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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中银信托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秀芳,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学兵、常建,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西宁市支行东郊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孙平,该办事处主任。委托代理人:张永革,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高级会计师。委托代理人:王顺魁,青海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第三人:西宁市城东海云贸易商场。法定代表人:马海云,该商场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