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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调研发现,业委会在社区治理中的运作实践与将其视为维权自治组织的制度设定之间存在悖离,亦即"名实分离"。分离的原因在于异质化与碎片化的社区结构中业主之间缺乏共同历史记忆与社会关联,造成业委会的实践运作悬浮于社区之上,自利性倾向凸显。融合的实现需要政府以趣缘关系网络为媒介营造社区共同体,进而增强业主间的社会关联,促进现代公民精神成长及提升居民参与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