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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服务贸易以跨境提供方式提供的比重日益增大,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国家间的联系,节约了社会交流成本,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数据流动的过程中个人信息的泄漏、网络安全、数据的存储等问题阻碍了国际间的数据流动,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各国都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来阻碍数据的自由流动,从而制约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本文从分析介绍跨境数据流的基本特征、社会影响等方面入手,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关键词:跨境数据流贸易;TDF;服务贸易
一、 跨境数据流贸易发展概况
跨境数据流贸易(TDF)是指通过通讯网络利用电子数据信息来传递商业信息促成贸易的一种贸易方式。其发展有其不同于实物贸易的特征,具体如下:一、与实物贸易相比,跨境数据流的出入境难以监测其内容,传播形式都是数据代码,且数据量非常大,如果所有数据都在监测之后才允许进入国内,就将丧失数据流贸易的发展优势。二、TDF是随着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才兴起的,法律规范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三、跨境数据的流动由于包含了重要的个人隐私及银行帐号等重要信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黑客对其发起攻击,窃取信息,对数据的自由、安全流动造成一定的损害。
跨境数据流贸易对参与贸易的国家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加强各国经济联系,节约社会成本,促进经济发展。跨境数据流这种传播信息的方式使得国家之间的联系更加频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方面的交流也更加深入。跨境数据流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贸易的发展,通过网络传递贸易信息不仅节约了传统的纸质文件,还节约了大量的社会劳动,信息的传播速度也大大加快,这种低成本的贸易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2、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产生一定的危害。TDF建立在计算机技术基础之上,但是各个国家的技术水平,收集、处理、分析数据的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跨境数据流不平衡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进口的大多是原料数据,出口的是成品信息,发展中国家则相反。TDF的发展对国家的经济主权、文化主权、信息主权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发达国家通过控制一个国家的数据来源可以影响其经济发展与对外贸易的自主权;也可以利用其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通讯网络,向其他国家宣扬自己的文化,侵害其文化主权;还可以利用其先进的信息技术水平和资金优势,在全球建立一个通讯网络,侵害其他国家的信息自主权。
二、我国跨境数据流贸易发展的问题
跨境数据流贸易的发展虽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如下:
1、个人数据信息泄漏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全球联系日益紧密,在跨境数据流中所传播的信息日益丰富。其中个人信息所占比重也逐渐增加,主要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和其他较敏感的信息,如银行账号、密码等。在巨大经济利益的引诱下,有不少非法份子侵害个人信息权,如有些比较敏感的个人信息被一些机构或个人通过非法手段传输到国外,国外的机构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就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并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理或利用,甚至直接公开人们的个人隐私等。
2、网络安全问题
数据的传播需要经过一定的媒介,才能从一个地点传送到另外一个地点,而国家之间的数据流动,其传播的路程更远,这就给一些黑客机会可趁,拦截数据、改变原有数据再进行传播,这就对信息造成了污染,使得传播的信息不准确,不仅没有达到传播数据的原有目的还有可能造成损失;另外,在传播重要信息时,有可能被黑客窃取,造成机密信息泄漏,这都会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发展造成损害。
3、数据存储保留问题
现代信息社会中,信息的数量成爆炸式增长,新闻信息、微博信息、影视等信息每天都在增加,而计算机的储存容量虽然有很大的增长,但信息的增长速度却是不可估量的,我们的信息大部分都是具有一定的价值,这些信息的内容反映了我们人类社会的发展,大量的数据都需要进行保存,而国家之间的数据流动使得国家需要保存的数据量大大增加。
4、法律制度方面不够完善
国家之间的实物贸易有关制度、协议已经比较完善,而跨境数据流动是随着近年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出现时间晚,对国家影响大,缺乏健全的、适当的政策制度来规范、引导其发展,而由于国家之间的矛盾、利益冲突的存在,要达成经济贸易方面的一致意见是需要靠各个国家的协商才能达成的,GATT一次的修改就需要耗费几年的时间才能达成,而跨境数据流虽只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部分,但其特有的特点使得其国家之间达成一致的协定具有一定的困难。
