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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足协而言,去不去巴西是一个很尴尬的问题,但在这个问题上,作协显然毫无顾忌。世界杯现场的中国看客里,没有了南勇、谢亚龙,代替他们的人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华语文学传媒大奖获得者余华、苏童,“企鹅经典文库”收录作家麦家……他们出现在巴西的看台上,为这场狂欢涂抹上一层文艺的色彩。
有人说,看台是无政府主义者的露天王国。文人做派,能为混沌而粗粝的瞬间提供些许格调。不过,这究竟是谁消费了谁、谁点缀了谁?作家在足球这部悬疑剧里穿行而过,看台是通向无数未来的起点。
马拉多纳与中国先锋作家
先锋作家余华的看球年龄可以追溯到一个相对遥远的年代:1978年。那时刚改革开放,世界杯决赛的录像,在电视台反复播放。1960年出生的余华,与马拉多纳同龄,后者成为他足球世界里一个格外重要的人。1978年,18岁的余华开始看世界杯,虽然没能像现在这样远赴国外亲临现场,但是他的思绪,已经跟随异域的足球和草坪“出门远行”。
余华说:“我是从1978年开始看世界杯的,当时是冠亚军争夺战的录像反复播。那个时候才知道有世界杯。我在小学的时候踢过球,我们当时就组织了学校的足球队。当时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足球应该怎么踢,什么越位根本就不懂。到了1982年就开始正式看到世界杯。1982年世界杯时,我还是牙医。到1986年世界杯时,我就是作家了,开始看马拉多纳。所以说我们这一代人对马拉多纳都有一种很奇怪的情感。”
但谈到会不会为足球写一本书,余华答道:“可能不会,足球是一种娱乐。在世界杯期间能来现场看比赛,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我感觉到了南非写世界杯,就好比去找一头公羊挤奶,挤了半天,挤不出来东西。”
苏童的球迷史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那时中央电视台开始转播世界杯的比赛。虽然才二十出头,苏童已经在文学圈中小有名气,《桑园留念》、《南方的堕落》等都曾引起轰动。“1986年中央台电视转播世界杯,我整个夏天都没出门,马拉多纳、济科、苏格拉底一下子闯入我的生活,他们每一个过人和射门的动作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马拉多纳是这一代作家的绝对偶像。“任何人都超越不了他,他是足球场上的神!现在的罗纳尔多什么的,在马拉多纳的背影下都俗不可耐!有人说马拉多纳在足球场外是混球,这我不管,我从来就只关心足球本身。”
相比于国内足球,苏童对国际足球一直有偏好。他能很专业地讲出意甲、英超每支球队的风格和球星,对巴西、阿根廷等南美球队的典故更是如数家珍。苏童一直很得意与古利特的那次“偶遇”,“那还是1984年,古利特随荷兰埃因霍温队到南京比赛,我刚到南京定居,当然也到了五台山体育场。古利特当时一点名气没有,但他踢球的姿势很特别,梳一头小辫,小屁股一扭一扭的。两年后的世界杯,他已经出息了,成了‘荷兰三剑客’的一员了,我一下就认出他来了,在五台山,他还主动与我握过手呢!”
苏童在作家圈里的朋友大多与他同龄,其中十个中有九个是球迷,平时笔会坐到一起只有一个话题,那就是足球。“我比不上洪峰,他是球疯子,他兜里有个专门的笔记本,那里面写着这一个月所有的足球比赛,”苏童对自己的哥儿们似乎不太“感冒”,“洪峰喜欢写足球,我是从来没写过,以后也绝不会写。我要当个很纯粹的球迷!”
