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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该县的相关文件则证实,该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而不是镇集体所有。
10几年前的一场大水带给江苏省金坛市叶兴村村民的不仅仅是一场暂时的天灾,更启动了他们索还耕地的伤心之旅,失去土地命根子的村民在瑟瑟寒风中发问:何时归还耕地?
村民的呼声
不久前,《百姓》杂志收到一份反映江苏省金坛市失地农民生活困难问题的材料。
该市儒林镇叶兴村位于长荡湖东畔,湖边的二千多亩草滩是解放后土地改革时分给村民的。并有土地证,承担农业税,农村成立互助组、初级社期间草滩由村民各家各户经营管理,到高级社,成立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时,草滩由叶丰、叶兴两大队管理。
草滩农业税由大队分摊。1969年,当时的公社为解决叶丰、叶兴两大队人多田少的困难,把叶丰、叶兴两大队一千多亩芦苇滩围垦开发,增加两大队耕地面积。抽调两大队劳动力,定名为五七农场,独立核算,土地所有权归叶丰、叶兴两大队所有。
叶丰、叶兴两大队分别选派120多人经营管理耕种,并承担农业税及其它应交款。1970年代末第一次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在场员工在原大队没有分到口粮和责任田,而是在该农场承包土地耕种经营。
1991年遇到百年未遇的洪水,五七农场淹没,当时乡政府下令五七农场解散,在场100多名员工回到各自的村里,没有土地。洪水消退后五七农场的土地由乡多种经营服务公司来管理经营。
之后两大队干群一再向乡政府要求归还耕地,没有结果。到1998年7月份,两大队同时召开村民会议,通过书面的决议,强烈要求归还五七农场土地所有权。同时两大队选出代表6名,带着有一千多名群众签名的书面材料上访金坛市人大、金坛市农工部、金坛市国土局,到如今已经10年。
2008年11月,他们把10多年间索还土地不果的材料,邮寄给了本刊。信件还附上了土地证、上访材料《强烈要求归还五七农场土地所有权》及千名群众签名的表格等文件的复印件。
民生艰难
五七农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收归”乡多服公司经营以后,100多名员工和他们的家庭,一下失去了生存基础!
叶丰、叶兴两大队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方便,100多名缺少技术世代务农的员工,就大多数开始了四处打短工卖苦力的生活。而那些年老体弱的员工,则更加苦不堪言。
薛金林,成立五七农场的时候,他才24岁,当年作为优秀人员被推荐到农场担任一队队长,工作积极肯干,一心扑到集体生产上。1991年五七农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乡党委政府“收归”乡多服公司以后,他已45岁,就一下成为了没有一分钱没有一寸地的农民!
他一家5口人,10年时间,艰难谋生,痛苦挣扎,房屋年久失修,现在已经60多岁,有病无钱医疗,还欠10多万元的外债。在记者采访时,他一直愁眉不展,心事重重。记者离开时,戴着高度近视眼镜的老薛说:“现在中央农村政策好得不得了,基层官僚主义害死人,也害死大家。”并且含泪念了一首诗:“出力流汗献青春,一贫如洗无人问。欲哭无泪向谁诉,期盼青天顾民生。”
此外,笔者还分别采访了冯家放、谢良保两个原五七农场困难员工家庭,所了解到的困难情况与前二人大同小异。
理当归还
儒林镇农经站站长汤国忠介绍:叶丰、叶兴原属于五叶乡,2000年与儒林镇合并为新的儒林镇,原五七农场的土地由镇委托“多服公司”代管发包,包地款上交镇财政,目前掌握的数字是509亩。
同时,五叶村党支部书记陈华芳介绍:1998年群众要过地,没有要成功。原五七农场员工回村后一直没有土地,个别人向朋友、邻居之间协商借了少量地种口粮,大多数人生活确实比较困难。
金坛市儒林镇政府提供调查报告称,已经认定五七农场的土地为镇集体所有,故不存在归还问题。农场员工失地导致生存困难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
而该县的相关文件则证实,该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而不是镇集体所有。
这些文件包括“中共金坛县委文件坛发(73)171”、该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坛规字(1998)第44号”等文件资料,均证实该土地属于原来的“大队”即现在的“村集体”所有。
10几年前的一场大水带给江苏省金坛市叶兴村村民的不仅仅是一场暂时的天灾,更启动了他们索还耕地的伤心之旅,失去土地命根子的村民在瑟瑟寒风中发问:何时归还耕地?
