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投资移民成为获得美国绿卡的新途径。但是面对陌生的商业和法律环境,中国投资者该如何迈出第一步?好的投资移民项目是否可以保证投资本金零风险?
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个人财富的积累效应逐渐显现出来。投资移民美国的中国居民数量从几年前落后于韩国,台湾和香港地区,一路赶超并在2009年成为美国投资移民最大来源国。以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经济规模,幅度和纵深度而言,这一趋势才刚刚开始。
根据美国移民局2009年12月份的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有966个投资移民申请通过批复,共发放4218个投资移民签证,其中70%来自于韩国和中国——中国1979个,韩国903个。如果以等比例看待投资移民申请(一般以家庭为单位)和投资移民签证(投资移民美国的家庭成员每个人都会获得该签证)数量,中国约有460个家庭的投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占美国接受全球投资移民人数的48%,较2008年增长了65%。
成功移民后,子女可以享受美国教育资源和生活方式。那么,中国投资者该如何选择合适的投资移民项目呢?其中包含哪些风险?
美国投资移民可分两大类:传统EB-5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区域中心移民计划。前者投资额度最低为100万美元,可以投资于美国任何地方,并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后者最低投资额为50万美元,投资于区域中心指定地区,并产生10个直接、间接或衍生就业机会。其中,50万美元的投资占到美国移民局批准申请的90%以上。
区域中心的移民计划中需要计算直接、间接(如,工厂建设带来的司机职位)和衍生的就业机会(直接或间接雇员的消费所产生的工作岗位,如咖啡馆雇员)。而所有就业机会的具体算法是直接就业数量乘以行业相关系数。所以在一些行业里,如劳动密集型行业,3或4 个直接就业机会就可以转换成为10个工作岗位。这使得投资移民项目更容易达到10个就业职位的标准,从而满足了投资者获得永久绿卡的条件。50万美元水平的投资移民计划主要分为两类:投资者将资金汇集到商业体,通常是有限合伙制公司,然后再将投资款以股权方式投入到具体项目。第二种则是把资金以贷款的方式借给能够创造就业机会的赢利或非赢利项目。对于投资人而言,减少投资风险是第一位的。其次需要考虑的是项目是否能产生所需就业机会。第三位才是考虑投资收益。对于将投资回报作为首要考虑的投资人,他们应该考虑传统的100万美元的移民计划。
对本金风险控制完全基于对所投资项目的安全性判断。在美国银行业对贷款审批“宁可错杀一百”的态度下,有些有潜力的项目也得不到贷款。如果没有足够的美国商业背景,投资者是很难判断这个项目是不是好项目。“好投资移民项目”首先应该是一个好投资项目,并能产生足够的就业机会,项目执行方最好是具有多年经验。
其中,有银行参与的贷款项具有双重性。积极地看,贷款代表着银行对项目做过尽职调查。但要谨慎区别债务的第一索取人是在银行还是投资者。美国投资移民法的规定指出,该投资必须伴随投资风险,简单地购买一个公司的债券并不能满足这个条件。
当移民申请获批后,投资者得到的是有效期2年的绿卡。在这两年结束前的3个月到截止期,投资者要再递交I-829,即自身已经满足取消2年有效,变成永久居住身份的申请。而I-829得到批准的首要条件是向移民局证明已经产生10个直接,间接或衍生的工作职位,或者表明将要产生10个就业机会。这时候,考察项目是否真正需要,或有足够的能力产生充足的就业岗位,就变得十分重要了。笔者以为,2009年一部分I-829申请被延期审理的原因就是项目方和移民局对10个工作职位计算方式不同造成的。
从最后考虑的投资收益看,股权类的投资本金有损失的可能,但收益也有很大的增长空间。贷款类项目的收益不会超过美国国内贷款。一般而言,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预期收益在1~3%。值得注意的是,除非项目第一年就有很好的现金流,否则第一年的投资收益往往来自投资款的预留。
总体上讲,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完全因产业和项目的不同而不同。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更多是由纯商业投资决定的,对没有美国生活和工作经验的中国投资者来说有一定困难。人们可以借助有美国市场投资经验的移民顾问或美国商业、移民律师的经验。
近年来,美国的投资移民项目更加注重中国市场和投资人。越来越多的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开始针对中国投资者偏好打造。一些敏感的美国商业律师楼已经开始考虑为中国投资者提供来自第三方的尽职调查服务。
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个人财富的积累效应逐渐显现出来。投资移民美国的中国居民数量从几年前落后于韩国,台湾和香港地区,一路赶超并在2009年成为美国投资移民最大来源国。以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经济规模,幅度和纵深度而言,这一趋势才刚刚开始。
根据美国移民局2009年12月份的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有966个投资移民申请通过批复,共发放4218个投资移民签证,其中70%来自于韩国和中国——中国1979个,韩国903个。如果以等比例看待投资移民申请(一般以家庭为单位)和投资移民签证(投资移民美国的家庭成员每个人都会获得该签证)数量,中国约有460个家庭的投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占美国接受全球投资移民人数的48%,较2008年增长了65%。
成功移民后,子女可以享受美国教育资源和生活方式。那么,中国投资者该如何选择合适的投资移民项目呢?其中包含哪些风险?
