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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市级检察院2015年以来受理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受理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呈现出案件受理数波动较大、受理案件类型较为集中、当事人监督申请得到支持比例低等特点。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受理主要存在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检察院进行民事诉讼监督的期限、控申部门对民事诉讼监督申请进行审查的方式和内容不明确、检察机关的一次性监督原则面临挑战、当事人申请民事诉讼监督随意性较强等问题。应当以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为指导,明确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的期限,对当事人的民事诉讼监督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坚持检察机关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