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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已经实施3个月。据了解,大多数医院虽然处方书写规范了,也都改成了“通用名”,但是大多数患者仍不能充分行使选药权。]
新规藏商机药店变模式
到医院看过病的患者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明知平价药店的药要比医院便宜,但由于处方药被医院药房垄断,结果只能无奈地花更多的钱买同样的药。这种状况从今年下半年起发生巨大的转变。在提倡医药分家的大背景下,新近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不仅要求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还规定医生开处方时使用规范药名,让患者能看得懂药方,同时还得打印纸质处方,让患者能拿走药方。
《办法》的施行,意味着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到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店买药。这样一来不仅为患者省了钱,也给药店尤其是平价药店带来了巨大的商机。据了解,与医院药房的药品价格相比,药店的价格无疑要便宜许多。例如,一盒北京协和药厂生产的百赛诺,医院药房的售价一般在86元左右,而药店只需78元;一盒成都迪康制药生产的雷贝拉唑纳肠溶片在医院药房的售价为56.9元,药店的售价为49.5元。一般来说,药店的平均售价要比医院药房低15%,有些药品甚至高达20%。
医院:不可能让患者拿着处方选药
“有时候,选择权的扩大,反而会让患者茫然。”某医院药房工作人员介绍,例如“左氧氟沙星”有两种,一种叫可乐必妥,另一种叫利复星。“患者并不知道两种药成分一样的药究竟区别在哪里,最终还是要听医生说。如果让患者自己选择,表面上是增加了选择权,其实是无谓地增加运转成本。”他说,医生在2种药品的范围内帮患者做好选择,其实是对患者的一种保护。
他指着医院门诊大厅排着长队拿药的人群说,“每天药房人流量很大,要保证医院正常高效的运转,让每个人都对着处方选药选半天是不可能的。”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处方管理办法》的初衷,要求医院进药实行“一品两规”,医院在进药时同一通用名称药品不得超过2种;另一方面,限制药品供应商和医院之间的猫腻,减少药品回扣。“如果最终买什么药由患者自己决定而不是医生,药价就可以更多地听取市场的选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患者由于看不懂处方或者对新规不了解,不清楚自己选药的权利,导致“一品两规”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两因素阻碍处方药市场化
新规能否解决处方无法外流问题尚存疑问,处方外流的患者群体有限,成功尚需时日。
南京某药店王小姐:我觉得像一般的常用药用代码来写是可以的,因为都很熟悉。而且对我们的工作也不造成太大影响,当然对市民来说改成通用名称可能更好,购药会更方便一些,有时忘记带处方,但只要记得药品名称就可以了。可是像西药或者说很少见的药品就最好是写清楚化学名称,因为有时候我们可能也不认识,这样就会对病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因为他们只能再回医院去问医生。
南京某医院陈医生:我认为处方用代码还是通用名称,要看病人得的是什么病。像一些顽疾,甚至癌症之类的病情我认为还是不让病人知道的好,使用代码可以减少他们的心理压力,更好的配合医生治疗。当然如果是一般的病情,病人知道也就没什么了,可以用代码也可以用名称。当然对病人来说更希望用名称,他们可以了解自己的病情,家人可能也会更放心一些。对医生来说,病人很多的时候为节省时间用代码也未尝不可。
尽管业界普遍看好药店的前景,但是,福州大学林建春教授却心存忧虑,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如今相关政府部门新制定的规定,是否真能解决处方无法外流的问题?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为防止处方外流,一些医院开出的处方大多采用商品名或者某些特殊的代码,这样的处方即使外流,药店也无法识别。其次,处方外流的主力是老病号和治疗费用大的患者,药店的顾客群体有限。一般来说,初次或者进出医院次数较少的患者,出于对病症的恐惧以及医疗信息的不对称,非常信任医生的处方,因此医院处方外流的可能性不大,而大多数的医保患者到外买药的动力不足。所以,医院处方外流的核心群体应该是自费人群。其中,长期患病或药费大的自费人群就是医院处方外流的主力。
