,就是为了进一步增加社保工作的透明度,提升社保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三是开展“阳光社保”是维护和扩大广大群众“三权”的需要。社会保险基金是群众的养命钱、救命钱,群众应该知道社会保险是什么,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推进“阳光社保”工程就是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开展“阳光社保”是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民生领域的重要职能部门,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行“阳光社保”就是通过把社保政策、办事流程、参保信息、服务标准等亮出来,把社保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规范我们的行为准则,约束我们的工作人员,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本刊记者:广西推行“阳光社保”工程一年多以来,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兰利娥:经过一年多积极探索,“阳光社保”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群众的参保意识增强,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通过广泛宣传社保政策,群众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据统计,作为试点的柳城县上门或来电咨询业务的,平均每月达1486人次。更多的群众从逐步了解到自觉接受,踊跃参加社会保险,从“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人人参保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参保人数越来越多,社会保险覆盖面越来越广。二是群众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阳光社保”激发了社保人赶超跨越的热情,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群众对社保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作为试点的柳城县,在向全县发放的1500多份社会保障服务质量调查问卷中,满意率达到了100%,实现了零投诉。三是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经办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试点单位积极创造条件,改善硬件、软件环境,通过营造阳光透明的经办工作环境,加强职工的礼仪修养和业务培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四是社会监督作用不断凸显,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取得成效。通过对社保信息的及时披露,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帮助我们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社会监督作用得到凸显。同时也促使经办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制约和监督社保基金征缴和待遇发放的各个环节,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
本刊记者:要让“阳光社保”这项惠民工程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还要从哪些方面努力?
兰利娥:要进一步拓宽“阳光社保”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让社保“阳光”照进千家万户。一要切实加强对“阳光社保”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阳光社保”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基础工程。试点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把试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党组(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为试点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经费保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部门要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认真梳理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确保公开的内容科学、合理。试点单位要对社保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明确哪些可以公开,哪些流程需要改进,把这些基础工作做好了再公开,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完整、科学、合理。三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要让政策深入人心,让群众能够知晓政策、知晓办事流程、知晓办事时限和地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提升“阳光社保”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加强内部教育管理监督,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规范言行,廉洁自律;要不断扩大社会监督的渠道,加强社保基金的安全维护。今年启动的第二批试点单位要聘请不少于10人的监督评议员,要扩大选聘监督评议员的范围,除了来自党政部门外,监督评议员必须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代表、工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参保人员代表、参保单位代表、居民委员会代表和村民委员会代表等。各试点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扩展范围,聘请社会各方面的代表加入我们的监督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来帮助我们做好基金监管工作。
兰利娥:社会保险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关系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开展“阳光社保”基于三点考虑:一是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的迫切需要。《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未来五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实施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任务很繁重,我们必须探索保证任务落实的办法。实施“阳光社保”,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对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将是一个很重要的改革,对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目标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开展“阳光社保”是适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转折期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的扩大,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越来越多,2011年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合计为3035.64万人次。要服务好庞大的参保人群,管理好庞大的社保基金,必须加快转变管理模式,由过去重视征缴工作转向重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上来。实施“阳光社保”工程,就是为了进一步增加社保工作的透明度,提升社保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三是开展“阳光社保”是维护和扩大广大群众“三权”的需要。社会保险基金是群众的养命钱、救命钱,群众应该知道社会保险是什么,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推进“阳光社保”工程就是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开展“阳光社保”是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民生领域的重要职能部门,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行“阳光社保”就是通过把社保政策、办事流程、参保信息、服务标准等亮出来,把社保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规范我们的行为准则,约束我们的工作人员,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本刊记者:广西推行“阳光社保”工程一年多以来,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兰利娥:经过一年多积极探索,“阳光社保”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群众的参保意识增强,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通过广泛宣传社保政策,群众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据统计,作为试点的柳城县上门或来电咨询业务的,平均每月达1486人次。更多的群众从逐步了解到自觉接受,踊跃参加社会保险,从“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人人参保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参保人数越来越多,社会保险覆盖面越来越广。二是群众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阳光社保”激发了社保人赶超跨越的热情,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群众对社保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作为试点的柳城县,在向全县发放的1500多份社会保障服务质量调查问卷中,满意率达到了100%,实现了零投诉。三是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经办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试点单位积极创造条件,改善硬件、软件环境,通过营造阳光透明的经办工作环境,加强职工的礼仪修养和业务培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四是社会监督作用不断凸显,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取得成效。通过对社保信息的及时披露,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帮助我们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社会监督作用得到凸显。同时也促使经办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制约和监督社保基金征缴和待遇发放的各个环节,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
本刊记者:要让“阳光社保”这项惠民工程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还要从哪些方面努力?
兰利娥:要进一步拓宽“阳光社保”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让社保“阳光”照进千家万户。一要切实加强对“阳光社保”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阳光社保”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基础工程。试点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把试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党组(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为试点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经费保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部门要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认真梳理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确保公开的内容科学、合理。试点单位要对社保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明确哪些可以公开,哪些流程需要改进,把这些基础工作做好了再公开,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完整、科学、合理。三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要让政策深入人心,让群众能够知晓政策、知晓办事流程、知晓办事时限和地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提升“阳光社保”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加强内部教育管理监督,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规范言行,廉洁自律;要不断扩大社会监督的渠道,加强社保基金的安全维护。今年启动的第二批试点单位要聘请不少于10人的监督评议员,要扩大选聘监督评议员的范围,除了来自党政部门外,监督评议员必须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代表、工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参保人员代表、参保单位代表、居民委员会代表和村民委员会代表等。各试点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扩展范围,聘请社会各方面的代表加入我们的监督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来帮助我们做好基金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