对一些服务贸易发展还不够好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如果不对服务贸易中数据的自由流动进行限制,将很可能使得国家的主权遭受侵害,故现阶段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对本国数据流贸易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限制,这进一步恶化了跨境数据流贸易的发展环境,我国也不例外。
三、我国跨境数据流贸易发展的建议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既要抓住数据流贸易发展的机遇,也要注意防范数据流贸易发展过快带来的风险。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我国该如何突破其发展瓶颈,促进数据流贸易的发展。
1、对网站的管理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分类
加强对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网站的管理,禁止这些网站租用境外服务器或直接将其服务器在境外托管,从而降低国内和国外用户在访问这些大型网站时敏感数据流出境外的风险,同时也可以避免这些重要敏感信息被其他国家的不法份子所利用,从而对我国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风险。而对于那些处于法律边缘甚至法律之外的,对网站利用境外服务器来传递非法集资、传销和其他淫秽色情信息来躲避法律惩罚的需要加大打击力度。
2、对跨境数据流加强管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目前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不完善,中国国内的很多跨国公司都可以随意将其在中国国内收集的个人信息输出国外,这对我国的信息安全造成了较大安全隐患。由于个人信息经过一定的处理能够带来较大利益,目前很多跨国公司将在我国境内收集的敏感数据进行收集,输出到母国的数据处理中心,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并存储,这种行为不仅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权造成了侵害,同时又影响了我国的经济、信息安全。为改善我国跨境数据流立法不完善局面,我国应该积极地采取立法措施规制跨境数据传输,保护我国个人信息安全。
3、研究计算机技术,注重提高计算机人才的道德素质
网络技术的发展,加速了信息的传播速度,但仍存在一定的缺陷,通过进一步研究计算机网络,杀毒软件,防止黑客攻击技术,扩大存储信息容量,可以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的安全,进一步解决数据存储问题。计算机人才不仅需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还需要较高的道德水平,注重保护数据信息,遵守职业道德,从而减少网络犯罪问题的发生。
跨境数据流这种贸易方式相比于传统的貿易方式有着显著的优点,为了发展我国经济,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不再落后,绝不能仅仅因为其发展存在一定的阻碍就限制其发展,必须加以合理引导,跨境数据流贸易才能够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冯立杨. 跨境数据流中的个人信息保护[J]. 法制与社会,2008,22:344.
关键词:跨境数据流贸易;TDF;服务贸易
一、 跨境数据流贸易发展概况
跨境数据流贸易(TDF)是指通过通讯网络利用电子数据信息来传递商业信息促成贸易的一种贸易方式。其发展有其不同于实物贸易的特征,具体如下:一、与实物贸易相比,跨境数据流的出入境难以监测其内容,传播形式都是数据代码,且数据量非常大,如果所有数据都在监测之后才允许进入国内,就将丧失数据流贸易的发展优势。二、TDF是随着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才兴起的,法律规范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三、跨境数据的流动由于包含了重要的个人隐私及银行帐号等重要信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黑客对其发起攻击,窃取信息,对数据的自由、安全流动造成一定的损害。
跨境数据流贸易对参与贸易的国家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加强各国经济联系,节约社会成本,促进经济发展。跨境数据流这种传播信息的方式使得国家之间的联系更加频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方面的交流也更加深入。跨境数据流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贸易的发展,通过网络传递贸易信息不仅节约了传统的纸质文件,还节约了大量的社会劳动,信息的传播速度也大大加快,这种低成本的贸易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2、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产生一定的危害。TDF建立在计算机技术基础之上,但是各个国家的技术水平,收集、处理、分析数据的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跨境数据流不平衡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进口的大多是原料数据,出口的是成品信息,发展中国家则相反。TDF的发展对国家的经济主权、文化主权、信息主权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发达国家通过控制一个国家的数据来源可以影响其经济发展与对外贸易的自主权;也可以利用其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通讯网络,向其他国家宣扬自己的文化,侵害其文化主权;还可以利用其先进的信息技术水平和资金优势,在全球建立一个通讯网络,侵害其他国家的信息自主权。
