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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与“创”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理念,也是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主要内容。“和”与“创”的辩证关系在于:“创”包含着“和”,“创”是一个大圆,“和”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传统文化的“和”范畴本身包含着“和谐”与“创新”的双重内涵,但在两千多年以来中国封建社会的漫长发展中,“和”被更多的单向归结为僵化的理解,逐渐丢掉了积极创新的精神,走上了消极守旧的经学发展道路。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将断裂的和谐与创新内涵并举,以“和”与“创”为主导精神的中国传统文化理念必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提供有益的价值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