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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的NBA总裁可不仅仅是央视门前推销自己的死磕精神,NBA的关键问题还是他建立起来的制度。
北京五棵松体育馆的天花板要被迎接科比·布莱恩特的尖叫掀翻了。大卫·斯特恩在不远处观察着一切,他微笑着。这幅表情和其拍摄于1984年刚刚担任总裁时照片上的表情一模一样。明年他即将从总裁一职退休,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以总裁身份来中国。
不过那时他的嘴唇上方还留着浓密的胡子,头发还没有像今天一样花白。这些细节让我差点忽略一个事实——他在NBA总裁位置上待了近30年,是北美职业体育联盟历史上任期最长的管理者;他让NBA在过去30年里发生如此巨大的改变,他是成功的推销者,把NBA兜售到中国,让每一个转播回放都创造了商业价值;NBA与ABC、ESPN、TNT等几家电视台的转播合同高达12亿美元,这几乎是他接手时的20倍。
律师出身的大卫·斯特恩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
我一直认为去年快船对热火的中国赛是精心设计的结果,斯特恩反驳了我。他认为两支球队在大牌球星没有转会的情形下来到中国是运气。我问斯特恩会不会觉得自己过去29年里一直都太幸运了,他则用招牌式的职业微笑回应。
谈到斯特恩的成功,人们总是会提到在央视门口送免费录像带和乔丹那一段历史,但出身于美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普士高(Proskauer Rose LLP)的斯特恩对NBA的关键之举恐怕是建立制度,并且使之按照一套游戏规则运转。这恰好是精于逻辑的律师最擅长的。
在中国赛现场,导播不断把镜头切向身着西装端坐替补席的科比。西装就是2005年NBA出台的“着装令”的结果,它规定球员出席NBA官方商业活动时,着装都必须是商务或传统风格。它是在NBA发生奥本山斗殴事件后,球员和联盟形象受损后颁布的。
这只是NBA这家职业体育联盟众多规定中的一条。NBA球场内的规则从篮球诞生之日至今,已经从13条变为几百条。NBA每年都会调整规则,而国际篮联则是4年一次。球员需要参加—定数量NBA联盟和球队的慈善活动,这也写入球队与球员签订的合同中。
NBA赛场内外的改变始于1970年代末。当时NBA球员负面问题很多,联盟也面临法律问题,斯特恩接受NBA前任总裁拉里·奥布莱恩的邀请成为联盟法律总顾问,负责筹建法务部门,最终在1984年成为总裁。
那一年,NBA的斯特恩时代正式开启,“软性”工资帽制度确立实施,每支球队的球员薪水一旦超过一定总额时,必须向联盟支付惩罚性的奢侈税。想依靠雄厚的资金建立持续王朝比过去困难许多,球队强弱差距的缩小让比赛的不确定性增加——颁布制度的背景是联盟球队强弱分明,而多数球队都在亏损。类似的规则还包括:让胜率低的球队在选秀中有更大几率获得球星;球星母队有优先续约为其效力超过3年的球员的权利,并提供更高幅度涨薪。要知道在美国影响力更大的职业棒球联盟直到1990年代初才改善了选秀制度。
这一切努力将球员和球队纳入到一套新的职业体育行为准则中,让联赛能够获得最大的商业价值。在比赛娱乐性、公平性,以及良好的社会形象基础上,联盟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从而惠及每一个遵守这套游戏规则的人。这也是劳资双方在过去几年谈判对抗的焦点——彼此都觉得自己是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一方,其实他们都得益于自己签下的合同。
斯特恩的游戏规则细致、可行,因此你可以不认同大卫·斯特恩的商业哲学,但只要在合同上签了字并遵守,那NBA就能给你某种程度的商业保证。
阿伦·艾弗森就是个最好的例子,他在进入联盟之前和之后都被社区帮派小伙伴们围绕,是个问题人物。但他在联盟效力期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球场上和商业上都是如此,而他离开联盟后开始被破产问题所扰。同时,他尽管极不情愿,最终也选择遵守着装令。Businessis business,已经成了球员们最喜欢说的一句话。
至今我仍不知道斯特恩的微笑代表承认运气还是另有所指,但他从合同、规则入手,以商业价值为核心改造NBA的做法,或许是他在NBA工作30年后留给职业体育最大的财富。而中国的诸多职业体育赛事在运行多年后还未能学到这一手。