二、我国跨境数据流贸易发展的问题
跨境数据流贸易的发展虽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如下:
1、个人数据信息泄漏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全球联系日益紧密,在跨境数据流中所传播的信息日益丰富。其中个人信息所占比重也逐渐增加,主要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和其他较敏感的信息,如银行账号、密码等。在巨大经济利益的引诱下,有不少非法份子侵害个人信息权,如有些比较敏感的个人信息被一些机构或个人通过非法手段传输到国外,国外的机构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就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并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理或利用,甚至直接公开人们的个人隐私等。
2、网络安全问题
数据的传播需要经过一定的媒介,才能从一个地点传送到另外一个地点,而国家之间的数据流动,其传播的路程更远,这就给一些黑客机会可趁,拦截数据、改变原有数据再进行传播,这就对信息造成了污染,使得传播的信息不准确,不仅没有达到传播数据的原有目的还有可能造成损失;另外,在传播重要信息时,有可能被黑客窃取,造成机密信息泄漏,这都会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发展造成损害。
3、数据存储保留问题
现代信息社会中,信息的数量成爆炸式增长,新闻信息、微博信息、影视等信息每天都在增加,而计算机的储存容量虽然有很大的增长,但信息的增长速度却是不可估量的,我们的信息大部分都是具有一定的价值,这些信息的内容反映了我们人类社会的发展,大量的数据都需要进行保存,而国家之间的数据流动使得国家需要保存的数据量大大增加。
4、法律制度方面不够完善
国家之间的实物贸易有关制度、协议已经比较完善,而跨境数据流动是随着近年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出现时间晚,对国家影响大,缺乏健全的、适当的政策制度来规范、引导其发展,而由于国家之间的矛盾、利益冲突的存在,要达成经济贸易方面的一致意见是需要靠各个国家的协商才能达成的,GATT一次的修改就需要耗费几年的时间才能达成,而跨境数据流虽只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部分,但其特有的特点使得其国家之间达成一致的协定具有一定的困难。
对一些服务贸易发展还不够好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如果不对服务贸易中数据的自由流动进行限制,将很可能使得国家的主权遭受侵害,故现阶段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对本国数据流贸易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限制,这进一步恶化了跨境数据流贸易的发展环境,我国也不例外。
三、我国跨境数据流贸易发展的建议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既要抓住数据流贸易发展的机遇,也要注意防范数据流贸易发展过快带来的风险。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我国该如何突破其发展瓶颈,促进数据流贸易的发展。
1、对网站的管理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分类
加强对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网站的管理,禁止这些网站租用境外服务器或直接将其服务器在境外托管,从而降低国内和国外用户在访问这些大型网站时敏感数据流出境外的风险,同时也可以避免这些重要敏感信息被其他国家的不法份子所利用,从而对我国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风险。而对于那些处于法律边缘甚至法律之外的,对网站利用境外服务器来传递非法集资、传销和其他淫秽色情信息来躲避法律惩罚的需要加大打击力度。
2、对跨境数据流加强管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目前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不完善,中国国内的很多跨国公司都可以随意将其在中国国内收集的个人信息输出国外,这对我国的信息安全造成了较大安全隐患。由于个人信息经过一定的处理能够带来较大利益,目前很多跨国公司将在我国境内收集的敏感数据进行收集,输出到母国的数据处理中心,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并存储,这种行为不仅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权造成了侵害,同时又影响了我国的经济、信息安全。为改善我国跨境数据流立法不完善局面,我国应该积极地采取立法措施规制跨境数据传输,保护我国个人信息安全。
3、研究计算机技术,注重提高计算机人才的道德素质
网络技术的发展,加速了信息的传播速度,但仍存在一定的缺陷,通过进一步研究计算机网络,杀毒软件,防止黑客攻击技术,扩大存储信息容量,可以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的安全,进一步解决数据存储问题。计算机人才不仅需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还需要较高的道德水平,注重保护数据信息,遵守职业道德,从而减少网络犯罪问题的发生。
跨境数据流这种贸易方式相比于传统的貿易方式有着显著的优点,为了发展我国经济,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不再落后,绝不能仅仅因为其发展存在一定的阻碍就限制其发展,必须加以合理引导,跨境数据流贸易才能够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冯立杨. 跨境数据流中的个人信息保护[J]. 法制与社会,2008,2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