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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一个午后,天空阴沉,我乘上开往伦敦的火车,独自坐在车厢的一个角落里,呆呆地望着窗外走马灯似的风景。
自小疼爱我的拉菲忒姑妈去世了,我放下手头的工作赶去爱丁堡参加葬礼。拉菲忒姑妈死于脑溢血,据说是在半夜昏睡中去世的,并没有什么痛苦,这是唯一能让我感到安慰的事了。
我搭乘了一条生僻的路线,一列火车上仅挂了四节客车厢,其余都是货车厢。这四节车厢都没有坐满人,我走到最靠后的车厢,加上我也只有两个旅客。由于这阴湿的天气,我肩胛骨上的旧伤隐隐作痛,我情愿坐在这僻静的地方度过我的旅途。
我和我唯一的同伴各占据了车厢的两边,我坐在靠近客车厢的边上,而他坐在靠近货车厢的边上,我们呈对角线保持着距离。在路途上总有人会靠近到你身边,交换趣闻来排解旅途的乏味,这对乐于寂寞的人来说是不小的折磨。所幸我的这位同伴并无亲近的意图,他用黑色呢子大衣把自己裹得紧紧的,丝毫不在意压坏宽边帽子般枕着右手靠在窗边,高高竖起的衣领遮住了他的脸。
火车呼啸着经过一片农田,窗外尽是些深褐色的土壤和光秃秃的麦茬。我抱着手臂动也不动地坐着,不时地拿出怀表看看时间。
不一会儿,经过一阵颠簸,火车进站了。随着火车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乘客陆续走出车厢散心。这是路上的一个小停靠站,清冷的月台上只有几个小贩在叫卖。我在我的同伴出门后也走出了车门,凉爽的风和不同于车厢的广阔环境让我心情舒畅了不少。
我在车站买了一份报纸,走得身上有了些暖意,便回到了车上。大抵过了一刻半钟,乘客多已回到了车厢等待着发车。列车员在外面摇着铃催促着还没上车的乘客,我乘坐的车厢的车门哗啦一声打开,那个乘客慢悠悠地走回老位置。
那人又和原来一样安静地坐在位子上。我则从衣兜里掏出买来的报纸浏览起来。这是一份地方小报,我匆匆翻过一些老掉牙的新闻后,勉强把目光落在娱乐版面的笑话上。
这样过了不久,我突然感到一阵倦意袭来,合上报纸,调整了下姿势,闭目养神。不知几时,火车一阵颠簸进入了隧道,车厢里漆黑一片,大量的嘈杂塞入了我的耳中。这嘈杂后,我便失去了养神的兴趣,发呆似的看着窗外千篇一律的景色。四周一片昏暗,唯铁轨两旁卫兵似的青松增添了些许精神。
列车员也来巡逻了,穿着深绿色制服腆着肚子的列车员经过一直养神的旅客身边时,怀表突然因为火车的颠簸而跳出了口袋,落到了我那沉默的同伴脚下。
“请帮忙捡一下,先生。”列车员说道。黑色呢子大衣里的乘客没有丝毫反应。“请帮忙捡一下,先生!”列车员提高声音又重复了一遍。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列车员的脸上流露出些许的不快,他嘟囔了一句,弯下笨重的身体半跪在乘客前。怀表好像掉到了乘客的脚内侧靠近车窗的那边,列车员有些粗鲁地拨开乘客的脚。
就是这一动作让我乏味平静的旅行全毁了!与我乘坐同一车厢的同伴摇晃了几下,然后瘫倒在地上。他倒下来正砸中半跪的列车员,肩膀在列车员宽大的背上弹了一下后翻过去仰面倒在地板上,帽子掉落到一边。那是一张蓄满络腮胡的苍白的脸,脸的主人已经死了。
列车员显然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死亡吓坏了,他没来得及直起身子就伸手去探那人的鼻息。我站起来想去帮他,他却朝我一挥手:“别过来,安静待着。”
确认死亡后,乘警很快就赶到了。我安坐在位置上,列车员就站在我旁边,只要我一想站起来,他就按住我的肩头把我按下去。
“我很抱歉对你这样无理,但是这里你的嫌疑最大。华生先生,我们必须看好你,等一下车我们就会把你移交给地方的警察局。”乘警布莱克把我的证件放回到桌上。
“等一下,我并不是想为自己辩解,但是我想看看尸体。正如你所知,我是个医生。我希望能用我的专业知识来为我摆脱罪名,当然,相不相信我的判断在于你们。还有,你们可以紧紧地盯着我确保我不会毁坏和隐藏证据。”我看着布莱克警官,“这是我作为一个军人和绅士的请求。”他看到我的退伍军人证后表情有所改变。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念还在伦敦的福尔摩斯了,这件让我陷入困境的案子一定会让我的老朋友感到好奇的。但是我的这位朋友正在伦敦为另一起案件而缠身,不然以他宛如魔术般的演绎法必能让我脱困。
“你要明白你现在的处境,先生。”布莱克走近我,胯部靠着桌子说道,“如你所知,这节车厢只有你和死者两人乘坐。死者在上个停靠站还活着,他是自己走进这节车厢的。”他伸出手放在桌面上,像是为他的话做注解一样用食指轻叩实木桌面。
“在发现尸体之前,没有第三者进入这节车厢。也就是说,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环境中,有一个人被谋杀了,而仅存的另一个人面临的是什么,你应该知道吧,华生先生?”
