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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经国家地震局批准,将大庆地区地震基本烈度提高到六度。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中规定,地震烈度为六度时,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场地液化问题,但对液化沉陷敏感性很强的乙类建筑物可按七度考虑。为了对一些生命线工程和敏感性很强的建筑物按七度设防有所参考,大庆油田设计院勘察室对龙南和马鞍山两地区进行了场地液化可能性的研究。通过对已有资料的汇总,又进行了野外钻探、原位测试及室内土样分析,对两场地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