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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是一位曾经来我处咨询、治疗过的少妇。那天下午,天下着毛毛雨,门诊的病人寥寥无几,她拎着一把淌着雨水的伞,走进了诊室。也许刘畅是特意选择这样一个病人较少的时候前来门诊咨询的。待坐定之后,她向我叙述了前来咨询的情由。
她今年29岁,是某公司的一位职员,一位5岁女孩的母亲。丈夫比她大3岁,是中学体育老师,他们6年前经人介绍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丈夫身体健康。起初每次性生活尽管她也有一些"她的感觉",但却从未出现过人们所说的那种令人销魂的性高潮感受。以后,她虽然有着正常的要求,也曾期待着和丈夫做爱中能有更大的快乐和满足,但一直未能如愿,她开始对性亲昵丧失了兴趣。近一两年来,她和丈夫的性生活变成了例行公事。更糟糕的是,近来在多次性生活之后,她时常感到腰痛。为此,她不得不求治于医生。
在我耐心仔细查询的情况下,刘畅告诉我她在15岁上初二时偶然染上了手淫的习惯。最初这样做带来了快感,以后竟能激发性高潮的到来,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婚后。婚后在与丈夫的性生活中,丈夫很少进行所谓的事前爱抚。在与丈夫亲昵时,她愿意把自己的手与丈夫的手放在自己的下腹部。但是有几次在她准备这样做时,丈夫却变了脸,看着她觉得困惑不解,有一次甚至说:"你这是从哪儿学来的?这是谁教给你的?"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敢向丈夫提出这种要求了,偶尔她在丈夫熟睡后独自从这种自慰中得到满足。
我听完她的陈述,告诉她这是一种性偏好,可能与婚前的自慰习惯有关,但这完全是一种正常的性行为和正当的性需求,大可不必为此感到疑惑,更无须内疚而背上思想包袱。做好了刘畅的工作,我想问题的主要方面在她丈夫身上,于是我便通过刘畅邀请她的丈夫前来门诊一叙。
刘畅的丈夫如期赴约,这天上午我着实给他上了一课。我首先告诉他,在夫妻的共同生活中,做丈夫的要克服"男尊女卑"的旧传统观念,不能有"大丈夫"思想,夫妻双方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彼此尊重对方的意愿,而在以深厚而细腻感情为基础的夫妻性交往中,丈夫更应无微不至地关心、体贴自己的爱妻。我还告诉他,由于夫妻双方在长期性行为活动中建立的条件反射和"行为定势",由于人的体质、性格以及其他心理生理特点的差异,人们可能有不同的性需求、性倾向和性偏爱,男人如此,女人也不例外。这种情况大多既不是病态,更不是变态,一般都属于正常现象。丈夫一定要倾听妻子的心声,尊重妻子的性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在夫妻的性爱生活中使往往处于被动、承受和顺从地位的妻子得到应有的欢愉,而只有这样也才能使夫妻生活达到真正的和谐完美。与此同时,我还将刘畅那个被压抑在心底的愿望转告给他。刘畅的丈夫是个开明的男人,他一边听我讲话,一边连连点头称是,并说:"郑医生的指导使我懂得了不少道理,我一定照您说的去做。"
和谐的性生活是夫妻双方配合默契、共同演奏的一曲优美动听的双重奏。在夫妻性爱生活中,尽管丈夫往往是性行为的发动者和主导者,并因此时常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但是须知妻子也有自己的性需求、性倾向和性偏好,因此丈夫不可"独断专行"。而且出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她们在性方面的某些需求有时十分含蓄,有时尽管她们向丈夫诉说隐衷,却又十分委婉,丈夫稍不注意领会就会被压抑下来,久而久之,有可能使妻子出现性冷淡等性障碍问题。
在夫妻性生活中,借助手的帮助,使自己得到满足,对本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好。但作为妻子也应考虑到,这样做有可能会给丈夫造成心理压力,他会觉得你在用行动表示对他不满,使他产生性无能的感觉,由此感到不乐意是可想而知的。恰当的做法是,帮助丈夫了解哪些部位是你的性兴奋点,你需要什么样的性刺激,让他学会在以后的性生活中如何给予你足够的性刺激,使双方都能得到一定的满足,使性生活逐步趋向和谐,毕竟夫妻双方都有从性生活中获得快感的权益。
必须强调的是,夫妻性生活时,亲吻、爱抚对方的性敏感区也是一种性生活的方式,不要拘泥于"真正的性交"。在性活动中,女性通常渴望她们的身体某部位被赞美、被爱抚、被亲吻,除了感受生理上的快感外,也有被钟爱、被尊重的心理需要。性爱的目的不应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而应该考虑到双方的需求和意愿,尊重双方的性偏好,这样,夫妻性爱才会步入和谐美满的境地。
