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研究

来源 :锦绣·上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QUIRRELXX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在民商法的建设与完善层面,各方主体权益保障受到的电子商务发展影响仍无法得到妥善应对,相关研究的大量涌现便能够证明这一认知。基于此,本文将简单分析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应用现状,并深入探讨基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民商法创新路径,希望研究内容能够为相关业内人士带来一定启发。
  关键词:电子商务;民商法;电子商务法
  前言
  结合《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2018-2019》可以发现,2018年全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同步增长8.5%,达到31.63万亿元人民币,行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并在乡村振兴展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等层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但结合实际调研可以发现,虽然《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电子商务领域发展中不断催生的新现象和问题往往难以妥善解决,由此可见基于电子商务的民商法创新重要性。
  一、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应用现状
  (一)基本现状分析
  作為我国商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对电子商务的约束和管理向来受到政府重视,早在上世纪90年代相关研究和建设便开始逐步推进。为引导电子商务行业实现健康发展,我国首先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法》也对这一效力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约束电子商务行业,我国通过法律界定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买方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护;为同时约束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我国法律对电商平台及第三方卖家的审查进行了严格规定,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电子商务部分均得到较好约束;随着《电子商务法》的施行,电子商务涉及的搭售、押金退还、“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的处理获得依据,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获得更为有力的约束,但随着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不断暴露出新的问题,电子商务发展将不断面临的新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应对便需要不断创新的民商法支持[1]。
  (二)电子商务挑战
  1.主体登记问题
  对于网上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的商家来说,如不存在线下实体店,则无需履行工商登记的法律义务,但随着《电子商务法》的施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纳税义务被明确,以往线下与线上店铺在纳税层面存在的不公平问题得到解决。但结合具体实践可以发现,随着微信、微博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多,基于微信公众号、微博的产品宣传模式影响力不断提升,各类软文广告便属于其中代表,用户可通过点击链接转入购买页面,这一现状虽然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但同时催生的电子商务领域新问题必须得到重视,即这种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是否需要进行登记,现阶段的民商法无法妥善解决该问题。
  2.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商家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未断绝,对于很多质量过硬、证照齐全的电子商务卖家来说,其他卖家及买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会对其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职业差评师”的出现也能够证明这种影响的严重性。所谓“职业差评师”,指的是以收钱后或基于自身意愿打差评以诋毁卖家信誉的一种不法职业,电子商务店铺的发展往往会因此受到严重负面影响,如店家存在撤回评价的需要,往往需要满足“职业差评师”提出的“私了”要求,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会影响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部分电子商务店铺为追求发展而产生的购买“好评”行为也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刷销量、刷好评欺骗消费者,买家的利益很可能受到侵害,踏踏实实经营的电子商务店铺客户也往往因此而流失。虽然《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领域的评价机制做出了一定规定,但却并没有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管理方法,这一现状必须得到重视。
  3.电子商务平台审核困境
  《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平台审核提出了明确规定,包括经营者核验、登记等内容,并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登记档案,电子商务平台由此需要承担一定监管线上商家的义务。但由于《电子商务法》未规定登记标准水平,受到技术能力不同影响,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往往会在商家营业执照等资质真实性的核验中出现差异,由此催生的挑战必须得到重视。此外,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现阶段由政府负责管理,但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管理个体工商户的信息数据,但由于缺乏公开统一的数据库,电子商务平台的审核业务执行天然存在的较高难度同样不应被忽视[2]。