女作家球迷也有不少,比如迟子建、池莉。每当谈起足球,迟子建满脸的兴奋。就像已经坐在观球台上手摇小旗要呐喊助威似的。她说:“足球是一种最有激情的运动。因为它富有悬念,所以也是一种具有想象力的运动。这个时代缺乏英雄,足球运动员在场上的拚杀厮斗带给人对英雄的怀念。我喜欢碧绿的草坪,它洋溢着大自然的气息,我喜欢黑白相间的足球在旋转时带给人的那种猝不及防的美的享受。”
诺奖球迷的绿茵阵容
足球与文艺圈的纠葛历来很深,在球迷圈里,有着不少获得诺奖的超级球迷。有意思的是,他们在球场上大多都担任过门将位置。
比如莫言,25年前,莫言在鲁迅文学院读书时经常与余华、洪峰一起踢球,那时莫言是那个队的卡西利亚斯。
莫言踢足球更多是玩票,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阿尔贝·加缪的段位显然更高一些,他年轻时曾在阿尔及利亚竞技大学队效力,司职门将,直到他18岁,因为肺结核被医生诊断为不适宜再进行激烈运动而不得不告别运动生涯为止。在那个年代,这支球队称得上是一支豪门,它在30年代曾经分别两次夺得过北非冠军杯和北非杯。
加缪写到足球时说:“我明白了足球永远不会从你预料的方向过来。这个道理在生活中帮了我大忙,特别是在大城市和那些言行不一的人群中生活的时候。”
另一位诺奖获得者、《洛丽塔》的作者,大名鼎鼎的纳博科夫也曾是一个门将。被迫去国流亡后,他曾经在剑桥混过一段时间,并且是三一学院队的门将,后来他自称是“一个虽有些古怪但绝对出色的守门员”。虽然当比赛集中到对方半场之后,他会用一种队友无法理解的语言琢磨一些诗句——有时他的出神会突然被打断,但太迟了,对方已经大举压向球门……即使到了三十年代,他还为俄国体育俱乐部足球队出场比赛。
20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也是一位超级球迷,尤其对球王贝利崇拜有加,竟然在度蜜月时去看贝利踢球。
略萨自幼酷愛足球,十二三岁时就在秘鲁体育大学俱乐部少年队踢球,而且一直是体育大学队的忠实球迷。如果通读略萨的作品,你会发现他的许多作品都涉及世界足球。在他所著的《水中之鱼》一书中,这位作家承认,从小时候起,他就是体育大学队的“粉丝”。他在书中写道,1946年,他第一次在比赛场上看到体育大学队比赛,当时只有10岁。
与大多数作家喜欢马拉多纳不同,略萨最崇拜和最欣赏的球星是贝利,他认为贝利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优秀的足球运动员。2008年7月,略萨在接受西班牙ABC日报采访时还回忆起他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度蜜月时看贝利踢球的情景,那是他第一次亲眼目睹球王的风采。他说:“我们在里约只有几天,但还是买票去看巴西国家足球队与德国队的比赛,贝利的球技令人难忘。” 理科男霍金也热爱足球,他的热爱洗尽铅华,用一大堆不明觉厉的数学公式推导出英格蘭的获胜秘籍。
这部秘籍非常详细,比如:球场海拔在500米以下、比赛时间在当地下午3点、穿红色球衣比赛、打433阵型、欧洲裁判执法、罚点球时助跑3步、气温保持在25摄氏度。霍金还说:“温度上升5℃,胜算会降低59%;赛场在海拔500米以下,胜算提高两倍;在当地时间3点钟开球,胜算提高三分之一。”
霍金在科学问题上的三次“豪赌”是科学史上的一段佳话,不幸的是,那三次他都输了。现在,我们又要遗憾地宣布,这次“涉赌世界杯”,霍大师,您老还是靠不住!才打了两场小组赛,英格兰队就在收拾回家的行李了,霍大师,情何以堪啊?
不过霍金不在乎,连他对参与竞猜的理由都显得高大上:“自文明起源以来,人们就不再把事件看作不相关或者无法解释的。他们已对世界的根本规律有了深入了解。世界杯没什么不同。事实上,和足球相比,我认为量子物理相对而言更直接一些。”
“无政府”看台与文人做派:博尔赫斯为何讨厌足球?
有喜欢足球的文豪,也有对足球深恶痛绝的文学巨匠。比如,博尔赫斯。
不喜欢足球的男人,世上也很多,但像博氏这样非但不喜欢而且大加贬损的,还真不多。他从各方面抨击足球,先是艺术性,说足球是“一种美学上的丑恶运动,十一个人和另外十一个人追着一个球的对抗,一点也不优美。”
继而是商业性,博氏尤其讨厌买卖球员,认为这种做法与买卖黑奴无异;接着是时尚性,他说没错,足球是很流行,因为愚蠢也很流行。