“无限大的怀疑,几乎可以判定我有罪的铁证。”我有些尴尬地说。我本以为我能介入命案的调查,用上我在我好友福尔摩斯处学来的方法,但是现在看来这个希望很渺茫。
“约翰,放开我们的华生医生。”布莱克对我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我姑且算是知道一些你的事迹,先生。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不过我不太相信你能在没有你那侦探好友的帮助下完成这件事。”
他是我所记录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者之一!
“你能给我这个机会已经很不错了。”我推开列车员按在我肩膀上的手,慢慢站起来。
死者名叫威廉·黑格,大概五十多岁,留着茂盛的络腮胡。他的体格比较瘦小,身高大概在一米六左右。致命伤口在小腹,同时在伤口上也找到了凶器。凶手为了防止血液喷出污染到自己的衣物而留下了凶器。布莱克不放心我接触凶器,所以由他裹着手帕将凶器取了出来。
这是一把只有六英寸的短刀,刀柄是木质的。比起一件杀人的凶器,它更像是一件无伤大雅的玩具。凭我和福尔摩斯共事的经验来看,这上面多半没有指纹。 “小心一点,这上面有剧毒。”我提醒布莱克道,“刀伤致命一般是由于破坏重要脏器导致其丧失功能和伤口处大量出血。而死者明显不是这两种情况,再者,刀上有异味。”
布莱克道:“凶手为了在短时间不被他人发现的情况下杀死威廉·黑格可是想了不少方法。凶手是什么时候下手的呢?”他看了我一眼。
这一眼令我觉得掉入了冰窖一般,不是说布莱克的眼神有多冷峻,而是我再一次感到了我处境的窘迫。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死者上了火车之后就只有我和他在一起。无论如何,杀死一个健全人而没有一丝动静是不可能的。
“尸体上已经出现尸斑,角膜湿润,瞳孔透明,估计死亡时间在半小时以上,三个小时以下。”我利用法医学知识做尽可能的努力。
臃肿的列车员撇了撇嘴:“这几乎和没说一样。”
“他是在一个半小时之前上车,然后被发现死亡的。在这段时间里,由于只有你一人在车厢里,你完全可以杀害威廉·黑格。要看到这里就只能通过车厢间门上的玻璃了,但是在长途旅行中谁会一刻不停地看着别人?”
确实如此,倘若我是凶手,只要瞅准一个时机,半分钟我就可以完成谋杀,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我的对手是睡眠中的人,哪怕他在死前再怎么挣扎,也难以被另一个车厢的人所察觉。
我坐着回想我的朋友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会采取的手段。倘若是福尔摩斯,他会……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他在淡蓝色烟雾中蹙眉深思的样子,他总能把两件看似无关的事情联系起来并推导出真相,而起连接作用的就是演绎法。
“警官,警官!”这一阵叫喊把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来人是另一个列车员,“警官,按照你说的,我们询问了相邻车厢的人。有人可以证明他没有动手,不过……”
“不过什么?”我几乎和布莱克同时发出询问。
两个孩子从列车员身后走了出来,看起来他们有些紧张。那位列车员指了指:“就是他们两个。”
我一怔,证人是孩子的话,就会缺乏可信度。两个孩子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时刻盯着隔壁车厢也不太可信。不,说不定正因为他们是孩子,才会关注大人不会去关注的地方。
“你们叫什么?”
“我叫约翰逊,他是我的堂弟乔治。”稍大一点的孩子说道。
“你们凭什么说能为那位先生作证呢?”布莱克蹲下来保持和两个孩子同一高度问道,“这是我的警官证。”他说着把证件在他们眼前晃了晃。这两个小男孩盯着上面的警章胆怯地表达着自己的兴奋。“我能知道你们说的是不是实话,现在把你们的手都放到我的警章上,你们还确定自己能为他作证吗?”