新规藏商机药店变模式
到医院看过病的患者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明知平价药店的药要比医院便宜,但由于处方药被医院药房垄断,结果只能无奈地花更多的钱买同样的药。这种状况从今年下半年起发生巨大的转变。在提倡医药分家的大背景下,新近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不仅要求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还规定医生开处方时使用规范药名,让患者能看得懂药方,同时还得打印纸质处方,让患者能拿走药方。
《办法》的施行,意味着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到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店买药。这样一来不仅为患者省了钱,也给药店尤其是平价药店带来了巨大的商机。据了解,与医院药房的药品价格相比,药店的价格无疑要便宜许多。例如,一盒北京协和药厂生产的百赛诺,医院药房的售价一般在86元左右,而药店只需78元;一盒成都迪康制药生产的雷贝拉唑纳肠溶片在医院药房的售价为56.9元,药店的售价为49.5元。一般来说,药店的平均售价要比医院药房低15%,有些药品甚至高达20%。
医院:不可能让患者拿着处方选药
“有时候,选择权的扩大,反而会让患者茫然。”某医院药房工作人员介绍,例如“左氧氟沙星”有两种,一种叫可乐必妥,另一种叫利复星。“患者并不知道两种药成分一样的药究竟区别在哪里,最终还是要听医生说。如果让患者自己选择,表面上是增加了选择权,其实是无谓地增加运转成本。”他说,医生在2种药品的范围内帮患者做好选择,其实是对患者的一种保护。
他指着医院门诊大厅排着长队拿药的人群说,“每天药房人流量很大,要保证医院正常高效的运转,让每个人都对着处方选药选半天是不可能的。”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处方管理办法》的初衷,要求医院进药实行“一品两规”,医院在进药时同一通用名称药品不得超过2种;另一方面,限制药品供应商和医院之间的猫腻,减少药品回扣。“如果最终买什么药由患者自己决定而不是医生,药价就可以更多地听取市场的选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患者由于看不懂处方或者对新规不了解,不清楚自己选药的权利,导致“一品两规”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两因素阻碍处方药市场化
新规能否解决处方无法外流问题尚存疑问,处方外流的患者群体有限,成功尚需时日。
南京某药店王小姐:我觉得像一般的常用药用代码来写是可以的,因为都很熟悉。而且对我们的工作也不造成太大影响,当然对市民来说改成通用名称可能更好,购药会更方便一些,有时忘记带处方,但只要记得药品名称就可以了。可是像西药或者说很少见的药品就最好是写清楚化学名称,因为有时候我们可能也不认识,这样就会对病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因为他们只能再回医院去问医生。
南京某医院陈医生:我认为处方用代码还是通用名称,要看病人得的是什么病。像一些顽疾,甚至癌症之类的病情我认为还是不让病人知道的好,使用代码可以减少他们的心理压力,更好的配合医生治疗。当然如果是一般的病情,病人知道也就没什么了,可以用代码也可以用名称。当然对病人来说更希望用名称,他们可以了解自己的病情,家人可能也会更放心一些。对医生来说,病人很多的时候为节省时间用代码也未尝不可。
尽管业界普遍看好药店的前景,但是,福州大学林建春教授却心存忧虑,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如今相关政府部门新制定的规定,是否真能解决处方无法外流的问题?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为防止处方外流,一些医院开出的处方大多采用商品名或者某些特殊的代码,这样的处方即使外流,药店也无法识别。其次,处方外流的主力是老病号和治疗费用大的患者,药店的顾客群体有限。一般来说,初次或者进出医院次数较少的患者,出于对病症的恐惧以及医疗信息的不对称,非常信任医生的处方,因此医院处方外流的可能性不大,而大多数的医保患者到外买药的动力不足。所以,医院处方外流的核心群体应该是自费人群。其中,长期患病或药费大的自费人群就是医院处方外流的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