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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對于社会保障税的征收没有绝对的好与坏,而是取决于一国的国情、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所处的时代背景等因素。本文在搜集、阅读有关社会保障税的大量文献基础上,论述学者们对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不同主张。最后,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并提出今后关于社会保障税的更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险税;税改费;研究综述
关于我国国内社会保障税的研究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不同学者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是否应当开征社会保障税,开征该税种的条件是否成熟、开征该税种应当如何进行制度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应该又哪些。下文将就不同学者对于开征社会保险税的不同观点进行详细阐述。
一、社会保障税的含义
社会保障税是为筹集社会保险基金而征收的一种特定目的税。社会保障税是德国于1889年首创,随后英、法、瑞典、意大利、美国等发达国家陆续开征了社会保障税。美国于1935年制定了《社会保障法》最早以法律形式规范社会保障税征收管理。至今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了社会保障税制度,但在名称上略有差异。社会保障税税收收入专门用于社会福利、保障等支出,与一般税相比具有三个主要特点:累退性、有偿性及内在灵活性。
二、赞同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学者的观点
支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们认为,现行社会保障费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应该用税来取代费。孙宇晖,安娜(2015)认为,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目前正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社会保障税作为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实现社会收入再分配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存在征收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1]并且,他们认为我国已经具备实施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王增文、邓大松(2012)认为在“硬制度”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相继试点、建立和实施,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在企事业单位的逐步实施,工资逐步货币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社会保障费的筹资手段软化,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困难,失业人员不能按时领到失业保险金,再加上目前中国社会逐步法制化。在这种“软环境”下,社会保障税应成为主要筹资模式。[2]史正保(2014)认为,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社会保障费目前是对两个不同主体征收,已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统一化。开征社会保障税不但能促进我国税制结构更加趋于合理,更有效的筹集社会保障资金[3]孙玉栋、徐达松(2015)认为,世界上社会保障的筹资模式日趋倾向于缴税制。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社会保障资金压力不得增加。他们通过比较各国社保税征收经验以及分析我国社保费征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社会保障税制度的政策建议。[4]
三、开征社会保障税持谨慎态度学者的观点
汪珍珍(2009)认为,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是大势所趋。从长远来看没有人会否定开征社会保障税,但现阶段时机尚不成熟。通过对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制度成本和收益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目前我国并不适合进行此项制度的变革。并对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时机选择及前提基础作了相应论述。[5]薛惠元( 2006) 认为,尽管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是大势所趋,从长远来看没有人会否定开征社会保障税,但现阶段时机尚不成熟,还存在种种顾虑和质疑。[6]孙岩(2010) 认为从公平视角审视现实,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实施条件尚未成熟。社会保障税费的改革并不是简单的税改费或费改税的问题。
四、反对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学者的观点
陆解芬(2015)从社会保障税费改革争议出现的现实原因出发,分析了现行社保费征缴及管理方面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为实行社会保障费改税并不是唯一的国际潮流,全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缴款形式大致上经历了一个“费-税-费”之字形的曲折改革道路;征收力度的大小并不在于缴款的性质是费还是税;[7]郑秉文(2010)社会保障税与社会保障费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别,社会保障费改税既不符合世界社会保障私有化改革潮流,也不符合中国统账结合社保制度的性质,不符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战略取向,不适应中国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阶段。[8]
五、结论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目前,社会保障税的相关文献仍很少,笔者在各据库查询近几年所能查到的期刊文献仅为数十篇。所以社会保障税理论还很不完善,对于许多现实的问题还没令人满意的答案。从我国现实而言,现在关于研究社会保障税项目、税率的研究都是为时尚早。目前在社会保障税方面,当务之急是研究我国开征该税种的必要性及开征该税的影响因素。所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应该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关于是否应该开征社会保障税这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很多学者喜欢用说目前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开征社会保险税了,我们为了和国际接轨也应该税改费。但是,笔者认为尽管西方关于社会保障税的研究对我国是否开征社会保障税以及如何开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由于制度的区别。国情的不同,我国的社会保障税体系与西方的社会保障税体系仍存在很大的差别。另外,上文中也有学者提到,有国家税改费之后又由税再改回了费,等于是兜了个圈。所以其原因值得我们研究,毕竟前车之鉴值得警惕,也为我国是否开征社会保障税提供更多的参考,防止做无用功。
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可行性,应当考虑到税与费的区别。以费的方式作为征收社会保障收入的手段,确实很灵活,短时会否出现社保费征缴中存在征管不力、地方政府违规减免缴费义务等问题。以税征收社会保障资金,确实灵活性较低、与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确实也是问题,但是强制性、统一性得到了保障。所以二者应该如何取舍也值得深入研究。
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影响因素是什么。笔者认为对社会保障税进行的分析不能只是“局部均衡”分析,而应该从“一般均衡”的均衡模型角度分析社会保障税与其他税种之间的关系,否则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
参考文献:
[1]. 孙宇晖,安娜. 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若干思考[J]. 税务与经济,2015,(3):80-84.
[2].王增文,邓大松. “费改税”———软环境与硬制度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研究[J]. 理论探讨,2012,(5):87-89.
[3].史正保,李智明. 论费改税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J]. 西北人口,2014,(2):105-114.
[4].孙玉栋,徐达松. 社会保障税制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J]. 党政视野,2015(2):45-45.
[5].汪珍珍. 社会保障费改税应当缓行[J]. 铜陵学院学报,2009, 8(4):31-32.
[6].薛惠元. 对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费改税的质疑[J].财会月刊:理论版, 2006(3):55-56.
[7].陆解芬. 对我国社会保障税费争论的思考[J]. 财会研究 , 2010(2):23-25.