那两个孩子用自己肉乎乎的手覆盖上冰冷的金属警章:“是的,先生。我觉得我们能为他作证。”
布莱克站起来说道:“说说你们当时在干什么,为什么会一直看着另一节车厢?”
“我们当时在玩罗宾汉游戏。”约翰逊说道。
“罗宾汉游戏?”罗宾汉是家喻户晓的传说人物,他劫富济贫,是个著名的侠盗。但是布莱克显然听不懂这个罗宾汉游戏的含义。
“就是这个。”乔治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了一些细小的植物豆荚。躺在他手上的豆荚,小小的,两面都长满小刺。
约翰逊自知没有说明白事情,也立刻补充道:“我们用这豆子当作弹弓的子弹,它们粘到衣服上很难取下来的。我们把一件毛衣挂在车门上,就在玻璃的下面,用它来当靶子。我们一直看着靶子,也一直能透过玻璃看见这边的车厢。”
“没错,我和约翰逊在上个车站旁的草丛里发现的,然后一上车就在玩这个游戏了。”乔治补充道。
他们从隔壁望过来是看不见处于死角的我的,但是威廉·黑格却完全处于他们的视线之中,所以他们的话能证明我没有接近死者。
“好了,你们和我一起回车厢吧。”他牵着那两个孩子走了。
没过多久他就回来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同一节车厢的乘客都可以证明那两个孩子没有说谎。不过,还记得我们路上遇到过隧道吗?那两个贪玩的孩子在那样黑暗的环境中不得不放弃游戏,也无法看见这里的情况。”
“确实有这样的事,但是你要考虑到一个情况,正如他们看不见我,我也不可能注意到他们。如果要发现他们,只能是离开我的位子接近威廉·黑格的时候。可我却一次都没有进入过他们的视野,这不就说明我没有杀害死者的意图?”
“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如果你确实有杀意就绝对暴露了。但是考虑到你的经历,我觉得你可能是个小心谨慎到在万全状态下才会杀人的人。漆黑的隧道才是你早就选好的时机。”布莱克说,“我不得不考虑这个可能性,所以这不足以为你开脱。你还是有着作案时间的,而且是黄金的作案时间。”
“我知道了,那么我希望能让我再检查一遍尸体。”所有的结论都只能建立在足够的证据上。我没有福尔摩斯那样惊人的推理能力和侦查能力,前者建立在一个人的智力和思维方式上,我是无法赶上我的朋友的,但是后者只要用心就可以提升,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前者。
威廉·黑格的尸体在慢慢变冷,我再一次把他的口袋一个个地翻出来检查,同时也检查他身上的其他角落。
“这是什么?”我的手套沾上了什么脏东西,黑糊糊的。
“好像是从死者的衣服上染到的。”布莱克提醒道,他用手在死者的黑色外套下摸了一下,手指也染上了什么。
这好像是黑色的粉末,因为死者的外套就是黑色的,所以在第一次检查的时候没有发现。它闻起来没有奇怪的味道,可以说是无味的,粉末摸起来感觉很光滑。
等一下,我突然想到了什么。这是灵感来的一瞬间,我不知道我的朋友破案时是什么感觉,但我突然感到了我能破解这谜题的悸动。我的灵感不是科学家似的来自详细精确的理论和推导,而是如同艺术家创作时的那种灵感一般。“现在什么时候了?告诉我下一站停靠在几分钟之后?”我回过头大声问列车员。由于激动,我的声音也不自觉地提高了。 “呃……”列车员停顿了一下,匆忙地拿出怀表,“现在是三点四十,下一站是在范斯姆特镇停靠,按照现在的时速,大概在半个小时后到站吧。”
那还来得及,我想。
“你在干什么?”布莱克问道。
“就如你所看到的。”我低着头扶起了死者的腰部,把一支体温计缓慢地插入死者肛门,“为了获得准确的温度,三分钟后再把它取出来。”
我的思绪回到了不久之前。
“华生,这实在是一份能改变刑侦手段的发现。一项发现在人类的眼皮下居然潜藏了数十年或者是数百年之久。俗话说最黑暗的地方就是灯座下,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不过华生,这实在是一个伟大的发现。”福尔摩斯对我说道。他的样子就和在《血字的研究》中发现了能检验血迹的试剂一样高兴。
福尔摩斯把期刊放到书桌上。“正如你所知道的,尸体是最重要的证物之一,自古以来搜查者们就利用尸体的温度、僵硬程度、尸斑来窥探真相。一般来说尸体越新鲜,我们能得到的就越多。在尚未冷透的尸体上,尸温是揭露死亡时间的精灵,但是尸体体表的温度容易受到穿着、气温、湿度等因素的影响。”
他点燃烟斗,吐出蓝色的烟雾:“遇害不久的死者本来就不常见,而体温的不确定性,让人们更愿意通过其他的手段来推测死亡时间。但是人们遗忘了一个不受外界影响的地方,你说呢,华生,你所知道的最稳定的场所是哪里?”
