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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工商个企[2015]152号各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江苏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7月9日江苏省工商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我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