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上关于“突发事件”有代表性的定义,是欧洲人权法院对“公共紧急状态”的解释,即“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1]因为突发事件起因复杂,多数情况下突然发生,对社会生产和生活造成危害的程度大,所以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突发事件是社会舆论的重要“引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