“稳定?世上最稳定的地方莫过于恒温动物的体内了。大到温度、物质种类,小到每种物质的浓度,尤其是万物之灵长人类,其内部的精巧,令人不得不感叹上帝造物的神奇。”
“华生,你说得对极了,多少年来侦探们着眼于外部,而忽略了内部。体内的温度在人死后几乎是匀速下降的。尽管我们不能测量体内环境的温度,但肠道的温度也足够精确了。”福尔摩斯指着期刊上的数学模型说道,“按照这个公式,尸体肛肠处的温度是以每小时一度的速度下降的,在十个小时之后则是以一小时半度的速度下降。这相对准确的死亡时间对刑侦无疑有着巨大的帮助。”
福尔摩斯的话,在这关键时刻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小心地把温度计抽出来拭去上面的污物,果然数值和我想象的差不多,三十五度。“我想我已经解开这个谜题了。”我从尸体旁站起来说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凶手还在这列火车上。”
“那他在哪里,他又是如何实施犯罪的?当然我不介意接受你的自首。”布莱克说道。
“要解释第一个问题,就要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凶手实施犯罪的手段就是谜团的关键。首先是时间,两个小时前火车发车,半个小时前火车经过隧道。我和列车员是亲眼看着死者坐上火车的,而那两个孩子除了在隧道中也一直盯着威廉·黑格。那么凶手是什么时候犯案的?”
“那当然是在隧道中,早就图谋不轨的凶手借着短暂的黑暗杀害了死者。”
“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我和他处于同一节车厢。我说我没有察觉到动静,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我当时昏昏沉沉以至于迟钝到没能察觉;二,身为凶手的我用这样拙劣的伎俩来欲盖弥彰。”我呼出一口气,“我对我的警觉力有信心,而且我也知道我不是凶手。那么你还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我们都被骗了。”
“什么意思?”布莱克露出困惑的表情。
“就是说我们一开始的前提就错了,威廉·黑格根本就没有坐上车,起码是没有回到这节车厢。他一直都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我们看到一个身材、衣着差不多的人自然就会以为是他。”这样程度的易容谁都做得到。
“你的意思是有人代替威廉·黑格被杀了?”
“不,你还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死者确实是威廉·黑格,但他却不是在这节车厢里被杀的。因为在那之前他已经死了,一个人假扮成他上了火车,给我们一个他没死的假象。然后就是在漆黑的隧道中,那人离开车厢将威廉·黑格的尸体带回来。”
“原来如此,凶手在上车之前先将尸体藏到了火车的某个角落,而后在黑暗中替换回来。”
“证据就是我刚才测的温度,按理来说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肛温不会下降这么多。至于凶手的藏身之处,那粉末也告诉我们答案了。为了能在那短暂的时间内完成替换,他一定就把尸体放置在了附近。威廉·黑格坐的地方临近货车厢,而那货车厢里装的东西是煤炭。凶手一定就躲藏在那里。只要车一停,他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然后我就百口莫辩了。”
“现在很快就到站了,只要控制住火车,他就插翅难飞。若是抓住他,便能证明医生你的推理了。”
我坐在车站值班室的椅子上喝着咖啡。
“华生先生,真是太感谢你了。”布莱克说道,“他们已经抓到凶手了,我也见到了那个差点让我万劫不复的凶手,他的个子跟威廉·黑格差不多,不过他并没有蓄胡子,我看到的胡子大概是粘上去的。他戴着手铐从我面前走过。我不知道他和死者有什么过节,但一定是个可悲的故事。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想到这个谜底的。”
“以我的能力确实不足以正面解开谜题,所幸我的人生给了我提示。我早年在阿富汗当军医,当地的交通运输很不发达。火车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最好的交通工具,所以有人扒火车。每趟火车都会有大量的当地人躲在车厢的连接点或者货车厢里逃票出行。再说煤炭的粉末也是突破口。”我如实说道,“如果我的朋友在场,他一定能更快解开谜题。”
提起福尔摩斯,我就又想起了他在蓝色烟雾中若隐若现的面容。得知这件事后,他大概会吐着烟圈拿我寻开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