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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抓牢责任、网络、应急、诚信“四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长效工作机制,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抓牢责任体系建设。深化权责一体机制
为确保食品药械安全,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一把手、食品药械监管成员单位签订《食品药械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砸死责任,出现问题、严厉追究。涞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纵向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横向“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县政府与我局,我局与食品成员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包片责任,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责任明确。对因监管不力或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涞源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抓牢网络体系建设,加固辖区监管壁垒
为全面净化食品药品市场,涞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网络“铜墙铁壁”的作用,即县、乡(镇、办事处)、村三级监管网络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县级食品药械监管联动制。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强化指导调度,分析安全形势、排查隐患、制定举措、督导落实;县食药监局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和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能;县卫生、工商、质监、畜牧、商务、旅游、城建、公安、广电等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扎实推进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二是建立乡(镇、办事处)食品药械监督管理工作站包乡工作制。在全县18个乡(镇、办事处)组建了食品药械监督管理工作站,站长由主管副乡(镇、办事处)长兼任,主要负责掌握辖区内有关食品药械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情况,提出监管意见、建议和要求。乡(镇、办事处)长为本辖区食品药械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站长为直接责任人。三是建立食品药械监督员包村工作制。在每个行政村聘请了1至2名由村主要干部任食品药械监督员(共计519名),主要负责搜集本村食品门店、药店、诊所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药械信息。加大日常巡查和协管力度,特别是对本村食品门市和外地游医药贩看紧盯死,切实发挥了“腿和眼”的作用,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及时处置。
三、抓牢应急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处置效能
根据食品药械监管现状,重新制定了《涞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涞源县重大药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为及时果断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同时,进行了再演练、再磨合、再完善。涞源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食药监、农牧、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公安八个部门共抽调了21名执法骨干,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急稽查大队,对全县食品药械市场进行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和专项整治,下大力消除食品药械监管的盲区和死角,督导有关信息的上报和应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该队成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进入临战状态,县城30公里之内半小时到达现场,30公里以外偏远乡、村最多1.5个小时到达现场,真正体现了其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作用,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抓牢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守法规范意识
严格企业食品药械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企业以诚信为本、守法规范经营。一是强化“药品远程实时监控平台”建设。县城所有药店和农村具备条件的药店全部安装了远程实时监控软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制,每天通过网络定时上报药械购进及相关信息,及时掌握市场流向,不断提升对药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以及不良药品召回和假劣药械的追溯能力。二是实行药品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和“假一赔十”规定。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对违法违规企业逐项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特别严重的公开曝光,因不规范经营管理被列入“黑名单”的一律严肃处理;继续强化“假一赔十”规定,在县电视台公开承诺,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调动群众依法参与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三是开展诚信活动。制定出台了《涞源县开展“诚信药店”和“食品放心店”活动实施方案》,全县共1919家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91家),全部签署了“争创诚信经营企业,打造安全消费环境”诚信承诺书,使诚信体系建设日益加强。从内部管理、食品药械质量、守法经营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对参评企业进行逐一评价,积极开展诚信评比活动。要求企业严格自律,牢固树立食品药械安全责任意识,在管理上守法经营,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食品药械,决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假劣药械,决不虚抬食品药械价格,诚信践诺,注重形象,以诚信经营为本,以诚信赢得市场和科学发展。
一、抓牢责任体系建设。深化权责一体机制
为确保食品药械安全,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一把手、食品药械监管成员单位签订《食品药械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砸死责任,出现问题、严厉追究。涞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纵向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横向“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县政府与我局,我局与食品成员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包片责任,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责任明确。对因监管不力或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涞源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抓牢网络体系建设,加固辖区监管壁垒
为全面净化食品药品市场,涞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网络“铜墙铁壁”的作用,即县、乡(镇、办事处)、村三级监管网络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县级食品药械监管联动制。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强化指导调度,分析安全形势、排查隐患、制定举措、督导落实;县食药监局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和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能;县卫生、工商、质监、畜牧、商务、旅游、城建、公安、广电等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扎实推进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二是建立乡(镇、办事处)食品药械监督管理工作站包乡工作制。在全县18个乡(镇、办事处)组建了食品药械监督管理工作站,站长由主管副乡(镇、办事处)长兼任,主要负责掌握辖区内有关食品药械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情况,提出监管意见、建议和要求。乡(镇、办事处)长为本辖区食品药械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站长为直接责任人。三是建立食品药械监督员包村工作制。在每个行政村聘请了1至2名由村主要干部任食品药械监督员(共计519名),主要负责搜集本村食品门店、药店、诊所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药械信息。加大日常巡查和协管力度,特别是对本村食品门市和外地游医药贩看紧盯死,切实发挥了“腿和眼”的作用,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及时处置。
三、抓牢应急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处置效能
根据食品药械监管现状,重新制定了《涞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涞源县重大药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为及时果断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同时,进行了再演练、再磨合、再完善。涞源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食药监、农牧、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公安八个部门共抽调了21名执法骨干,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急稽查大队,对全县食品药械市场进行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和专项整治,下大力消除食品药械监管的盲区和死角,督导有关信息的上报和应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该队成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进入临战状态,县城30公里之内半小时到达现场,30公里以外偏远乡、村最多1.5个小时到达现场,真正体现了其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作用,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抓牢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守法规范意识
严格企业食品药械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企业以诚信为本、守法规范经营。一是强化“药品远程实时监控平台”建设。县城所有药店和农村具备条件的药店全部安装了远程实时监控软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制,每天通过网络定时上报药械购进及相关信息,及时掌握市场流向,不断提升对药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以及不良药品召回和假劣药械的追溯能力。二是实行药品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和“假一赔十”规定。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对违法违规企业逐项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特别严重的公开曝光,因不规范经营管理被列入“黑名单”的一律严肃处理;继续强化“假一赔十”规定,在县电视台公开承诺,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调动群众依法参与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三是开展诚信活动。制定出台了《涞源县开展“诚信药店”和“食品放心店”活动实施方案》,全县共1919家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91家),全部签署了“争创诚信经营企业,打造安全消费环境”诚信承诺书,使诚信体系建设日益加强。从内部管理、食品药械质量、守法经营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对参评企业进行逐一评价,积极开展诚信评比活动。要求企业严格自律,牢固树立食品药械安全责任意识,在管理上守法经营,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食品药械,决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假劣药械,决不虚抬食品药械价格,诚信践诺,注重形象,以诚信经营为本,以诚信赢得市场和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