  二、基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民商法创新路径
  (一)明确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地位
  为基于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民商法创新,必须首先明确电子商务的主体法律地位。结合实际调研可以发现,在我国电子商业领域的发展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人们对网络权利救济途径也向来抱有高度重视,因此本文建议基于这种重视创新民商法。具体来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生使得民商法的新主体出现,即电子商务平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买家与卖家,二者均属于新型法律主体,相较于传统交易模式的法律主体,买家与卖家存在独有的特征。虽然新施行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子商务消费者做出了明确定义,也同时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但为了更高满足电子商务领域的规范发展需要,应基于相关定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基础,以此结合相关实践提供法律适用规范支持。此外,还应针对性建设电子身份网络平台,实时监督电子商务交易,通过合理运用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地位的明确可更好提升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合法性。
  (二)完善主体登记制度
  为解决上文提及的电子商务主体登记问题,必须针对性完整主体登记制度,结合近年来的电子商务领域主体登记实践,本文建议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媒体在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前,须首先进行登记,即将这类主体纳入登记范围。结合《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本意可以发现,该法律的出台意在将纳税业务的灰色地带自然人经营者消除,因此税务部门需监管自然人经营者,以微信公众号、微博为平台的自然人经营者同样不例外。虽然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主体被视作文字工作者,但其在涉及广告宣传、产品售卖后,往往能够通过软文的大范围推广实现产品销售,且很多时候能够取得巨额销售额,这种情况自然需要对其进行主体登记。   (三)完善规制范围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为法律的规制主体,且这一规定适用于国内电子商务活动,同时法律还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以及出版以及文化产品、音视频节目、信息网络的新闻信息不适用于该法律。此外,对于个体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如频率不高的闲置物品交易,同样不纳入《电子商务法》的规制范围。但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律对隐私保护、假货等重点社会关注问题进行了严格规定,却忽视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之间可能存在的不正当競争,如“职业差评”、“刷单”、“刷好评”等行为,这属于《电子商务法》存在的不足。为基于电子商务发展实现民商法创新,本文建议明确规制“职业差评”、“刷单”、“刷好评”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以此保护电子商务环境的合法有序,否则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者信任度将受到严重破坏,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会因此被侵犯[3]。
  (四)完善电商平台审核方式
  上文中提到,《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相关定义、权利等规定,其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较为全面细致。但结合实际调研可以发现,受到电子商务平台的规模差异影响,电子商务平台需完全负责经营者资质真实性的检查,但对于很多中小型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水平来说,这种放权的可操作性较低。因此,本文提出了两种建议解决方案,一种为电子商务平台负责对商家的营业场所、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核验,如商家信息数据无法核验,这类信息数据应由政府部门接手,并负责核验。另一种方法为政府基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需要,针对性建设统一、完善的数据库,该数据库不仅允许政府部门进入,还应适当为电子商务平台的核验部门下放权限,由此电子商务平台即可通过数据库对信息的正确性进行核验,但这一过程中必须避免数据泄露问题出现,针对性的隐私保护工作开展属于其中关键,电子商务市场的安全稳定保障可由此获得有力支持,这同样需要引起相关法律界人士的重视。
  结论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存在较为紧密联系。在此基础上,本文涉及的明确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地位、完善主体登记制度、完善规制范围、完善电商平台审核方式等内容,则提供了可行性较高的民商法创新路径。为更好满足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创新路径需要,电子商务民商事主体素质的增强、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创新同样需要得到重视。
  参考文献
  [1]梁秋莉.浅析大数据时代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J].北方经贸,2019(06):69-70.
  [2]黄新.探究微媒体时代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J].法制博览,2019(03):229.
  [3]胡美凤.试论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创新应用[J].法制博览,2018(33):226.
