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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经历了四个阶段,表现出了四种模式。这些改革阶段和改革模式在内蒙古的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中都有所体现,但总的来说内蒙古的改革始终局限于自身机制的微观改革,始终处于被动式的跟进和适应的状态,传统的院团体制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还需要从政府宏观管理和艺术团体微观管理两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