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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继2000年部分粮食品种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后,今年国务院又决定在江苏、上海、浙江等沿海八省(市)粮食主销区率先推行粮食购销市场化,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粮食市场和粮食价格。新政策的出台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的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农发行收购资金的封闭管理也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