  作者简介:
  朱丽婷(1984-11),女,浙江衢州人,汉族,学历:本科,研究方向:民商法。
其他文献
摘 要:研究中国当代音乐剧的创作团队建设,不仅在于理清这一外来文化样式,更在于整理、分析并探讨中国制作音乐剧的建设组建团队方法联系本土文化特征,建立中国音乐剧的理论表达方式,将中国音乐剧表达方式应用到高师院校的实践上,进一步推动中国音乐剧的制作及团队建设发展。  关键词:音乐剧;团队创建;制作;实践  西方音乐剧目很多,国内的音乐剧团队却不常见。因此,音乐学界对音乐剧的研究一开始就密切结合制作实践
期刊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千百年来,人们追求诚信。诚信之风朴实憨厚、历史悠久。她早已融入了我们民族的血液,成为民族文化基因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我们不难发现,诚信在消退,拜金在滋长,利益取代了美德,诚信让位于欺诈。  “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谈到诚信,大到国家,小到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有对其的理解和看法。从国家角度上看,胡锦涛主席曾指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基
期刊
摘 要:马克思主义是我们认识世界、掌握规律、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不仅在政治经济方面对人类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同样对当代生态文明的建设具有前瞻性意义。本文主要立足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剖析其对当代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马克思主义对生态文明的影响是方方面面的,不过本文主要从生存、生产、消费三个主要角度做阐释,包括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推动人们生存理念、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  关
期刊
摘 要:艺术歌曲在20世纪由西方传入中国,经近代音乐先驱们的学习、借鉴、融合,将中国的时代和民族特色加以运用,创立了独具中国特色的艺术歌曲。萧友梅等人作为第一批留洋回来的音乐家,创作了很多脍炙人口的艺术歌曲,其中艺术歌曲《问》旋律短小精炼,词曲结合完美,令人回味。  关键词:萧友梅;艺术歌曲;演唱探究  一、萧友梅简介  萧友梅一生奉献于音乐教育工作,被誉为“中国近代音乐教育之父”,声乐作品是他最
期刊
摘 要:在迅速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的时代,资源共享平台的出现同时也快速应用于各个领域。为了打破传统图书并基于微信小程序设计与开发,在高校图书资源整合与共享方面,专门为高校与高校之间以及自身图书馆内部书籍打造出一种有关图书资源整合与共享的简单程序。  关键词:高校;图书资源;资源共享;小程序  一、图书资源共享开发背景  高校图书资源被视为整个社会资源中的一部分,资源共享在整个社会中起到“节约成
期刊
摘 要: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各类媒体依然在通过新闻这种形式向公众传播信息,公众从信息中获得知识、扩宽眼界、完善认知,继而产生舆论。与此同时,舆论也会产生更多的连锁效应,改变人们的认知。本论文将重点探讨信息化社会中新闻价值引发的舆论导向以及舆论对社会的影响,通过梳理近年来误导舆论、危害社会的虚假新闻,论述新闻价值的重要性,呼吁做良心媒体,引导正面舆论,促进和谐社会。  关键词:信息化;媒体
期刊
摘 要:本文从企业盈利逻辑模型的角度,来探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产品、客户和团队问题,试图探索企业经营过程中新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盈利逻辑  近年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放缓,中国经济增速也逐步趋于稳定。在这个时候,我们大量的中小企业在经营中感觉生意越来越难做,钱越来越难赚,团队越来越难管,客户越来越难搞定。李嘉诚曾经说过:鸡蛋从内打破,是一个新生命的诞生;從外部被打破,是食物
期刊
在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活动即将拉开帷幕之际,纪录片《辛亥革命》开始播放了。作为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学者,我感到十分有意义。  任何一个中国人都知道,现在的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名副其实的大国,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尽管中国自身仍面临许多挑战,但是社会发展的坚冰已经被打破,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大趋势已经不可逆转。而在这一时刻,回顾近代中国走过的曲折道路,回顾百年前的先人们为改变中国面貌而进行的艰苦卓绝
期刊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及科技水平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化纤企业的稳定前进,各企业只有做好各设备的运行轴承管理工作,才能够有效的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推动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基于此,文章简要分析一下化纤设备运行轴承管理工作。  关键词:化纤设备;运行轴承管理  1 前言  经济及科技水平的发展推动着企业的稳步前进,当前时代下对于化纤设备的质量及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们要想推
期刊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文物保护的现状,以及现阶段文化保护方面的不足及亟待解决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文物保护;政策建议;现状  目前,我国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27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7000处,县市级的有3万多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1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2处。再看世界上其它国家,英国文保单位有50万处,法国有4万处,希腊有40万处,甚至以色列、挪威等国都比我国多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