村民的呼声
不久前,《百姓》杂志收到一份反映江苏省金坛市失地农民生活困难问题的材料。
该市儒林镇叶兴村位于长荡湖东畔,湖边的二千多亩草滩是解放后土地改革时分给村民的。并有土地证,承担农业税,农村成立互助组、初级社期间草滩由村民各家各户经营管理,到高级社,成立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时,草滩由叶丰、叶兴两大队管理。
草滩农业税由大队分摊。1969年,当时的公社为解决叶丰、叶兴两大队人多田少的困难,把叶丰、叶兴两大队一千多亩芦苇滩围垦开发,增加两大队耕地面积。抽调两大队劳动力,定名为五七农场,独立核算,土地所有权归叶丰、叶兴两大队所有。
叶丰、叶兴两大队分别选派120多人经营管理耕种,并承担农业税及其它应交款。1970年代末第一次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在场员工在原大队没有分到口粮和责任田,而是在该农场承包土地耕种经营。
1991年遇到百年未遇的洪水,五七农场淹没,当时乡政府下令五七农场解散,在场100多名员工回到各自的村里,没有土地。洪水消退后五七农场的土地由乡多种经营服务公司来管理经营。
之后两大队干群一再向乡政府要求归还耕地,没有结果。到1998年7月份,两大队同时召开村民会议,通过书面的决议,强烈要求归还五七农场土地所有权。同时两大队选出代表6名,带着有一千多名群众签名的书面材料上访金坛市人大、金坛市农工部、金坛市国土局,到如今已经10年。
2008年11月,他们把10多年间索还土地不果的材料,邮寄给了本刊。信件还附上了土地证、上访材料《强烈要求归还五七农场土地所有权》及千名群众签名的表格等文件的复印件。
民生艰难
五七农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收归”乡多服公司经营以后,100多名员工和他们的家庭,一下失去了生存基础!
叶丰、叶兴两大队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方便,100多名缺少技术世代务农的员工,就大多数开始了四处打短工卖苦力的生活。而那些年老体弱的员工,则更加苦不堪言。
薛金林,成立五七农场的时候,他才24岁,当年作为优秀人员被推荐到农场担任一队队长,工作积极肯干,一心扑到集体生产上。1991年五七农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乡党委政府“收归”乡多服公司以后,他已45岁,就一下成为了没有一分钱没有一寸地的农民!
他一家5口人,10年时间,艰难谋生,痛苦挣扎,房屋年久失修,现在已经60多岁,有病无钱医疗,还欠10多万元的外债。在记者采访时,他一直愁眉不展,心事重重。记者离开时,戴着高度近视眼镜的老薛说:“现在中央农村政策好得不得了,基层官僚主义害死人,也害死大家。”并且含泪念了一首诗:“出力流汗献青春,一贫如洗无人问。欲哭无泪向谁诉,期盼青天顾民生。”
此外,笔者还分别采访了冯家放、谢良保两个原五七农场困难员工家庭,所了解到的困难情况与前二人大同小异。
理当归还
儒林镇农经站站长汤国忠介绍:叶丰、叶兴原属于五叶乡,2000年与儒林镇合并为新的儒林镇,原五七农场的土地由镇委托“多服公司”代管发包,包地款上交镇财政,目前掌握的数字是509亩。
同时,五叶村党支部书记陈华芳介绍:1998年群众要过地,没有要成功。原五七农场员工回村后一直没有土地,个别人向朋友、邻居之间协商借了少量地种口粮,大多数人生活确实比较困难。
金坛市儒林镇政府提供调查报告称,已经认定五七农场的土地为镇集体所有,故不存在归还问题。农场员工失地导致生存困难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
而该县的相关文件则证实,该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而不是镇集体所有。
这些文件包括“中共金坛县委文件坛发(73)171”、该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坛规字(1998)第44号”等文件资料,均证实该土地属于原来的“大队”即现在的“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