北京五棵松体育馆的天花板要被迎接科比·布莱恩特的尖叫掀翻了。大卫·斯特恩在不远处观察着一切,他微笑着。这幅表情和其拍摄于1984年刚刚担任总裁时照片上的表情一模一样。明年他即将从总裁一职退休,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以总裁身份来中国。
不过那时他的嘴唇上方还留着浓密的胡子,头发还没有像今天一样花白。这些细节让我差点忽略一个事实——他在NBA总裁位置上待了近30年,是北美职业体育联盟历史上任期最长的管理者;他让NBA在过去30年里发生如此巨大的改变,他是成功的推销者,把NBA兜售到中国,让每一个转播回放都创造了商业价值;NBA与ABC、ESPN、TNT等几家电视台的转播合同高达12亿美元,这几乎是他接手时的20倍。
律师出身的大卫·斯特恩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
我一直认为去年快船对热火的中国赛是精心设计的结果,斯特恩反驳了我。他认为两支球队在大牌球星没有转会的情形下来到中国是运气。我问斯特恩会不会觉得自己过去29年里一直都太幸运了,他则用招牌式的职业微笑回应。
谈到斯特恩的成功,人们总是会提到在央视门口送免费录像带和乔丹那一段历史,但出身于美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普士高(Proskauer Rose LLP)的斯特恩对NBA的关键之举恐怕是建立制度,并且使之按照一套游戏规则运转。这恰好是精于逻辑的律师最擅长的。
在中国赛现场,导播不断把镜头切向身着西装端坐替补席的科比。西装就是2005年NBA出台的“着装令”的结果,它规定球员出席NBA官方商业活动时,着装都必须是商务或传统风格。它是在NBA发生奥本山斗殴事件后,球员和联盟形象受损后颁布的。
这只是NBA这家职业体育联盟众多规定中的一条。NBA球场内的规则从篮球诞生之日至今,已经从13条变为几百条。NBA每年都会调整规则,而国际篮联则是4年一次。球员需要参加—定数量NBA联盟和球队的慈善活动,这也写入球队与球员签订的合同中。
NBA赛场内外的改变始于1970年代末。当时NBA球员负面问题很多,联盟也面临法律问题,斯特恩接受NBA前任总裁拉里·奥布莱恩的邀请成为联盟法律总顾问,负责筹建法务部门,最终在1984年成为总裁。
那一年,NBA的斯特恩时代正式开启,“软性”工资帽制度确立实施,每支球队的球员薪水一旦超过一定总额时,必须向联盟支付惩罚性的奢侈税。想依靠雄厚的资金建立持续王朝比过去困难许多,球队强弱差距的缩小让比赛的不确定性增加——颁布制度的背景是联盟球队强弱分明,而多数球队都在亏损。类似的规则还包括:让胜率低的球队在选秀中有更大几率获得球星;球星母队有优先续约为其效力超过3年的球员的权利,并提供更高幅度涨薪。要知道在美国影响力更大的职业棒球联盟直到1990年代初才改善了选秀制度。
这一切努力将球员和球队纳入到一套新的职业体育行为准则中,让联赛能够获得最大的商业价值。在比赛娱乐性、公平性,以及良好的社会形象基础上,联盟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从而惠及每一个遵守这套游戏规则的人。这也是劳资双方在过去几年谈判对抗的焦点——彼此都觉得自己是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一方,其实他们都得益于自己签下的合同。
斯特恩的游戏规则细致、可行,因此你可以不认同大卫·斯特恩的商业哲学,但只要在合同上签了字并遵守,那NBA就能给你某种程度的商业保证。
阿伦·艾弗森就是个最好的例子,他在进入联盟之前和之后都被社区帮派小伙伴们围绕,是个问题人物。但他在联盟效力期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球场上和商业上都是如此,而他离开联盟后开始被破产问题所扰。同时,他尽管极不情愿,最终也选择遵守着装令。Businessis business,已经成了球员们最喜欢说的一句话。
至今我仍不知道斯特恩的微笑代表承认运气还是另有所指,但他从合同、规则入手,以商业价值为核心改造NBA的做法,或许是他在NBA工作30年后留给职业体育最大的财富。而中国的诸多职业体育赛事在运行多年后还未能学到这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