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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我们必须要“解放思想”,对于束缚我们思想发展的、僵硬的传统观念,特别是经济决定论,我们应当彻底抛弃之。通过经济与法治的关系论证,提示经济之于法治虽然重要,但绝非所谓的决定与反作用的关系;纵观中国及整个人类历史,法治之于经济反而有重大影响之作用。法治实与多种因素相关,而并非是一种被单方面决定的结果。充分认识影响法治的因素之非单一性,可以有效破除当前我国的经济迷信,更正人们之理念,在法治进程中恰当处理法治与经济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