最后,也最重要的,是地域性。“真是奇怪,人们从没有因为英格兰给这个世界填满了愚蠢的游戏,例如足球这样纯粹的身体运动而责备过他们。足球是英格兰最大的恶行之一。”
要知道每个阿根廷人,都明白在祖国的东海之外,有一片群岛叫马尔维纳斯,都对英国人一百多年来占据马岛耿耿于怀。1982年的那场战争,更是阿根廷人心中永不愈合的伤口,所以每逢英、阿两国球队在国际赛场上遭遇,都被阿根廷人视为事关尊严与荣耀的战斗,不能输,只能赢。或许,博氏这样评价足球,无非也是借此出一口恶气,在他看来,足球是英格兰最大的恶行之一,恶行之二就是占据马岛。
1978年,第11届世界杯在阿根廷举行。这可是万众瞩目的大事,每当阿根廷队与对手交锋,都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人们可以放下手头的任何活动,目不转睛观看赛事,连当时的军政府首脑都可以不办公,在总统府里带头看球。
阿根廷队最后与荷兰队争冠,加时赛以3:1胜出,全国顿时陷入狂欢。博尔赫斯却不为所动,依旧在书斋里写自己的文章,有朋友问他为什么不激动呢,这是每个阿根廷人的骄傲呀?博氏淡淡地说,我还没战胜斯宾诺莎。
有人说,看台是无政府主义者的露天王国。文人做派,能为混沌而粗粝的瞬间提供些许格调。不过,这究竟是谁消费了谁、谁点缀了谁?作家在足球这部悬疑剧里穿行而过,看台是通向无数未来的起点。
马拉多纳与中国先锋作家
先锋作家余华的看球年龄可以追溯到一个相对遥远的年代:1978年。那时刚改革开放,世界杯决赛的录像,在电视台反复播放。1960年出生的余华,与马拉多纳同龄,后者成为他足球世界里一个格外重要的人。1978年,18岁的余华开始看世界杯,虽然没能像现在这样远赴国外亲临现场,但是他的思绪,已经跟随异域的足球和草坪“出门远行”。
余华说:“我是从1978年开始看世界杯的,当时是冠亚军争夺战的录像反复播。那个时候才知道有世界杯。我在小学的时候踢过球,我们当时就组织了学校的足球队。当时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足球应该怎么踢,什么越位根本就不懂。到了1982年就开始正式看到世界杯。1982年世界杯时,我还是牙医。到1986年世界杯时,我就是作家了,开始看马拉多纳。所以说我们这一代人对马拉多纳都有一种很奇怪的情感。”
但谈到会不会为足球写一本书,余华答道:“可能不会,足球是一种娱乐。在世界杯期间能来现场看比赛,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我感觉到了南非写世界杯,就好比去找一头公羊挤奶,挤了半天,挤不出来东西。”
苏童的球迷史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那时中央电视台开始转播世界杯的比赛。虽然才二十出头,苏童已经在文学圈中小有名气,《桑园留念》、《南方的堕落》等都曾引起轰动。“1986年中央台电视转播世界杯,我整个夏天都没出门,马拉多纳、济科、苏格拉底一下子闯入我的生活,他们每一个过人和射门的动作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马拉多纳是这一代作家的绝对偶像。“任何人都超越不了他,他是足球场上的神!现在的罗纳尔多什么的,在马拉多纳的背影下都俗不可耐!有人说马拉多纳在足球场外是混球,这我不管,我从来就只关心足球本身。”
相比于国内足球,苏童对国际足球一直有偏好。他能很专业地讲出意甲、英超每支球队的风格和球星,对巴西、阿根廷等南美球队的典故更是如数家珍。苏童一直很得意与古利特的那次“偶遇”,“那还是1984年,古利特随荷兰埃因霍温队到南京比赛,我刚到南京定居,当然也到了五台山体育场。古利特当时一点名气没有,但他踢球的姿势很特别,梳一头小辫,小屁股一扭一扭的。两年后的世界杯,他已经出息了,成了‘荷兰三剑客’的一员了,我一下就认出他来了,在五台山,他还主动与我握过手呢!”
苏童在作家圈里的朋友大多与他同龄,其中十个中有九个是球迷,平时笔会坐到一起只有一个话题,那就是足球。“我比不上洪峰,他是球疯子,他兜里有个专门的笔记本,那里面写着这一个月所有的足球比赛,”苏童对自己的哥儿们似乎不太“感冒”,“洪峰喜欢写足球,我是从来没写过,以后也绝不会写。我要当个很纯粹的球迷!”