[8].郑秉文. 费改税不符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战略取向[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 2010, 24(5):23-30.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险税;税改费;研究综述
关于我国国内社会保障税的研究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不同学者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是否应当开征社会保障税,开征该税种的条件是否成熟、开征该税种应当如何进行制度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应该又哪些。下文将就不同学者对于开征社会保险税的不同观点进行详细阐述。
一、社会保障税的含义
社会保障税是为筹集社会保险基金而征收的一种特定目的税。社会保障税是德国于1889年首创,随后英、法、瑞典、意大利、美国等发达国家陆续开征了社会保障税。美国于1935年制定了《社会保障法》最早以法律形式规范社会保障税征收管理。至今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了社会保障税制度,但在名称上略有差异。社会保障税税收收入专门用于社会福利、保障等支出,与一般税相比具有三个主要特点:累退性、有偿性及内在灵活性。
二、赞同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学者的观点
支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们认为,现行社会保障费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应该用税来取代费。孙宇晖,安娜(2015)认为,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目前正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社会保障税作为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实现社会收入再分配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存在征收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1]并且,他们认为我国已经具备实施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王增文、邓大松(2012)认为在“硬制度”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相继试点、建立和实施,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在企事业单位的逐步实施,工资逐步货币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社会保障费的筹资手段软化,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困难,失业人员不能按时领到失业保险金,再加上目前中国社会逐步法制化。在这种“软环境”下,社会保障税应成为主要筹资模式。[2]史正保(2014)认为,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社会保障费目前是对两个不同主体征收,已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统一化。开征社会保障税不但能促进我国税制结构更加趋于合理,更有效的筹集社会保障资金[3]孙玉栋、徐达松(2015)认为,世界上社会保障的筹资模式日趋倾向于缴税制。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社会保障资金压力不得增加。他们通过比较各国社保税征收经验以及分析我国社保费征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社会保障税制度的政策建议。[4]
三、开征社会保障税持谨慎态度学者的观点
汪珍珍(2009)认为,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是大势所趋。从长远来看没有人会否定开征社会保障税,但现阶段时机尚不成熟。通过对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制度成本和收益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目前我国并不适合进行此项制度的变革。并对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时机选择及前提基础作了相应论述。[5]薛惠元( 2006) 认为,尽管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是大势所趋,从长远来看没有人会否定开征社会保障税,但现阶段时机尚不成熟,还存在种种顾虑和质疑。[6]孙岩(2010) 认为从公平视角审视现实,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实施条件尚未成熟。社会保障税费的改革并不是简单的税改费或费改税的问题。
四、反对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学者的观点
陆解芬(2015)从社会保障税费改革争议出现的现实原因出发,分析了现行社保费征缴及管理方面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为实行社会保障费改税并不是唯一的国际潮流,全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缴款形式大致上经历了一个“费-税-费”之字形的曲折改革道路;征收力度的大小并不在于缴款的性质是费还是税;[7]郑秉文(2010)社会保障税与社会保障费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别,社会保障费改税既不符合世界社会保障私有化改革潮流,也不符合中国统账结合社保制度的性质,不符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战略取向,不适应中国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阶段。[8]
五、结论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目前,社会保障税的相关文献仍很少,笔者在各据库查询近几年所能查到的期刊文献仅为数十篇。所以社会保障税理论还很不完善,对于许多现实的问题还没令人满意的答案。从我国现实而言,现在关于研究社会保障税项目、税率的研究都是为时尚早。目前在社会保障税方面,当务之急是研究我国开征该税种的必要性及开征该税的影响因素。所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应该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关于是否应该开征社会保障税这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很多学者喜欢用说目前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开征社会保险税了,我们为了和国际接轨也应该税改费。但是,笔者认为尽管西方关于社会保障税的研究对我国是否开征社会保障税以及如何开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由于制度的区别。国情的不同,我国的社会保障税体系与西方的社会保障税体系仍存在很大的差别。另外,上文中也有学者提到,有国家税改费之后又由税再改回了费,等于是兜了个圈。所以其原因值得我们研究,毕竟前车之鉴值得警惕,也为我国是否开征社会保障税提供更多的参考,防止做无用功。
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可行性,应当考虑到税与费的区别。以费的方式作为征收社会保障收入的手段,确实很灵活,短时会否出现社保费征缴中存在征管不力、地方政府违规减免缴费义务等问题。以税征收社会保障资金,确实灵活性较低、与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确实也是问题,但是强制性、统一性得到了保障。所以二者应该如何取舍也值得深入研究。
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影响因素是什么。笔者认为对社会保障税进行的分析不能只是“局部均衡”分析,而应该从“一般均衡”的均衡模型角度分析社会保障税与其他税种之间的关系,否则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
参考文献:
[1]. 孙宇晖,安娜. 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若干思考[J]. 税务与经济,2015,(3):80-84.
[2].王增文,邓大松. “费改税”———软环境与硬制度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研究[J]. 理论探讨,2012,(5):87-89.
[3].史正保,李智明. 论费改税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J]. 西北人口,2014,(2):105-114.
[4].孙玉栋,徐达松. 社会保障税制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J]. 党政视野,2015(2):45-45.
[5].汪珍珍. 社会保障费改税应当缓行[J]. 铜陵学院学报,2009, 8(4):31-32.
[6].薛惠元. 对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费改税的质疑[J].财会月刊:理论版, 2006(3):55-56.
[7].陆解芬. 对我国社会保障税费争论的思考[J]. 财会研究 , 2010(2):23-25.
[8].郑秉文. 费改税不符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战略取向[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 2010, 24(5):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