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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育课程中所展现运动文化应该理解为是对人性的展现,而这种展现是以特定情境的出现为保证的.体育课程不是对运动文化物化态的单纯复制过程,运动文化的传承过程绝非是将一个程序(运动文化)复制到另外一个系统(学生)那样的被动接受关系.运动文化必须经过教师的"改造"而构成特定的情境才能够保证而使学生(主体)成为"在场"者.能否实现主体"在场",形成"物我"合一的共同体,是判定教育者理解以及表达文化=课程水准的尺度.如若反之,就可能走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