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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的二手房交易(房地产三级市场)至今依然靠中介公司完成,房产中介的作用地位不言自明。然而,由于门槛低及初期不够规范,进入市场的中介公司难免鱼龙混杂;加之相关方面监管不到位,实际操作中,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屡被无良中介侵害。“吃差价”、“高额中介”、挤占挪用业主房款和交易订金,不一而足。某中介老板卷走业主四千万房款事件较为典型。为市民所痛恨的虚报房价、人为制造紧张空气的作法,亦为害非浅。某些“中介”公司的不良表现,已造成民众对房产“中介”行业严重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