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去年10月9日至14日,我市司法局对全市各市(区)自行申报的首批36家规范化司法所进行了达标考核验收。总体印象是,大多数申报司法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关心重视程度、人员配备、办公用房、硬件设施、业务工作等方面在本市(区)范围内均处于领先水平,一些司法所甚至可以说已具备了相当好的工作条件。但在全市范围内比较,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相当一部分基层司法所的达标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