女作家球迷也有不少,比如迟子建、池莉。每当谈起足球,迟子建满脸的兴奋。就像已经坐在观球台上手摇小旗要呐喊助威似的。她说:“足球是一种最有激情的运动。因为它富有悬念,所以也是一种具有想象力的运动。这个时代缺乏英雄,足球运动员在场上的拚杀厮斗带给人对英雄的怀念。我喜欢碧绿的草坪,它洋溢着大自然的气息,我喜欢黑白相间的足球在旋转时带给人的那种猝不及防的美的享受。”
诺奖球迷的绿茵阵容
足球与文艺圈的纠葛历来很深,在球迷圈里,有着不少获得诺奖的超级球迷。有意思的是,他们在球场上大多都担任过门将位置。
比如莫言,25年前,莫言在鲁迅文学院读书时经常与余华、洪峰一起踢球,那时莫言是那个队的卡西利亚斯。
莫言踢足球更多是玩票,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阿尔贝·加缪的段位显然更高一些,他年轻时曾在阿尔及利亚竞技大学队效力,司职门将,直到他18岁,因为肺结核被医生诊断为不适宜再进行激烈运动而不得不告别运动生涯为止。在那个年代,这支球队称得上是一支豪门,它在30年代曾经分别两次夺得过北非冠军杯和北非杯。
加缪写到足球时说:“我明白了足球永远不会从你预料的方向过来。这个道理在生活中帮了我大忙,特别是在大城市和那些言行不一的人群中生活的时候。”
另一位诺奖获得者、《洛丽塔》的作者,大名鼎鼎的纳博科夫也曾是一个门将。被迫去国流亡后,他曾经在剑桥混过一段时间,并且是三一学院队的门将,后来他自称是“一个虽有些古怪但绝对出色的守门员”。虽然当比赛集中到对方半场之后,他会用一种队友无法理解的语言琢磨一些诗句——有时他的出神会突然被打断,但太迟了,对方已经大举压向球门……即使到了三十年代,他还为俄国体育俱乐部足球队出场比赛。
20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也是一位超级球迷,尤其对球王贝利崇拜有加,竟然在度蜜月时去看贝利踢球。
略萨自幼酷愛足球,十二三岁时就在秘鲁体育大学俱乐部少年队踢球,而且一直是体育大学队的忠实球迷。如果通读略萨的作品,你会发现他的许多作品都涉及世界足球。在他所著的《水中之鱼》一书中,这位作家承认,从小时候起,他就是体育大学队的“粉丝”。他在书中写道,1946年,他第一次在比赛场上看到体育大学队比赛,当时只有10岁。
与大多数作家喜欢马拉多纳不同,略萨最崇拜和最欣赏的球星是贝利,他认为贝利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优秀的足球运动员。2008年7月,略萨在接受西班牙ABC日报采访时还回忆起他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度蜜月时看贝利踢球的情景,那是他第一次亲眼目睹球王的风采。他说:“我们在里约只有几天,但还是买票去看巴西国家足球队与德国队的比赛,贝利的球技令人难忘。” 理科男霍金也热爱足球,他的热爱洗尽铅华,用一大堆不明觉厉的数学公式推导出英格蘭的获胜秘籍。
这部秘籍非常详细,比如:球场海拔在500米以下、比赛时间在当地下午3点、穿红色球衣比赛、打433阵型、欧洲裁判执法、罚点球时助跑3步、气温保持在25摄氏度。霍金还说:“温度上升5℃,胜算会降低59%;赛场在海拔500米以下,胜算提高两倍;在当地时间3点钟开球,胜算提高三分之一。”
霍金在科学问题上的三次“豪赌”是科学史上的一段佳话,不幸的是,那三次他都输了。现在,我们又要遗憾地宣布,这次“涉赌世界杯”,霍大师,您老还是靠不住!才打了两场小组赛,英格兰队就在收拾回家的行李了,霍大师,情何以堪啊?
不过霍金不在乎,连他对参与竞猜的理由都显得高大上:“自文明起源以来,人们就不再把事件看作不相关或者无法解释的。他们已对世界的根本规律有了深入了解。世界杯没什么不同。事实上,和足球相比,我认为量子物理相对而言更直接一些。”
“无政府”看台与文人做派:博尔赫斯为何讨厌足球?
有喜欢足球的文豪,也有对足球深恶痛绝的文学巨匠。比如,博尔赫斯。
不喜欢足球的男人,世上也很多,但像博氏这样非但不喜欢而且大加贬损的,还真不多。他从各方面抨击足球,先是艺术性,说足球是“一种美学上的丑恶运动,十一个人和另外十一个人追着一个球的对抗,一点也不优美。”
继而是商业性,博氏尤其讨厌买卖球员,认为这种做法与买卖黑奴无异;接着是时尚性,他说没错,足球是很流行,因为愚蠢也很流行。
最后,也最重要的,是地域性。“真是奇怪,人们从没有因为英格兰给这个世界填满了愚蠢的游戏,例如足球这样纯粹的身体运动而责备过他们。足球是英格兰最大的恶行之一。”
要知道每个阿根廷人,都明白在祖国的东海之外,有一片群岛叫马尔维纳斯,都对英国人一百多年来占据马岛耿耿于怀。1982年的那场战争,更是阿根廷人心中永不愈合的伤口,所以每逢英、阿两国球队在国际赛场上遭遇,都被阿根廷人视为事关尊严与荣耀的战斗,不能输,只能赢。或许,博氏这样评价足球,无非也是借此出一口恶气,在他看来,足球是英格兰最大的恶行之一,恶行之二就是占据马岛。
1978年,第11届世界杯在阿根廷举行。这可是万众瞩目的大事,每当阿根廷队与对手交锋,都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人们可以放下手头的任何活动,目不转睛观看赛事,连当时的军政府首脑都可以不办公,在总统府里带头看球。
阿根廷队最后与荷兰队争冠,加时赛以3:1胜出,全国顿时陷入狂欢。博尔赫斯却不为所动,依旧在书斋里写自己的文章,有朋友问他为什么不激动呢,这是每个阿根廷人的骄傲呀?博氏淡淡地说,我还没战胜斯宾诺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