(责编 李月如)
她今年29岁,是某公司的一位职员,一位5岁女孩的母亲。丈夫比她大3岁,是中学体育老师,他们6年前经人介绍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丈夫身体健康。起初每次性生活尽管她也有一些"她的感觉",但却从未出现过人们所说的那种令人销魂的性高潮感受。以后,她虽然有着正常的要求,也曾期待着和丈夫做爱中能有更大的快乐和满足,但一直未能如愿,她开始对性亲昵丧失了兴趣。近一两年来,她和丈夫的性生活变成了例行公事。更糟糕的是,近来在多次性生活之后,她时常感到腰痛。为此,她不得不求治于医生。
在我耐心仔细查询的情况下,刘畅告诉我她在15岁上初二时偶然染上了手淫的习惯。最初这样做带来了快感,以后竟能激发性高潮的到来,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婚后。婚后在与丈夫的性生活中,丈夫很少进行所谓的事前爱抚。在与丈夫亲昵时,她愿意把自己的手与丈夫的手放在自己的下腹部。但是有几次在她准备这样做时,丈夫却变了脸,看着她觉得困惑不解,有一次甚至说:"你这是从哪儿学来的?这是谁教给你的?"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敢向丈夫提出这种要求了,偶尔她在丈夫熟睡后独自从这种自慰中得到满足。
我听完她的陈述,告诉她这是一种性偏好,可能与婚前的自慰习惯有关,但这完全是一种正常的性行为和正当的性需求,大可不必为此感到疑惑,更无须内疚而背上思想包袱。做好了刘畅的工作,我想问题的主要方面在她丈夫身上,于是我便通过刘畅邀请她的丈夫前来门诊一叙。
刘畅的丈夫如期赴约,这天上午我着实给他上了一课。我首先告诉他,在夫妻的共同生活中,做丈夫的要克服"男尊女卑"的旧传统观念,不能有"大丈夫"思想,夫妻双方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彼此尊重对方的意愿,而在以深厚而细腻感情为基础的夫妻性交往中,丈夫更应无微不至地关心、体贴自己的爱妻。我还告诉他,由于夫妻双方在长期性行为活动中建立的条件反射和"行为定势",由于人的体质、性格以及其他心理生理特点的差异,人们可能有不同的性需求、性倾向和性偏爱,男人如此,女人也不例外。这种情况大多既不是病态,更不是变态,一般都属于正常现象。丈夫一定要倾听妻子的心声,尊重妻子的性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在夫妻的性爱生活中使往往处于被动、承受和顺从地位的妻子得到应有的欢愉,而只有这样也才能使夫妻生活达到真正的和谐完美。与此同时,我还将刘畅那个被压抑在心底的愿望转告给他。刘畅的丈夫是个开明的男人,他一边听我讲话,一边连连点头称是,并说:"郑医生的指导使我懂得了不少道理,我一定照您说的去做。"
和谐的性生活是夫妻双方配合默契、共同演奏的一曲优美动听的双重奏。在夫妻性爱生活中,尽管丈夫往往是性行为的发动者和主导者,并因此时常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但是须知妻子也有自己的性需求、性倾向和性偏好,因此丈夫不可"独断专行"。而且出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她们在性方面的某些需求有时十分含蓄,有时尽管她们向丈夫诉说隐衷,却又十分委婉,丈夫稍不注意领会就会被压抑下来,久而久之,有可能使妻子出现性冷淡等性障碍问题。
在夫妻性生活中,借助手的帮助,使自己得到满足,对本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好。但作为妻子也应考虑到,这样做有可能会给丈夫造成心理压力,他会觉得你在用行动表示对他不满,使他产生性无能的感觉,由此感到不乐意是可想而知的。恰当的做法是,帮助丈夫了解哪些部位是你的性兴奋点,你需要什么样的性刺激,让他学会在以后的性生活中如何给予你足够的性刺激,使双方都能得到一定的满足,使性生活逐步趋向和谐,毕竟夫妻双方都有从性生活中获得快感的权益。
必须强调的是,夫妻性生活时,亲吻、爱抚对方的性敏感区也是一种性生活的方式,不要拘泥于"真正的性交"。在性活动中,女性通常渴望她们的身体某部位被赞美、被爱抚、被亲吻,除了感受生理上的快感外,也有被钟爱、被尊重的心理需要。性爱的目的不应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而应该考虑到双方的需求和意愿,尊重双方的性偏好,这样,夫妻性爱才会步入和谐美满的境地。
(责编 李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