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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对外贸易谈判是最重要的沟通交流手段之一,谈判结果关系到国家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作为国际通用语言———商务英语是双方在谈判中沟通的媒介,国家及企业谈判代表必须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商务英语的各种策略及技巧,以便实现谈判目标并且维护国家的正当利益。此文以“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为例,聚焦了在发展经济中出现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各国开始纷纷在碳关税问题上动作,国际上一些国家开始征收碳关税,此举既给中国出口贸易带来了机遇也给其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需要运用恰当有效的商务谈判技巧来最大限度的消除矛盾和平衡各方利益。
关键词:商务英语;谈判;碳关税;出口贸易
在日益交流频繁的国际贸易事务当中,商务英语的内容不断被扩大和形式多样化。
从广义角度讲,商务英语是指超越了个人关系的英语,是和经济管理领域相关的,把英语运用到各种商业现象的分析当中去,比如我们常见的国家或企业个人的贸易进出口业务。它也指一种语言的交流能力,在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管理交流技巧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培训计划和多种职业英语等等。
而谈判是在商务英语实践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它要求谈判双方在了解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基础上,熟练的运用商务英语的谈判技巧,比如我们运用最多的礼貌策略、模糊策略和回绝策略,最终达到谈判的预期结果,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利益实现共赢。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步伐,科技的发展使得国与国之间的交流愈加便利和频繁,各国经济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而事实表明,全球化确实是一把双刃剑,当我们在一味地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严重的环境问题也亟待解决。随着来自化石燃料的碳排放量的不断增多,全球气温变暖、雪线上移、冰川退缩、南北极冰山融化、海平面上升、自然灾害频发。
针对上述已经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环境的问题,各个国家经过长时间的交流与谈判,于2010 年的坎昆气候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两项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在某种程度上,这可以看成是国家之间商务谈判的积极成果。发达国家将按照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做出的承诺减排量,但是联合国对此没有强制要求;发达国家意在筹建一个绿色气候基金,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
在此背景下,贸易与气候关系进入人们的视野。在2010 年联合国坎昆气候大会的进程中,发达国家于发展中国家就节能减排问题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和分歧。发展中国家在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责任以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同时,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却一再推卸责任,企图把环境污染的来源和减排的重任全部转嫁给发展中国家,使得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陷入了发展和排放的两难境地。
1 碳关税的概念碳关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目的是实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措施。换句话说,就是对来自碳排放较高国家的进口产品课征惩罚性关税,前提必须是一国生产的产品达不到进口国在节能减排方面设定的标准。
2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碳关税的矛盾与冲突发达国家提出碳关税的最主要目的无非是想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保持其经济霸权的地位。提高对别国的碳关税来增进本国的竞争力,削弱发展中国家制造业出口能力,尤其想要遏制像中国、巴西、印度这几个大国经济体的发展。
近些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遭遇到了次贷危机风暴下的发展瓶颈,国家经济增长态势缓慢,市场消费疲软,失业率长年居高不下。华尔街引发的金融危机,使长期被各国追捧的华盛顿模式的发财路径彻底破产,美国通过输出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掌握各国经济命脉的努力,受到极大挫折。美国政府希望通过实施碳关税政策以绿色产业带动美国经济复苏,继续世界主导全球经济发展的霸主地位。
其次,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真正目的是将环境治理的责任和成本转嫁给发展中国家。从事实来看,美国在发展中国家的幾次催促下至今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它企图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转嫁环境污染较高产业应承担的减排成本,同时通过提高减排的标准迫使发展中国家向其购买先进减排技术,使发展中国家在无形当中承担了减排的成本和费用。
第三,碳关税的制定和征收偏向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利益,促进了美国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处于拥有话语权的有利地位。目前针对2013 年后全球减排目标和减排机制正在进行国际谈判,将决定后京都时代的全球主导权。征收碳关税不仅将改变美国过去在全球减排方面的消极做法和国际形象,增强其国际谈判筹码,而且很可能会以“碳关税”为由要求我国对外承诺减排量。
3 结语虽然基于本国的根本利益欧美各国对碳关税的理解略有差异,制定出征收的碳关税的数额和名目也不尽相同,各国征收碳关税的相关法律条例也千差万别,起始征收的时间也互不统一。但有两点是不可否认的:一是不论对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碳关税必须要征收;二是碳关税可以使得一些国家避开国际贸易规则对其的硬性约束。这样社会趋势的背后会使得很多的发达国家打着“生态”经济的幌子,把大多数的环境成本施加于发展中国家。
事实上,欧美碳关税的矛头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指向碳排放限制较低的国家,而这些国家绝大部分为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因此,碳关税的提出要求我们运用合理有效的商务谈判技巧来处理在此问题上的争端。介于国际社会对此模棱两可的态度,我们更加需要和发达国家沟通交流,推进碳关税的合法性,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平衡各个国家的冲突及利益,以促进全球经济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晓玲,陈雨松“碳关税”与WTO规则相符性研究[J].国际经济合作,2010(3).