美国投资移民可分两大类:传统EB-5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区域中心移民计划。前者投资额度最低为100万美元,可以投资于美国任何地方,并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后者最低投资额为50万美元,投资于区域中心指定地区,并产生10个直接、间接或衍生就业机会。其中,50万美元的投资占到美国移民局批准申请的90%以上。
区域中心的移民计划中需要计算直接、间接(如,工厂建设带来的司机职位)和衍生的就业机会(直接或间接雇员的消费所产生的工作岗位,如咖啡馆雇员)。而所有就业机会的具体算法是直接就业数量乘以行业相关系数。所以在一些行业里,如劳动密集型行业,3或4 个直接就业机会就可以转换成为10个工作岗位。这使得投资移民项目更容易达到10个就业职位的标准,从而满足了投资者获得永久绿卡的条件。50万美元水平的投资移民计划主要分为两类:投资者将资金汇集到商业体,通常是有限合伙制公司,然后再将投资款以股权方式投入到具体项目。第二种则是把资金以贷款的方式借给能够创造就业机会的赢利或非赢利项目。对于投资人而言,减少投资风险是第一位的。其次需要考虑的是项目是否能产生所需就业机会。第三位才是考虑投资收益。对于将投资回报作为首要考虑的投资人,他们应该考虑传统的100万美元的移民计划。
对本金风险控制完全基于对所投资项目的安全性判断。在美国银行业对贷款审批“宁可错杀一百”的态度下,有些有潜力的项目也得不到贷款。如果没有足够的美国商业背景,投资者是很难判断这个项目是不是好项目。“好投资移民项目”首先应该是一个好投资项目,并能产生足够的就业机会,项目执行方最好是具有多年经验。
其中,有银行参与的贷款项具有双重性。积极地看,贷款代表着银行对项目做过尽职调查。但要谨慎区别债务的第一索取人是在银行还是投资者。美国投资移民法的规定指出,该投资必须伴随投资风险,简单地购买一个公司的债券并不能满足这个条件。
当移民申请获批后,投资者得到的是有效期2年的绿卡。在这两年结束前的3个月到截止期,投资者要再递交I-829,即自身已经满足取消2年有效,变成永久居住身份的申请。而I-829得到批准的首要条件是向移民局证明已经产生10个直接,间接或衍生的工作职位,或者表明将要产生10个就业机会。这时候,考察项目是否真正需要,或有足够的能力产生充足的就业岗位,就变得十分重要了。笔者以为,2009年一部分I-829申请被延期审理的原因就是项目方和移民局对10个工作职位计算方式不同造成的。
从最后考虑的投资收益看,股权类的投资本金有损失的可能,但收益也有很大的增长空间。贷款类项目的收益不会超过美国国内贷款。一般而言,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预期收益在1~3%。值得注意的是,除非项目第一年就有很好的现金流,否则第一年的投资收益往往来自投资款的预留。
总体上讲,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完全因产业和项目的不同而不同。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更多是由纯商业投资决定的,对没有美国生活和工作经验的中国投资者来说有一定困难。人们可以借助有美国市场投资经验的移民顾问或美国商业、移民律师的经验。
近年来,美国的投资移民项目更加注重中国市场和投资人。越来越多的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开始针对中国投资者偏好打造。一些敏感的美国商业律师楼已经开始考虑为中国投资者提供来自第三方的尽职调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