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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合同法已经将合同的成立与合同效力严格分开,但实务中有时候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效力还是会混杂在一起。如果法官能就法律适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至少可以避免将当事人未曾注意到的法律作为适用的对象,从而让当事人有选择正确的诉讼请求的机会。中间判决作为解决给付或变更请求基础法律关系或权利存在与否的争执和事实先行作出的确认判决,其判决的标的本身很可能就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