[2]高静“碳关税”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0.
[3]李伟,杨青.碳关税对我国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商业时代,2010(16).
[4]张海滨.中国环境外交的演变[J].世界经济与政治,1998(11).
关键词:商务英语;谈判;碳关税;出口贸易
在日益交流频繁的国际贸易事务当中,商务英语的内容不断被扩大和形式多样化。
从广义角度讲,商务英语是指超越了个人关系的英语,是和经济管理领域相关的,把英语运用到各种商业现象的分析当中去,比如我们常见的国家或企业个人的贸易进出口业务。它也指一种语言的交流能力,在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管理交流技巧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培训计划和多种职业英语等等。
而谈判是在商务英语实践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它要求谈判双方在了解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基础上,熟练的运用商务英语的谈判技巧,比如我们运用最多的礼貌策略、模糊策略和回绝策略,最终达到谈判的预期结果,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利益实现共赢。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步伐,科技的发展使得国与国之间的交流愈加便利和频繁,各国经济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而事实表明,全球化确实是一把双刃剑,当我们在一味地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严重的环境问题也亟待解决。随着来自化石燃料的碳排放量的不断增多,全球气温变暖、雪线上移、冰川退缩、南北极冰山融化、海平面上升、自然灾害频发。
针对上述已经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环境的问题,各个国家经过长时间的交流与谈判,于2010 年的坎昆气候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两项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在某种程度上,这可以看成是国家之间商务谈判的积极成果。发达国家将按照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做出的承诺减排量,但是联合国对此没有强制要求;发达国家意在筹建一个绿色气候基金,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
在此背景下,贸易与气候关系进入人们的视野。在2010 年联合国坎昆气候大会的进程中,发达国家于发展中国家就节能减排问题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和分歧。发展中国家在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责任以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同时,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却一再推卸责任,企图把环境污染的来源和减排的重任全部转嫁给发展中国家,使得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陷入了发展和排放的两难境地。
1 碳关税的概念碳关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目的是实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措施。换句话说,就是对来自碳排放较高国家的进口产品课征惩罚性关税,前提必须是一国生产的产品达不到进口国在节能减排方面设定的标准。
2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碳关税的矛盾与冲突发达国家提出碳关税的最主要目的无非是想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保持其经济霸权的地位。提高对别国的碳关税来增进本国的竞争力,削弱发展中国家制造业出口能力,尤其想要遏制像中国、巴西、印度这几个大国经济体的发展。
近些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遭遇到了次贷危机风暴下的发展瓶颈,国家经济增长态势缓慢,市场消费疲软,失业率长年居高不下。华尔街引发的金融危机,使长期被各国追捧的华盛顿模式的发财路径彻底破产,美国通过输出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掌握各国经济命脉的努力,受到极大挫折。美国政府希望通过实施碳关税政策以绿色产业带动美国经济复苏,继续世界主导全球经济发展的霸主地位。
其次,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真正目的是将环境治理的责任和成本转嫁给发展中国家。从事实来看,美国在发展中国家的幾次催促下至今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它企图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转嫁环境污染较高产业应承担的减排成本,同时通过提高减排的标准迫使发展中国家向其购买先进减排技术,使发展中国家在无形当中承担了减排的成本和费用。
第三,碳关税的制定和征收偏向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利益,促进了美国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处于拥有话语权的有利地位。目前针对2013 年后全球减排目标和减排机制正在进行国际谈判,将决定后京都时代的全球主导权。征收碳关税不仅将改变美国过去在全球减排方面的消极做法和国际形象,增强其国际谈判筹码,而且很可能会以“碳关税”为由要求我国对外承诺减排量。
3 结语虽然基于本国的根本利益欧美各国对碳关税的理解略有差异,制定出征收的碳关税的数额和名目也不尽相同,各国征收碳关税的相关法律条例也千差万别,起始征收的时间也互不统一。但有两点是不可否认的:一是不论对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碳关税必须要征收;二是碳关税可以使得一些国家避开国际贸易规则对其的硬性约束。这样社会趋势的背后会使得很多的发达国家打着“生态”经济的幌子,把大多数的环境成本施加于发展中国家。
事实上,欧美碳关税的矛头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指向碳排放限制较低的国家,而这些国家绝大部分为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因此,碳关税的提出要求我们运用合理有效的商务谈判技巧来处理在此问题上的争端。介于国际社会对此模棱两可的态度,我们更加需要和发达国家沟通交流,推进碳关税的合法性,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平衡各个国家的冲突及利益,以促进全球经济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晓玲,陈雨松“碳关税”与WTO规则相符性研究[J].国际经济合作,2010(3).
[2]高静“碳关税”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0.
[3]李伟,杨青.碳关税对我国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商业时代,2010(16).
[4]张海滨.中国环境外交的演变[J].世界经济与政治,19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